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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浦原创精品巡展——4月作品展示 楼兰若雪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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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后会无期


爱情以多么可怜的幸福,将骄傲的绝望换取,所谓“我们的”一切,转瞬即逝。——题记

    (一)

    南方以南,思念成灾。

    我裹着薄皮褛,双手插在衣袋里,戴深褐色太阳眼镜,不怕辜负这冬日难得的暖阳。在熙攘的人群里闲庭信步,每一条街都如初见,每一个面孔渐次模糊。我浮在这个城市的皮肤上,浅斟低酌。叹息,我依然离这里如此遥远,近在咫尺,恍若天涯。

    我,会不会,等到白发苍苍的那天,仍然无以为家。

    所幸这里有煲得极其地道的靓汤。就为这点,我是不是,就应该从此停驻,不再漂流。陆涛,这里有煲得极其地道的靓汤,或浓酽或清淡,加入诸多我叫不出名字的中药,肝肾脾胃对症下药,用小巧而精致的磁罐满满地盛了,氤氲着香甜的气息。我那么喜欢,那种别样的小磁罐,白底蓝花,汤匙轻撞时发出清脆声响,似从江南温婉的故事里留下来。我爱坐在那家叫“华记盛汤”的店铺里,隔厚厚清澈的玻璃窗,看外面一片车水马龙。阳光打在我的鼻梁上,时间美美地流淌。我开始多余地担忧,如若有一天,你说,小米,回来吧!我是不是就该不顾一切灭了喜恶欢天喜地地朝你投奔而去。杞人想必就是如此的庸人自扰着,蹉跎岁月。

    陆涛,那日,我正在“华记盛汤”里,要了一碗天麻炖猪脑。生意兴旺的正午,人声鼎沸,我乖巧地坐在窗边安静地等。你发来信息,说,小米,我发现我还是比较需要她。人声鼎沸,正午,有晴好日光照耀,下班的人们行色匆忙,暂休的白领蓝领灰领眼神刻板在叫着餐。我乖巧地坐在窗边安静地等,各种面目在眼前突然变成黑白默片,世界突然寂然到可怕,我怀疑是否行错路,进入到另一个次元。

    天麻炖猪脑。服务小姐端上那白底蓝花的小磁罐,有香甜的气息氤氲。我揭开,纹理依然清晰的猪脑触目惊心,汤却是出奇地清澈,能见到磁罐底部斑驳纹路。他们说,这汤小火煲了很久很久。我笑,有天长地久那么久吗?煲得越久,它反而愈发地清彻。陆涛,你说,万事是否都是这个理呢?煎熬得越弥久,心底却越是通透明澈。

    你终于说出你的取舍。你说出这话来却反而比我接受起来似乎更加举步维艰。

    我也真该多喝天麻炖猪脑,以印证以形补形并非妄言。是不是呢,这个结局,我是早已洞穿。却甘愿与你同谋,生生将自己欺瞒。我竟是这一出戏的策划与主演,却忘了在N机前抽身而退。

    南国的暖暖日照,仍有凛冽风霜。这个城市没有你,我难以为继。

    陆涛,你给的一切,我都无言。

    (二)

    你收回了给我的幸福,却忘了带走我和我的记忆。

    2007年的冬季,世界在肃杀与颤抖中,在难得一见的皑皑雪地里偷得短暂浪漫。那日你话我知,堆得极像我的雪人,问我可否移步一看。你发来图片,银装素裹的天地里小小地立一娇俏雪人,尖尖鼻头,戴着眼镜,有轻盈衣袂飘飞。我哑然失笑,心底却已有不明情感纷纷扬扬。

    漫天飞雪中,你紧握我手藏于你的衣襟下;呵气成霜的午后,我们跌倒在铺天盖地的雪原上。陆涛,我要不要告诫自己,这开始皆是幻觉,终成过烟去烟,切忌泥足深陷。我忘了三省吾身,你也不曾提醒,在2007年的夺世大雪中,我溃不成军,全盘皆输。

    怎么办呢?是不是,就该清醒地拒之门外,自知地规避三舍,坚定地激流勇退。装作不懂不知不敢不要。如若果真如此,我怕是也不会庆幸和安心。我必是辗转反侧,寤寐思服,必是如隔三秋,一夜白头。

    如果知道结局,我们还会?我们还会。

    这漫长的等待,这猜心的煎熬,这日里夜里明知无望的盼望,这沿途姹紫嫣红的曼妙风景,我一一睇透。生时尽欢,死亦无撼。

    陆涛,你之于我的意义,不过是予我如花美眷又慨送似水流年。让我明了这世间终有无法圆满的心事,终有无法相守的人儿,终有无法终老的情感。你便是我在麦地里笃定折下的那最大一穗,自你以后,没有以后。不过都是姹紫嫣红付于断壁残垣的悲凉尾声。

    陆涛,你给的一切,我终将无言。

    (三)

    我失掉了声音。

    小时候童话故事里那个有着卷曲长发的人鱼公主在刀剑上绝望地舞蹈,她发不出声音,无辜的眼睛里有泪珠儿晶莹。我感到自己的躯体幻化作五彩斑斓的肥皂泡,在南国炫目暖阳下,噼哩啪啦碎裂成一地零落。

    我却是不再有眼泪。这种透明的液体在某一年的夏季突然从我身体里消失殆尽,下落不明。我从此成了一个无泪的人。

    我在南国三月的日光中裹着薄皮褛仍止不住颤抖。这个气侯温和的城市,竟然容纳不了我的悲伤。那日我们十指缠绕,车窗外有晶莹雪花漫天飞扬,车内暖气缭绕,我因此失了矜持突然感性。我说,陆涛,只要有你的地方,陌生也好,寒冷也罢,我都能气定神闲地随遇而安。

    你短暂惊骇,竟然拙言。我并不曾想过你会有感人肺腑的真情表白来回应我当时的神智迷乱。你说你无法言明心中所想只因表达能力欠佳。而,陆涛,那一刻,我竟醍醐灌顶,在你的语无伦次里,看到了,你的无法负担。

    你说,你无法负担。

    天蜴座的女子,古典的深情,炽烈的火焰,这缭乱的人世,容不下我的痴。

    你终于无法负担。而我为了飞翔而长出的翅膀,为了见你而勾描的浓妆,突然成了累赘,成了牵绊。我破茧成蝶浴火重生,竟然还是无法与你成双。这悲情世界中,居然真有冥冥主宰,挥动利剑,天道无亲。

    陆涛,你给的一切,我都无言。

    (四)

    爱与需要,哪个更重要。

    我非常白痴地缠绕进这个谜团。直到弄到自己筋疲力竭。陆涛,我已经不愿去想你说过的每句话,它们是否错漏百出是否暗藏玄机。我失了心力。我一面沉溺一面挣脱,时尔欢欣时而落寞。你终于放开了我,我是该庆幸还是哭泣?

    我是不是,该开瓶红酒庆祝?然后昭告天下:若知花事了,幸福知多少。相思被拦腰截断,就不再对那个城市的方向仰望了,是不是?就不再联络不再关注各安天命各行其道了,是不是?

