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人论坛版主管理规定
于2009年7月9日最后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论坛版主管理,充分发挥版主管理职能作用,确保潜江人论坛持续、健康地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版主为按规定产生的论坛管理人员,对所负责的版面负责。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潜江人论坛常规版块的版主 ,针对专业版块版主和特邀版主为参照执行。专业版块版主和特邀版主有权参加月度最佳版主评选 和月度奖金发放活动以及年底参加评先奖模。(车迷一族、志愿者之家和所有论坛二级版块定义为专业版块)
第二章 版主的产生方式和任职条件 第四条 版主的产生可以通过以下四种途径:
一、本人申请;
二、会员推荐;
三、版主推荐;
四、论坛管委会特邀。
第五条 版主的任职条件
一、必须是潜江人论坛注册会员,在论坛注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六个月;
二、有高度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有较为充足的上网时间。
四、版主的见习期为六个月至一年,经论坛管委会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版主。
第六条 拥有所管理版块的操作管理权限,即可按论坛及版务相关规则进行加精、高亮显示、删除、转移及限制不符合规定的论题,屏蔽不守规则的用户在该栏目的发言权。
第七条 拥有登陆版主议事版块参与论坛宏观管理的权力。
第八条 具有策划和组织与论坛主题有关的活动的权利,但所发起的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社区规则。
第九条 遵守论坛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潜江人论坛形象。
第十条 及时遴选精品作品,删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影响社会稳定的言论。
第十一条 维护所管理版块的正常秩序,积极参与调节及处理版内纠纷,确保所管理版块持续、健康地发展。
第十二条 善待网友,认真回答网友提问,虚心接受建议与批评,严禁使用任何攻击、谩骂性词汇。
第十三条 疏导为主,慎用权力,耐心解答会员对于管理工作的质疑,严禁滥用职权打击报复。
第十四条 妥善使用版主管理权限,不得利用版主权限干扰论坛其他版面建设。
第十五条 出现个人不能或不便解决的问题时,及时向论坛管委会通报。
第十六条 配合论坛开展的各种活动,不得利用版主身份或使用马甲对论坛开展的活动进行干挠。
第十七条 遵守纪律,严禁泄露管理论坛讨论内容。
第十作条 妥善保管登陆用户密码,不得将用户密码转借他人使
第三章 考核制度 第十九条 版主每月由论坛管委会考核一次,考核体系包含以下指标:
一、上站时间:每天平均登陆时间数不少于1小时;
二、参与论坛发帖回帖情况:每月在任职的版块内发帖(含回复)不少于50贴;
三、精华帖的添加情况、普通帖的鉴定情况及置顶帖更新情况;
四、做好优秀(含精华贴)帖子(主题贴和回帖)的金钱发放工作(原则上只能给自己版块内的帖子加金钱)每月不少于发放100金钱;;
五、善待网友,认真回答网友提问和解决网友问题;
六、版块主题引导和版块秩序维护情况;
七、遇到违规信息和恶意会员的及时处理情况;
八、积极参与版主议事和版主QQ群里面的主题讨论情况,积极对论坛各项规章制度提出完善意见和参与修订工作。
第二十条 版主辞职,必须提前十天提出申请,论坛原则上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
第四章 纷争处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版主在论坛活动过程中,与其他版主发生意见分歧、纠纷或就对方的管理产生质疑时,本着“内部纠纷内部处理”的原则,在相互通过信息方式沟通不妥的情况下,可向管委会成员汇报,或在版主议事版块提交意见建议及投诉申请,不得利用版主身份(或马甲)在外相互攻击及提出质疑。
第二十二条 版主在进行版务处理时,与一般会员发生纠纷,应本着“沟通为上”原则,主动与当事人进行沟通。
第二十三条 版主在论坛遭受他人恶意诽谤及人身攻击等行为时,应及时通报论坛管委会处理,不得相互攻击。
第二十四条 会员对版主进行攻击时,版主应冷静对待,尽快向论坛管委会寻求帮助,不得使用版主身份与会员争吵。
第五章 奖惩条例 第二十五条 版主因事需请假30天以上的,应在版主议事版向论坛管委会提出请假,假满后销假。未按规定要求请假达15天以上者,论坛管委会有权直接作出免职处理;虽已按规定请假但假期超标准30天以上,又无提正当理由的,论坛有权视为自动离职。
第二十六条 不服从论坛管理,利用版主身份(含版主马甲)进行煽动闹事及破坏论坛形象、对网友进行打击报复甚至进行谩骂的,论坛有权直接作出停职、免职,甚至销户等处理。
第二十七条 泄露管理论坛内容或将版主ID供他人使用并经查实对论坛造成重大损失的,论坛有权直接作出免职处理。
第二十八条 版主的潜币奖励制度。 版主根据自身工作频率在每月月底可获得每版每月1 -10个潜币。
第二十九条 、版主参与论坛月底的最佳版主评选,当选者获得特制勋章;
第三十条、连续3个月被论坛提名责令整改或者连续一个月内被论坛提名责令整改三次以上的版主,论坛管委会直接作出降级或免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