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关于城市“牛皮癣”的政协提案及答复
原帖由 偶偶 于 2008-8-28 9:43:00 发表
罚款力度加大
你的观点与前几年提倡的“严管重罚”基本相似,但现在实际上基本是提倡“人情执法”、“人性化”执法理念,潜江市城管大队对城区的乱贴乱画基本上采取的是及时清理措施,在每天凌晨由“牛皮癣”专班工作人员进行清理(“办证”、“贷款”以及其他出租、招聘等小广告均是在夜间张贴,隐蔽性很强),真正予以处罚罚款的并不多。一是“办证”等违法张贴、喷吐者基本属于流窜性作案,仅以现在城管大队的职权能力难以追查,即使花大气力夜间蹲点巡查偶尔抓到一两名张贴、喷吐者,也大多是被聘请的“马仔”一流,用潜江话说就是“杀无皮,剐无毛”,送交公安部门拘押,城管大队还要替其交生活费。二是城区市民的确有发布“出租”、“转让”、“招聘”等广告的需求。目前,在社区公共张贴栏、有偿信息平台尚未完全成熟的阶段,潜江城管大队对张贴小广告的市民大多采取的是“告诫”、“责令清除”等处罚形式,引导市民依法正确发布信息。三是从依法行政来讲,行政处罚必须严格遵照法律法规规定实施,潜江城管大队无权超越法律法规规定擅自加重处罚力度。并且根据2006年5月新颁布的《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城市牛皮癣”等乱贴、乱画行为的罚则为:责令清理或清楚,可以并处1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这个处罚力度是根本达不到你想要的加重处罚的要求的。
另:1995年5月颁布的《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上对乱贴乱画的处罚是1000元以下,可惜在2006年新条例出台就废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