    我感觉解脱,却还是看到心的碎片飘落。

    我多么喜欢这个词语。从今以后。便不再为某人开车出行而牵肠挂肚,便不再为担忧某人熬夜病痛而辗转难眠,也无须再为爱与不爱想念或淡忘这些无聊话题争执不休了。从今以后,你锦绣前程或孑孓收场,歌哭也好,悲喜也罢,都不再与我有任何干系。从今以后,襄王神女两不忆。

    我喜欢你突然的决绝和你赐给的领悟。

    你是什么时候,发现你心里,住着的其实不是我呢?在我突然感性地说了那番令人羞惭的废话时?还是,我对你轻轻唤出那个称呼让你感觉到了绑缚?抑或,从头至尾,你都清醒地看到了我的深陷,你掌握着遥控器,前进,后退,停止,全在你左右。

    这个答案,对我,又有什么意义呢?失去了你,这世界,辉煌金璧,这人生,花红柳绿,也不过只是苍凉故事的繁华背景。

    陆涛,你给的一切,我注定无言。

    (五)

    无须再挣扎。没有了挣扎。

    我没有信件留于你处,你也不曾赠我定情物。我们之间,从来干净利落。你说,小米,来吧!我立刻飞檐走壁飞身而至,你说,小米,走吧!我当即消失不见隐匿人海。我就是这样乖巧至你害怕你厌烦你躲避的女子。可,这又有什么法子呢?人这短短一世,几万个时日,如若当真碰不上旗鼓相当的对手,当真不曾出现那个你愿意降尊迂贵的人物,当真不曾长夜痛哭过,这聊淡人生,又该失了多少乐趣。

    无须再期盼。没有了期盼。

    长街小巷,我们终将无法重遇。我便不用勾勒在路口在拐角会有机会与你狭路相逢,不用为了下一次的邂逅或浓妆或淡抹地未雨绸缪。也不用多想,不可避免地逢你拖着她手偶遇时,我是不是该微笑着祝福。

    那个城市的风花或雪月,终将渐次淡漠于岁月的磨耗中。有一日,你终于模糊,有一日,我终于模糊。你还会不会记得,有个女子,曾经那样笃定地站在你的右边。望穿秋水,望眼欲穿。

    我将不再归去。我们,后会无期
最后编辑落花无声 最后编辑于 2008-07-19 15: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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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有张破碎的脸
(一)

    终于能够坐下来,写些东西。我就像个陀螺,被命运的鞭子狠狠地抽打,没有意识没有目的的旋转,旋转。我一度以为,我会在这种生活中麻木,坠落,直至消亡。我的周围弥漫着福尔马林的味道,上帝原谅我的无知,在我还未曾弃文从医前,我一直弄不清这种让人沮丧的气味叫作什么,对于与我的内心无关的事物,我有一种决绝的冷漠。死亡和哭泣充斥了我的生活,我冷眼旁观,绝不为不相识的人浪费一滴眼泪。有句话怎么说,眼泪是珍珠。

    每天,我坐在取药室的玻璃橱窗前,用懒懒的声音叫五花八门的名字:周玉华,李苹,杨先毅……他们表情各异,手中拿着处方笺,朝我谦卑地笑。我躲开他们的眼神,避免和他们有任何情感的交流,拿了药,从那个陕窄的小窗口递出去,然后拿起话筒叫下一个名字。生活就是这样乏善可陈,即使每天面对不同的面孔,依然一点点地厌倦下去。我知道这是必然的,无论在哪里,在何时,细水长流的日子,重复雷动的面目,厌倦总是在所难免。有时候,我会遇到特别有趣的名字,张西西,我念着自已先兀自笑起来,当时她父母取名时怎么想的呀,在国语尚不普及的这个小城,一叫就是脏兮兮。还有个人,叫别行善,想是他父母早已深谙善心无好报,先知先觉地为他的人生规划了接人待物的章程,再看他一脸的温驯,我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我的工作,如此机械,任何一个人都可以代替。如果再不从平寂的日子里找点乐子,那岂不是更加了无生趣。

    我是一个药剂师。在此之前,我在一所规模了得的民办大学负责校刊的编辑。那时,我叫陈四喜。后来,我如上个世纪一个伟大的作者一样,幡然醒悟,毅然投笔做了一家三流医院的代班药剂师。

    我知道,终有一天,我的前半生会从笔尖缓缓淌出,它摒弃了诸多主观的思虑,完全不带个人情感偏向地再现生活的真实。不删不简,不取不舍,如此如此,保留所有的痛与快乐。我决定这么做的时候,嘴角上扬,眼神清晰,像我这般冷淡的人,如果置身事外的拿自已的人生说事,那些曾予我苦痛的人,我决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嘲讽的可能。我真替他们担心。

    我曾是一个相当激烈的人。这么说,我毫无愧色。就如我大言不惭地说我的前半生一样的从容自若。我迷恋碰撞,喜欢听玻璃碎裂的声音。我爱着一切利器,爱听它们划破手腕时凄厉的叫声。我执拗地选择血液色泽的服饰,强硬无比,绝不妥协,即使睡着时也是咬牙切齿。我有着海藻一般蓬乱的长发,垂至腰际。我爱穿男人的白衬衣,化浓艳的妆,带宽大的银色的手镯,穿天蓝色的牛仔短裤,光着脚丫趿着凉拖招摇过市。那时候,我的青春有足够的底气。

    不,不,不。不是这样的。很多时候,我被文字牵引,无法自主。它就如一个鬼魅般狡黠地笑,不动声色地穿针引线,带我进入另一个自已。不是这样的。我是一个温顺的女子,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朝九晚五。我不喝酒不抽烟不留恋夜生活。我的头发清水挂面似的垂至腰际,素面朝天,穿公主裙和淑女屋的衣服,惟一的饰物是一条铂金手链。我的青春薄凉。

    我总会不自觉地沉浸到自已的另一个形象中去,不羁,落拓,眼神迷离,心冷如雪。对一切遇见一切离去不以为意,宠辱不惊,对所有人都漫不经心。蓬乱的头发遮住额角,清晰的眼睛熠熠生辉,左手食指与中指间优雅地夹一支摩尔,熟练地吐出烟圈,轻蔑地对身边的男人说:玩得起,继续;玩不起,出局。

    我希望自已是这样的。人都会如此,对自已完全陌生的人和生活,总是充满了可耻的向往。生活在别处,那个捷克人如是说。

    多年前,我有一个名字,叫作陈四喜。我喜欢的男人叫尔东晨,他唤我小四。

    尔东晨,男,年龄不详,职业不详,喜好不详,特征不详。时至今日,当我回头看他时,他居然成了一尊面目不清的雕塑,是记忆的刻意筛选,还是,爱,本来就是一种人走茶凉的行为?

    我在幽蓝色的电脑荧屏前掩住脸,试图找到些微痕迹,却在过期的挣扎中明白了自已的徒劳无力。东晨,很多年过去了,我再也没有见过你,我把我的爱人丢了。

    (二)

    张瑞故意将汽车喇叭摁得山响,我伏在东晨背上,能清晰感受张瑞车灯的刺目,我厌恶地闭上眼。东晨将摩托车停在校门口,张瑞的车在后面发出刺耳的刹车声。东晨眯着眼扫过去,问,他是谁?

