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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南浦书香版主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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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兔子乖乖 于 2008-9-13 7:45:00 发表
虚伪

楼主如此情真意切的文字,非常适度、中肯的表达了对于申请南浦版主的最初想法。由于我是当事人,可以在此为楼主证明其“申请说明文”完全真实。绝无虚伪之词或虚伪之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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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6F 金的书声 的帖子



你是当事人

我是多余人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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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F 微笑的伯爵 的帖子

我只能说庆幸我不是文人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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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归来!:default7:
但不支持楼主用盖博的图片当头像啊:default3:
做个睿智的女子,学会从容的面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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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假装海纳百川了,这样好难过哦:default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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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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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微笑的伯爵 于 2008-9-13 9:22:00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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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彩蝶旋舞 于 2008-9-13 5:06:00 发表
:default1: 就要启程鸟,出发之前来看看!难道真的是《谁说一切不可以重来》么?


谢谢关注!
我说过:假使你对过
和彩蝶旋舞重新来过?哈哈!!!
编辑归燕 最后编辑于 2008-09-14 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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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意做天涯和金书忠实的fans+兄弟。
不是好贴我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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