    不认识。

    东晨骑上他的本田,绝尘而去,张瑞不失时机地打开车门,跳下来,凑到我身边,不怀好意地说,婷婷,你那么漂亮,男友好像不太潇洒啊!你们怕是不能长久!

    我气结。恶狠狠地瞪着他,不客气地回敬,你这么潇洒,将来也未必能有漂亮女友与你长相厮守。

    他被激怒了。气咻咻地说,我将来一定找个比你漂亮的!

    那,我拭目以待。

    他拂袖而去。在他的背影后,我得意地笑。

    这个情节,多年以后,我时常忆起。我们为了逞一时口舌之快,不留余地地设计对方的爱情,不曾想过,生活的伏笔就此埋下。可是当时,我们又如何能先知先觉地感应到,不经心地孩子似的诅咒,会一一应验,无人能得到宽宥。

    那时,我是陈四喜,尔东晨的小四。

    我坐在东晨的本田后,用手搂住他的腰,任长发在风中竦竦作响。我们一起吃遍了A城所有的小食,走遍了A城所有的街巷,我们牵着手,走过长长的QR大桥,我们长长地爱了两年。

    没有想过要永远。此时便是永远。我天真地想。

    后来。

    另一个女孩开始叫陈四喜。

    东晨失踪了。他不接我的电话,短信不再回覆。我去找他的朋友,所有人都对我茫然的摇头,我到他家楼下,大声叫:东晨,东晨。没有人回应。在我声嘶力竭后,终于疲累地瘫在他家门口直不起身。夜色四沉,所有过路人投来诧异的目光,我低着头,拼命咬着嘴唇。

    这时,我看到,我的冬晨搂着他的小四走了过来。他目光温存,低低细语。我冲过去,一把推开他们,一耳光掌掴在那个女人脸上。面目狰狞地冲着他叫:为什么?你为什么这样对我?

    缪西婷,你干什么?他一巴掌甩过来,理直气壮地冲我吼。

    我的泪流了下来,缓缓走到他面前,抓住他的手,哀求道:东晨,我哪里不好?我改!求求你,不要离开我,好吗?

    他的语气渐渐缓和,西婷,是我不好。真的,你那么优秀,我不配你。他轻轻从我手心坚定地抽出自已的手。

    所有拒绝的言辞只有这种老套的格式最让人没有脾气,又再也找不到如何推翻的理由。我怔怔地立在原地。他挽住那个一脸无辜的女孩,转身欲走。

    我掏出美工刀,搁在手腕上,斜睨着他们,冷冷地说道:尔东晨,你如果和她走,我死给你看。

    缪西婷,你疯了!他厌恶地看着我,脚步没有停留。

    “砰”的一声,大门紧闭。意味着,从今以后,我缪西婷和尔东晨将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从今以后,我第一次知道这是一个多么惨痛的词语。

    那扇门嘲讽地望着我,一动不动。

    我吃吃笑着,拿着美工刀朝手腕一刀刀割下去,血轻轻渗出,像我流不出的眼泪。

    不是这样的。我又开始臆想。我没有掌掴谁,也没有吃谁的耳光。我依然戴着铂金手链,没有疤痕需要我用粗大的的银手镯来欲盖弥彰。我的东晨可以不爱我,他可以管别人叫小四,我却无法如此激烈地不顾一切。

    意识深处,一直希望,可以为了一个男人痛哭,割腕,可以低声下气地哀求,可以为他被所有人孤立,可以为他放弃所有。真爱很珍贵,小心别浪费。可往往,我们爱的,都是让我们哭的人,不让我们流泪的人,我们又不要。

    应该是这样的。

    我穿着白色的纱裙,及过脚踝。坐在东晨家的台阶上等他。那是夏季,蚊子在四周轻轻哼唱。夜色很美,我的爱情快散场。

    我的东晨搂着他的小四走了过来。他目光温存,低低细语。我坐在台阶上,来不及躲闪,就撞到了他们的幸福。我想跑走,站起身,已被他叫住:西婷。

    我不敢回头,死死抓住背包,忍不住颤抖。

    你有事找我吗?

    他问得轻描淡写,仿佛从来不曾叫我小四,仿佛他从不曾用相同的眼神看我,从不曾对我喁喁低语。

    我,只是路过。

    哦。

    大门在我身后“砰”的一声关上。

    在那个夏季的晚上,我的眼睛开始出汗。我仰起头,看满天的灿烂,竟然想起了很久不曾听过的一首儿歌: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挂在天上放光明,好像许多小眼睛……夏末的晚上,夜风清凉,我的眼睛生病了,不停地出汗。我仰起脸,想让汗倒回去,它们滑过我的眼角,渗入我的发际,流到脖子里。在那个寒冷的晚上,我的眼睛生病了,无法痊愈。

    (三)

    我的文字在尘埃中渐渐失去了方向,它零碎而涣散,拼不成我想要的模样。从陈四喜到缪西婷没有起承转合,一气呵成,我的朋友开始责怪我的不负责任。她想观望四喜和冬晨的幸福,她让我一定要细细地描述,这个淡白如水的女孩,她一直期待着逃出本命年这个古老的诅咒,却还是在二十四岁这年体验了爱情落荒而逃的无力抵挡。我知道,她知道,爱情的面目都是大同小异,开始痴缠投入,最终郁郁淡出。我已经丧失了描述幸福的能力,我所有的文字都是华丽开场不事铺陈便直达结局,就如我的另一个朋友说的:急躁而年轻。他说,你的心没有超过二十岁。我回答:是的,从爱情离去的那个晚上开始,我的心就停止了生长,它永远地滞留在了那一个破碎的时刻。

    我已经忘了幸福的滋味,我不懂如何描述,我的文字因此千篇一律,充满了离别的感伤和无法救赎的绝望。我像一个遭了重创的病人,对别人的健康和美丽充满了不可告人的诅咒与向往。很多时候,我心安理得地认为可以对他人残忍一些,因为他们那我今生都无法企及的幸福,我嫉妒。幸福,因此罪孽深重。

    原谅我的龌龊。天使的翅膀后也会有巨大的阴影覆过。我很担忧,我会不会像那只酸溜溜的狐狸,终其一生都在喋喋不休地说着爱情的坏话,就因为它如云高挂,我绞尽脑汁,机关算尽,也不曾芳泽一近。末了,还成了求而不得因而成恨的反面蓝本,生生世世被同类反复说唱嗤之以鼻。或者像祥林嫂,逢人便兜售自已的伤痛,熟稔地垂下头,不分场合地絮絮叨叨:我真傻,我怎么那么傻。

    我知道这样是不对的。因为失去一个男人而忌讳爱情,对一切都无所谓。总是沉浸和缅怀,把自已包裹在时光的巢里,怯怯地不敢向前看。我知道这样是不对的,既念着故人的恶,又抱着他的好,不愿放手,整日恹恹欲睡,以泪洗面。一段花事终了,就该重振旗鼓另开张,以更饱满地热情去迎接下一次交集,然后经历四季,拥抱分离,如此往复,人生已矣。是谁说过,爱情就是得到一切又失去一切后的一场记忆。这一场场记忆,是我们的最终剩余。如此,便先将它腌制,风干,等老了,下酒。

    我便不得不修补记忆,粉饰爱情。爱情需要我们这种人——心存幻想每每受挫仍负隅顽抗的人来精心地修饰。它充满着伤害和谎言,从头至尾响彻着碎裂的声音,每个人陷落其中时都是装腔作势,极尽虚伪,撒手时原形毕露,面目可怖。每个人的爱情,都不过是旁人眼中一件根本不存在的皇帝的新衣,洋洋自得的背影后是无法掩藏的虚空。

    可是,我知道我依旧相信爱情,就如小男生执拗地相信这世上会有宇宙超人奥特曼来拯救苍生般地坚定,我迷恋它的残缺,我爱它予人最大的愉悦后又毫不留情掠走一切的毒绝。那一地的伤痕,就如秋日纷飞翻卷的黄叶,带着回光返照的美丽,没有人能拒绝。我们感觉疼痛,是因为要得太多,太久。它只能给你一些,你却想要一切。我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无能为力地发现,原来,爱情的反义词,居然是永远。对此,我无限惘然。对很多事,我都无限惘然。

    我无法一下子成为缪西婷,因为,我曾经是那么幸福的陈四喜。

    (四)

    我在M大做文字编辑时,还是学生,学医。我学了十四年的民族舞,尔后却走进了一所医学院,我一度从学校逃跑,在父母面前哭得泣不成声。我宁愿睡在天桥底下行乞也不愿看那些血脉纵横的人体图。后来,我换了专业,开始到文学社做编辑。那时,我经常和以前的姐妹一起到一个叫青鸟的歌舞厅伴舞,挣些零用钱。在暧昧幽暗的灯光下,人们窃窃私语,我和小枫在中场休息时会各握一杯橙汁,轻轻抿着,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拿面前的男孩打趣。

    有一天,舞厅里中场时惯常放的曲子换成了现场演奏。那个吹萨克斯的,叫尔东晨。

    有时候,我会天真地想,如果那天我请假或者文学社有活动,我去不了青鸟,我们就此错过,一切便可以改写了吧。可是,命运里,平平仄仄起起伏伏地潜藏着多少暗礁,我们如何能未卜先知地明了,然后巧妙地躲闪,把那些伤痛和悲哀掐灭于未燃。命运的安排丝丝入扣,密不透风,我们又怎能轻易逃脱。

    如果知道结局我们还会相爱吗?

    那时候,我们很穷.东晨在各个歌舞厅之间辗转,他没经过专业的训练,仅凭着爱好和梦想走到了今天,想更上层楼非常难。每次看到他被那些肥头大耳的土包子奚落,我都为他感到深深的难过,他晨昏颠倒,为了生计更得皱紧眉头,他抽烟很凶,一包接着一包,他的面孔在烟雾中沧桑而模糊。收工后他会和伙伴们一起去喝酒,大声骂人,然后回家倒头就睡,白天他除了睡觉便是上网玩球,他玩那种桌球,球技一流。

    我白天上课,晚上会到舞厅门口等他下班,我已经很久不去伴舞了,东晨说那种地方不适合我。

    我在寒冷的冬夜,倚在东晨的本田上,静静地等他,风刮过,我的脸通红,嘴唇瑟瑟发抖。他心疼地捂住我的脸,温存地用他厚大的手掌轻轻地摩挲。他说:小四,冷吗?

    不冷。我呵呵笑着,用手掠去东晨头发上的尘屑。

    东晨张起他的大衣,将我搂进去,他将安全头盔扣到我头上,细致地为我系上带子。夜风中,他呼出的热气从我眼前飘过,通红的鼻子抽着冷气,我抱住他的腰,用大衣将他也裹住。我们彼此依靠,彼此取暖。

    他开始戒烟。每天他会像孩子一样跑来报告战果:我今天只抽了两支!因为我们说过,要陪对方活到很老很老,他一定要活很久很久,他一定要陪我直到我死去,我会比他先离去,死别的伤痛由他来承受。我们说,只死别,不生离。

    在我面前,他不说粗话。他知道我不喜欢。

    我不用上课的时候,会在网上看他打球,静静地一言不发。我不懂玩球的规则,只是能看到他的恣意与快乐,就很满足。

    我不明白,从来我们爱的,都不是拿模板去设计好了的人,就是那个于合适的时间地点遇到的粗糙的不假雕饰的人。我们爱,本不是因为契合。可是,为什么我们都愿意磨圆了自已委屈了自已去迎合,都愿意为对方改变,直到迷失自已。爱,或者原本就是目盲心聋的一场华丽邂逅。

    我们很穷,在东晨租来的一房一厅里,我们用简单的炊具炖大白菜,整个屋子因此烟雾缭绕,氤氲着果蔬的气味。他每天赶几个夜场,就为了帮我买一条我看中的铂金手链。我们曾经那么相爱。他下班后会骑车穿过城市的街巷到学校去看我,他的车停在校门口,他带着那条乳白色的狮毛狗,我们叫它奔奔,在校门口像孩子般地跳来跳去,看到我,便怂恿奔奔:看,小四来了!

    我们曾经,那么相爱。他为了讨好我的父母,跑遍了全城去买最昂贵的补品。我为他翘课去买演奏会的门票,为他让功课一门门亮红灯。爱情让人荒废。他疏远了他的朋友,只因他怕我会不喜欢。很多时候,他陪着我见我的同学,表面无恙,交谈甚欢。更多时候,他沉默着不发一言,眼睛里满是迷惘和落寞。

    这是不得不过去的时间,炫目的色泽也终将黯淡。这是不得不流逝的情感,我们都曾如钻石般闪着光焰。

    我又开始沉溺,回忆让我无力。我又想着回去,如果时光能够允许。

    如果我又开始掩耳盗铃,请记得提醒。小枫常在我耳边说:你就是这样,爱情只在你想像,哪有你笔下如此活色生香。说这话时她似已历尽沧桑。

    小枫,和我一起从小学舞蹈,后来不愿进三类大学,自已在闹市区开了一家艺术培训中心,偶尔到歌舞厅伴舞。她爱的男人叫育强,已婚。她们认识三年,一直纠缠。吵闹,分合,起初是为了名份,后来,什么也不为,就是争吵。吵完之后依然难舍难分,如此反复。我为了见东晨,曾搬到小枫家住过一段,见过他们俩甜腻的表演,也目睹了二位反目时的嘴脸:小枫披头散发,歇斯底里冲育强叫,我是小狗以后别来找我!育强不好意思地望着我,脸红一阵白一阵,终于拂袖而去。小枫在门后哭得震耳欲聋。

    我和小枫一起看肥皂剧。剧中男主人公欲找情人谈分手,情人怒斥道:那你以前为什么要来找我?男人顿了许久,终于说:因为我无处可去。我和小枫一起定住,面面相觑。在城市里,男人无处可去,女人无人可等,两人的寂寞一拍即合。如果彼此都有选择,局面肯定会峰回路转豁然开朗。有没有爱呢,也许曾经是有的,现在维系关系的,却一定是别的,诸如身体,或者其它。

    小枫终于安静,她不想用自已的脾气来挑战育强的个性。如果育强也说:因为我无处可去。她一定会崩溃。她没有自已示于人前的那么坚韧。

    小枫说,你和东晨不是一路人。早点撤!我瞥她一眼,你甩了育强,我立马陪你打光棍。

    可是她不会。光阴荏苒,如花美眷已敌不过似水流年。育强拿出了一部分,她却赌上了全部。想见他时永远不方便,好不容易在一起却又被一些无关紧要的事冲散。而她,永远被列在侯选的位置上,任何一个人,都比她重要。可只要育强愿意,她都会奉陪到底。

    我知道小枫说的字字珠玑。我知道东晨和我已貌合神离。我知道他的离去是早已注定。

    他的身边从来不缺投怀送抱的女子。他有着那样一双伤感的眼睛,会吹那样凄迷婉转的《情人的眼泪》,他从来就懂得如何讨女人欢心,对此,他自学成才无师自通。他曾经爱过我,可他的快乐却不是我给予。当我看到他在我身边却用手机和他的朋友眉飞色舞地谈笑时,我第一次发现,我捆绑他了,他厌倦我了。

    我独自逛街时,看到东晨和另一个女子并肩走在一起。电话给他:你和谁在一起?

    晓华的女朋友。他的回答云淡风轻无懈可击。

    相处变得如坐针毡。太多的破绽已无法掩盖。我努力回避看似突如其来实则早有伏笔的现实,一遍遍向他求一个解释。开始他还精心编造谎言,最后终于疲惫和盘托出。他们早已相识,一直在进行,我得到的爱,从始至终不曾完整。

    他说,和她一起,我很快乐。

    够了。我冷冷地打断。

    我不想听。东晨,就让我们彼此沉默,心照不宣,爱情已走远,手心的余温依然在。别急着松手,我们可以继续,合作愉快。

    西婷,分手吧。

    不。

    西婷,我不爱你了。

    不。

    西婷,别来找我了。

    不。

    ......

    我倔强地拒绝着被拒绝,拿包去砸他。他抬起手躲避,用力过猛,撞到了我的胳臂。铂金手链在空中划过一条优美的弧线,悄无声息地落到了一旁。那是一片草地,正是夏季,如火如荼茂盛。我怔怔立在原地,看东晨手忙脚乱地拨开草丛帮我寻找,最后他站起身,无能为力地朝我摇头。我终于“哇”地哭出了声。

    (五)

    笑。

    寂寞。是一个太过于暧昧的词语。我只会在特别孤独的时候,想到这个词,却羞于使用。它,带着一点可爱的饥渴,预示着某种可能,或者说,心门洞开,只等一个人恰如其份地进来。

    那个秋季,我一下子变得安静。东晨还是决定离去,他无力承载我的生命,太盛大的爱会让他窒息。他还是爱着自由,情感漂泊。他无法给自已或给别人一个安定。我终于知道,即使我万般不甘,还是得放手。我的继续存在,也只能更加证明他们情比金坚。我会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催化剂。

    我的铂金手链遗失在了那片绿草如茵的土地上,遍寻不着。回家喝水时,心有余悸让我失手打破了我和东晨一起买的保温杯。我打开衣橱,拼命翻找他的衣服,空荡荡的壁面告诉我他已经离开。我感觉到失去,在混乱中我看到了桌上他为我买的书,我一把抓住,抱在怀里,哭得溃不成军。东晨,我还是失去了你,就让你的书与我相拥而泣。

    很多时候,我放弃了回忆。静静地趴在阳台上看人流不息,什么也不为。除了回忆,我不知道,我还有什么可以失去。

    我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散步,一个人旅行,一个人看书。没有人陪伴,只是孤单。

    天很凉,心很慌,这个城市依旧惆怅。

    小枫依旧和育强如胶似漆。这让我颇为不平。为什么我与东晨的感情不堪一击,而游离于家庭与婚姻间的这份危险的感情却能如此长命?小枫孜孜不倦地为我指点迷津:这种情感呈三角状,只要当事人相安无事,便永远稳固。她说这话时朝我得意地眨眨眼,我笑。小枫能看得如此清明,可当事人中除了她愿意各自为营,那位一直不曾露面的育夫人却终于不愿意。

    我在睡梦中被激烈的拍门声惊醒。睡眼惺松地拉开门,门口赫然立着一位娇小玲珑的美女。后面气喘吁吁跟着育强和张瑞。育强的脸上布满被利器划过的癍痕,苦着张脸,无可奈何地看着我。我立刻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当机立断地关上门,强作镇定地问:三位找谁?

    美女一声冷笑,不要脸,少给我装腔作势。她面上透出了明媒正娶的大少奶奶对姨太太的鄙夷。

    我也冷笑一声,没事赶紧走,少在这儿给我撒野。

    这时,我突然被一双手推开,只听到“叭”的一声,一记耳光狠狠落在挡在我面前那人的耳朵上。他当即蹲下身,表情痛苦。育强面目凶恶地冲着那个悍妇吼道:我是小狗做什么?她是西婷。

    女人撒完了泼,也明白刚才一巴掌打的不是地方。她委屈地俯下身,轻声问,张瑞,没事吧?

    张瑞朝她摆摆手,却越发夸张地眦牙裂嘴。女人终于忍不住“哇”地大哭起来,边哭边捶打育强:我不活了,我要和她说清楚。你叫那个姓于的出来......育强大义凛然地昂着头,厌恶地闭着眼,任她殴打,似乎并没有制止她的想法。

    多么悲哀。难道屈辱还不够深重,一定要自投罗网送上门来连输两场才甘心情愿。面前这个娇小玲珑的美女,也曾被爱过,只是这爱不明不白地失踪,匿迹于时间的旷野中。既然所有关于长久的誓言都无法兑现,所有的分离都在所难免,为什么不,自知地,清醒地,骄傲地消失在被遗忘之前。而一定要,将真相掀开,露出锈迹斑驳的内在。多么悲哀。

    张瑞蹲着身子,并没有起来的迹象,我叹口气,真是倒霉,一大早就这样晦气。我问,哎,你要不要去医院?

    他转过头,调皮地朝我挤了挤眼。我哭笑不得。难为他大少爷英雄救美,蹲在地上这么久。演技真是一流。

    那位大少奶奶仍在不依不饶地跟育强闹。我突然非常同情他们。小枫肯定早已醒了,我猜想她一定趴在猫眼上兴味盎然地见证了这场闹剧。她几乎兵不血刃地赢了这场战争。而我,却差点被原配张冠李戴地摔过来一个耳光。

    事后当我朝她索要那份理所当然的精神损失费时,她意味深长地瞧着我,慢慢悠悠地说,张瑞的损失,你拿自个赔给他吧!

    我随手抓起身边的枕头砸过去,她笑嘻嘻地躲开。

    我知道,如果我的文字继续下去,即使我如何顾左右而言他,都无法回避这个名字。我竭力地不去提起,只是不想去面对,面对那些无法偿还的亏欠和自已的残酷自私。张瑞,这个名字注定会柔软而坚定地寄居在我心灵的一角,永远无法抹去。

    我和他是初中同学,早就知道彼此,却从不曾交谈。他随父亲的升迁转到我们那所镇中学,后来又随父亲的再次升迁匆促地离开。他和育强是从小一块长大的伙伴,多年后,我在小枫处借宿时见到了他。

    他是那种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主儿。因为他有钱,且乐意充当冤大头。他的身边总是跟着大帮狐朋狗友(原谅我的用词),他们在一起吃喝玩乐。男人间的友谊,很多仅仅止于酒肉朋友,尤其是当你只需要锦上添花,不需雪中送炭时,很多人都是对添花乐此不疲的。张瑞经常开着他那辆奥迪陪育强来接小枫,小枫总会拖上我。我曾多次婉拒,自从东晨离开我后,偶尔我会半推半就地出去。

    后来,张瑞开始单独开车来接我。我借故躲在房间里磨磨蹭蹭。他握着一瓶水,站在小枫家的楼下。那里是小区新安装的健身器材,他斜靠着单杠上,眯着眼睛看小区里的小孩跳皮筋,不时傻呵呵跟着那群小孩大声地笑。我站在窗前,撩起窗帘偷偷看他。说实话,他长得挺帅的,高高瘦瘦,眉眼极像日本一个叫江口洋介的明星。小枫凑到我身边,坏笑着说,这么色迷迷地看着人家干嘛?

    我反身打她,她笑着要拉开窗帘。她说,婷,张瑞不错,他喜欢你已经不是一两天了。

    我忽然想起了那晚在学校门口,东晨载着我,张瑞对我说的那番话。原来只是醋意大发。

    我叹口气。想到了一句话,如果不是自已想要的那一个,那以后无论跟谁一起,都不重要了。

    小枫拉开门,轻轻说:去吧,西婷。

    (六)

    我开始接受张瑞的约会。

    他依然会有大帮朋友的陪伴。奥迪停下的瞬间,透过车窗就可以看到几双手已高高举起。他们说,西婷,快来坐,早就知道你了。

    他和朋友笑闹到不可开交时,会有人将我拉过去吓唬他:西婷在这里,看你怎么办。他马上笑着得意地松手。

    他并不擅长甜言蜜语。半夜时分,他急急敲开小枫的门,塞进来一大包零食,说,我姐告诉我,女孩都爱吃零食。然后扭头走开。害得小枫愣了半天后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他对我的迁就到了小枫忍无可忍的地步。开车出去,他问,今天去哪儿玩呢?我答,去一个有山的地方。他二话不说马上调转车头,三个小时后,车停在了YC市的一个山角。

    小枫对我的所作所为非常不以为然,她撇着嘴说:丫头,别得寸进尺吧!我都心疼人家张瑞。育强已经和老婆离婚了。他们终于可以结成正果,却发现一切都不过如此的归于平淡。人,都他妈犯贱!这句话,小枫说得风轻云淡。

    张瑞依旧风雨无阻地来找我。我们一起唱歌,一起喝茶,一起吃饭。在他的车上,我常常一言不发,城市的风景在我身边流淌,经过东晨上班的舞厅时,我仍然无限惆怅。我不让张瑞牵我的手,每次当他装作无意地碰到我的手时,我都会坚决地迅疾地躲开。

    他陪着我,我为什么还是寂寞。

    小枫和育强结婚了。新房布置得美伦美奂。我们在他们家闹了一阵,小枫决定一展厨艺,拉开冰箱才发现空空如也。张瑞自告奋勇担任采购任务,小枫推着我陪他一起去。菜市场在一条人潮拥挤的小街上,下车后,挤挤挨挨的人把我和张瑞一次次冲开。张瑞抓住我的手,我没有挣脱。

    阳光照在他黑黝黝的脸上,他眯着眼睛,掩饰不住笑意。他握着我的手,牵引着我穿过人群。

    这时,我看到了奔奔。那条久违的狮毛狗,它一颠一颠地跑着,脖颈上的铃铛轻快地发出响声。我下子怔住,站在原地,不知所措。它的主人,我的东晨就在附近。我曾想过,分开后,如果重遇,我一定只是淡淡地看他一眼,然后若无其事地走开。今天终于可以演练,我为什么激动地不能自抑。

    张瑞拿起我的手,柔声问,婷婷,你的手心怎么这么多汗?

    我无法回答。我忘了告诉他,东晨走后,我已经学会用掌心流泪了。

    那条狗终于跑远,没有人跟在它身后款款而来,它可能已经被丢弃。就像我的爱情。

    我拨开张瑞的手。我明白,骗得了所有人,却无法面对自已。即使骗得了自已,却终得面对心灵。

    我说,分手吧。

    他盯着我,问:为什么这样对我?

    张瑞,你那么优秀,我不配你。

    我回身就走,准备关上房门。他伸出手搁在门框固执地挡住。

    分手吧!

    不。

    我不爱你。

    不。

    不要再来找我。

    不。

    我突然想起,这是一个多么熟悉的情节。我就是这样被挡在了东晨爱情的门口,我的热情扑了空。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我恼羞成怒。恶狠狠地用劲关上门。“嘭”,门板与张瑞的手猛烈撞击,我抵住门,用劲关上,张瑞一动不动地看着我,并不松手,眼睛里是我完全陌生的一种惊愕和绝望。每个人本性里都潜藏着残忍的因子,我的自私与冷酷终于被张瑞唤醒。僵持几分钟后,我扔下他夺门而逃。

    后来他找过我几次。小枫结婚后,我搬到了学校,他在校门口等了几日,最后恹恹地回去了。

    后来他很快找了一个女朋友,个子高大,性格开朗。小枫说,西婷,她的眉眼很像你。不久,他们无疾而终。

    后来,他开始吸毒。我再也不曾见过他。

    有一天半夜,电话嘟嘟地响起来。我抓起,那端寂静无声。我吓住,问:张瑞,是你吗?很久很久,那端传来他嘶哑的声音:婷婷,你为什么不爱我?

    我不知道,感情从来没有理由可说。你爱着她,她却爱着他。而他,又爱着她。我们的感情总是无法应和,总是郁郁而终。闭上眼心里想着谁,睁开眼身边陪着谁。我们总是面对这样的难题。你什么不爱我。怎样才能让你爱着的人正好不偏不倚地爱着你,怎样才能让你爱的人不想要逃走,不需要捆绑也能心满意足地相依相靠。怎样才能让彼此都能获得幸福,那种相同的幸福。

    张瑞本来可以过一种极为满意的生活。他可以找一个漂亮的女子做妻子,生一双儿女。他本来可以成为所有男子艳羡的蓝本,多金又深情,很多女孩都乐意做他的妻子。他可以找个教师或者护士,闲暇一家人开车出游,节假日享受天伦之乐。如果他没有遇见我这样一个心灵残疾的女子,他可以没有悬念地安逸富足地走完一生。

    可是,可是,命运的安排却常常阴差阳错。

    育强打电话给我,他说,冷静点听我说,冷静点听我说。张瑞现在在AQ医院。

    我的泪水汹涌而出。我狂奔出门,拦住一辆出租,说师傅请快点。他懒洋洋地接话,小姐,现在车堵得厉害。

    我求求您,请,快点,快点。我已经哽咽。

    他惊愕地看着我哭得狼籍一片的脸,终于噤声。

    我知道,世事叵测,命运无常。我知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我知道,城市在发展的进程中那些罪恶和丑陋也在顽强地滋生和成长。我知道,张瑞在开车时毒瘾发作被迎面而来的卡车撞到。是不是,说完这些,我就可以两手一拍,将责任推得干净?是我不要他!是我毁了他!

    他为我挡住迎面而来的耳光,他半夜塞进门缝整袋的零食,他捉住我的手说:婷婷,你的手心......

    那个晚上,他握着电话,嘶哑地问:你为什么不爱我?你为什么不爱我?

    ......

    张瑞下葬的那天,我坐在学校的阶梯教室里,静静地数头上的灯。泪一滴一滴滑过我的脸颊,倒不回去。

    ......

    小枫和育强过着平凡夫妻的生活。她经常鼻青脸肿跑来哭诉。这几乎是预料中的事情。我安慰她几句,便不再言语。

    所有的誓言都无法兑现,所有的分离都在所难免。你看,爱情有张破碎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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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再见,只能怀念



XF突然对我说,过完这个冬天,她可能就要离开了。我掩藏住内心的颤动,只轻轻噢了一声,便不再言语。许多时候,在我们渐渐成长的途中,在我们的面容开始隐匿悲喜了后。我们习惯于沉默,习惯于让暗流在心底涌动而表面不见风吹草动。我们让许多注定无从投递无从释怀的情感自生自灭,连自已也害怕去惊动。

    她说,可能。或许也会峰回路转扭转乾坤。或许也会留。但我还是有淡淡的难过。这一年,经历了多少相聚和离别,和诸多相干不相干的人照面,寒喧,然后背转身相忘。这一年,我跑步成长,将一生的甘苦逐一品尝。记忆里,总是那拥挤喧嚣的侯车厅,那萧瑟零乱的站台和兵荒马乱的心情。我也想,能够冷峻地不动声色地迎接每一次交集每一次分离,因为这几乎是无法避免的人生的必经。但是,当那些离别突如其来地摆在你面前,即使对方可能只是一个仅有点头之交你不曾经心的人,都很难做到波澜不惊。

    这是南方,流光飞舞一日千里的南方。翻手是云覆手是雨的南方。一个相聚又分离的地方。

    某一日上午,上班时发现后面的办公桌上空空如也,海哥离开了。就在前一天,他都还在我身后,埋身在厚厚的作业本中间,忙着制定计划,忙着联系家长。一如既往地继续着他的班级工作。他甚至已经在学校附近买了房子,并开始张罗着装修了。毫无征兆地他去了另一个学校,没有和任何人打招呼,没有道声再见,匆忙地收拾了他的行囊便奔赴了另一个过客城市。我知道,这几乎是无法避免的,这种悄无声息地离别,我们要学会慢慢接受。峰走了,走之前他还呵呵地说着玩笑话,肖走了,暑假结束前她终于决定不再留下。他们都没有道再见,或许是因为知道,再见,有时候,是永远不见。

    在电话里,听肖的声音。那个带着一个伶牙俐齿的女儿只身到南方打拼的女子,她曾和我并排坐在从东莞回家的车上感叹着生活疲惫,想着看过风景后淡然地回归。她终于还是做到了,放下繁华,回到故里。她说,她在家乡青草蔓延的土地上散步,语调里有一种尘埃落定的从容不迫。我想,这个唱着黄梅戏《女附马》的女子,这个长发及腰的女子,我们,将不可能再见了。

    记得那日我问范范:如果我走了,你会怀念我吗?他警觉地从椅子上直起身问:你要走吗?这是可爱又可恨的南方,不说离别,却见离别,他的警觉我是多么能感同身受。后来我想到,我用了一个词:怀念。不是想念,而是怀念。因为无法再见,便只能怀念。

    其实,我们都明白,很多人,很多事,都无法再相见了。我们那些在毕业时曾信誓旦旦要再相聚的可爱的同学们,我们曾唱过的人读过的诗爱过的人,我们那渐行渐远的青葱岁月,只能怀念了。

    说完再见,只能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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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感激你,赠我空欢喜



陆涛,你一定等急了?这样一些文字。可是你知道,我多么害怕自已因为你所赐予的领悟而变得锋利和尖锐,因为洞察而终于用文字作箭射向你,你知道,我一直愿予你温婉可人的形象,即使受伤,即使决意离开,我也愿温柔地对你说拜拜,我对你最后的疼爱,就是,把手松开。
让我怎么开始写呢?这样一些文字。很多时候,我的脑海里奔腾着千军万马,它们呼啸而至毫无征兆,那些我不曾熟稔的字句突如其来,让我激动不已。当我飞奔到桌前打开电脑,当电脑幽蓝的光照亮我的双眸,当我坐下来踌躇满志时,我悲伤地发现:它们走了。如一群调皮的孩子,倏忽而至,转瞬即逝,循不到影踪。我就如坐定般端坐桌前,看电脑屏幕慢慢变黑,慢慢变黑。写字对我而言,成了一件多么艰难的事。
让我选择什么时候写呢?这样一些文字。在拥挤喧嚣的白昼,当我终于能忙里偷闲坐下来开始想着给你的这些文字时,抑制不住的泪水总会让我面对同事的惊疑百口莫辩,我再也解释不清,骄傲的夏琳突如其来的脆弱究竟为何。在夜阑人静的晚上,倒适合放逐伤痛。可是我不愿选择晚上来完成这样一件心力交瘁的事情,是的,心力交瘁,陆涛,这是你永远无法了解和感受的一种心力交瘁:仿佛已被掏空,明明知道痛却还要一遍遍地温习,一次次地回顾。只有在晚上,我才能如此勇敢而不惧。可是,我厌倦了这种执迷不悟,这种对自已不遗余力的残酷。是的,这种血淋淋的残酷:手执利刃,抽丝剥茧地划开旧伤,脑海里过电影般迅速回放某年某月某日你给的伤悲,加上旁白,画外音,犹如凌迟。
可我知道你一直在等,等待检阅我的忧伤。你不能忍受屡次失望,这会让你丧失耐性,或者自信。你那么需要爱的认同,需要女人含泪悲切地成就你的信心。而我,心甘情愿做这个女子,永不回头。
就如一场台风过后,满地狼籍。我细细收拣,各自归位。在这个习惯了报喜不报忧的年代,我们隐藏心事,欲语还休。只是为了你,陆涛,我不介意,将悲伤示众。

此时,让我最后一次好好想想你。我说,最后一次。因为你知道,你知道的,想起你,已如呼吸一般地需要和正常。当我恹恹地走在下班的路上,两旁不知名的树上飘落下几片黄叶,当我站在青石板柜面前小心翼翼地煮好一杯咖啡,当我或安静或喧闹或得意或忧郁时,你都那样恰如其份地出现,不需任何伏笔和铺垫。
可是,我从来,从来不曾勇敢地想过你。你的头发,你的脸颊,你的手,你的肩,他们就那样惊惶地出现在我的脑海中,然后迅速地被我掐断尾声。我依然羞于面对你,即使你只在我的记忆里。“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直低到尘埃里,却从尘埃里开出花来”这是我爱的张爱玲遭遇情感时的卑微,而面对爱情,我一直以这种仰望的姿势存在。
选择一个日子,周围一片静穆,时钟在墙上嘀嘀嗒嗒哼着节奏平稳的小曲,于是我勇敢想你。就如我勇敢地对你说,这些话。我曾经那样珍视,把你藏成一个秘密。无论别人如何旁敲侧击依然为你守口如瓶。我怕我一旦把你变成了文字,这些文字就会带着你,从此飘离我的心灵,没入空气中,再也找不到踪迹。
我一直相信,书写是为了遗忘。
所以当我决定为你写这些字时,意味着我与自已,与你,与我们的过往,就此诀别。陆涛,让我猜猜你此时的表情。如果你正笑着,一定不会马上敛住笑容,你会依然笑着,眯着眼睛,漫不经心地反问:是吗?或者,或者,你会马上蹙眉,问:是吗?我不能确定,因为在我们屈指可数的相处时日里,我对你的了解实在有限。
之前,我一次次离开,一次次回归,被迫与那样一个名字计较。无能为力地看着感情的不复纯粹,望着你由陌生变熟悉继而变得面目全非。我保持着一种卑微的姿势,为爱妥协,向爱投降。在每一个只有你能道明真假的所谓的误会之后甚至连真相也怯于去追问。我竭力不去揭开那一页,不去触碰那属于你的曾经的幸福和伤痛,以为它们会那样妥帖而温善地淡于你的背影后。可是,它们那样顽固而坚硬地存在,一次次灼伤我的双眸,挑衅我的生活。我看着你忐忑不安,痛恨我的第六感,担心流言蜚语将我们冲散,短暂的安静后便是无休止的猜忌和掩饰......我们终将——永无宁日。
请原谅,每每提及此事,我总是如此的不冷静。陆涛,让我再想想你的表情,每逢遇到我的不可理喻,你总是皱着眉,无可奈何地摇着头,一言不发地等我平静。当然,这只是我的臆想,我常常会这样,陷入无边的遐想中,关于我和你共处的幻想,我已经有过太多太多。想着我们的房子是中间有着螺旋形楼梯的复式结构,米色的落地窗帘慵懒地软软下垂,简洁的苹果绿的沙发前一张波西米亚的地毯,我们可以坐在上面看大片。厨房干净而整洁,大理石板铺就的台面光滑锃亮,你帮我束起头发,嫩嫩地用丝巾绑住,然后我们一起做饭,晶亮的汗珠挂在你的额角......当我无比幸福地勾勒这些画面时,总会不自觉地想到天长地久这个词。天长地久,一个幸福地几近奢华的词语。而陆涛,我曾经多么期待你能予我这种幸福:生生世世,没有旁枝末节的烦扰,弱水三千,只饮一瓢。
爱是一场荼糜的幻觉,走尽天涯路,不愿意醒来。女心贪恋,痴执如我,又怎能免俗。我深一脚浅一脚地陷入泥淖,画饼充饥地为我们虚构了一个明天。陆涛,你能明白那种感受吗?就象一个人迎着狂风走路,寸步难行,风撕扯着你的衣服,蹂躏着你的发肤,沙子乘机侵占你的每一个毛孔,却依然不肯回头,只为一场海市蜃楼。决定毅然任性地向你投奔,在我心里,曾那样坚定地存在过。
可是,可是,能够容忍冷落,却无法宽恕欺骗,能够忽略疏离,却无法漠视替代。你们依然模糊不清,割不断牵连。是不是,就该这样淡淡地看着你在两个女子间辗转,然后,漠然地接受爱的不专注,冷冷地看你费尽心思地解释每一个隐晦难言的细节,善解人意地维持表面的风平浪静。是不是就该让信仰在面前轰然坍塌,麻木不仁地面对爱情只是以色事人的误会,然后巧笑嫣然地陪你做一场心照不宣的游戏。
如果这样,你会开心吧?只谈欢愉,不言内心。陆涛,当爱已缺席,剩下的,只是游戏。不可避免地某一日我成了你生活的一道花边,被好事者轻薄地反复把玩,屈辱地同另一个名字做比较。这样,你会开心吧。
我多么期望有一天,有一个聪明却隐忍的女子,不需经历心灵的磨难,也能让你终于明白爱的真相——
已所欲,施于人。

陆涛,如果你曾对我辜负,这次,权且让我自以为是地认定:是我对你亏欠。
而我们,终于两讫。

在我失掉了力气,挣不脱结局的时候,我深深地怀念你,陆涛。我怀念你去看我时被树枝挂烂的皮茄克,怀念那个挂在你窗前我亲手做的蓝色的风铃,怀念你耳际那道浅浅的伤疤,怀念你在传呼机上给我的唯一的留言,怀念你沙沙的嗓音和那首《别怕我伤心》......我怀念,那个夏季的夏琳,被太阳晒黑的皮肤闪着健康的光泽,鼻尖晶亮的汗珠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她倔强地看着陆涛温暖的背影,在心底说着再见。我怀念,当我们年纪尚小的时候,没有隐瞒,没有谎言,那么的洁白.....
我不想一生都用一种忧伤的情绪来凭吊我们共有的点滴,我愿意有生之年都予你温婉可人的形象。你让我坚信爱永远是生命中值得守望和寻索的光亮,我始终相信,只要我淡于浮华,一定能求到我想要的幸福。我那么笃信: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会是渺远的神话,终会有一个男子看尽繁华,陪我细数白发。
我对你心怀感激。就像那个生活在娱乐时代却依然冷清的女子唱道:让我感激你,赠我空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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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煮“第三者”


写下这个题目,自已都笑了。仿佛一下子真的变得理智变得有见地,可以辛辣地调之侃之批之判之。事实上我常常觉得自已感性有余理性不足,于是常作无病呻吟状,和些风花雪月之词。实在愧对来往的看官,今日得空,特作此文。
  (一)
三毛说,一个女人,一生一定要做一次第三者,这样才能体味到爱情的凄凉。
一直怀疑,这句话是出自那位来去无踪似闲云野鹤般淡定从容的女子之口。它倒让我想起了前不久李冰冰在《云水谣》的首映式上说的一句话:女人一定要去看《云水谣》,它会让你有一种想认认真真谈场恋爱的冲动。于女人而言,李冰冰的这句话很具骟动性,因为她抓住了女人的命门。即使《云水谣》仅仅只是一部商业片,但它的卖点却俘获了多数女人的心。
聪慧如三毛,如风一样的女子,辗转漂泊于尘世间,像个精灵一般,亦不能免俗。
三毛的话充满了苍凉,就如古旧的老房子前长出的墨绿的青苔,透出幽幽的冷气。想是有无可言说的奈何与苦楚。
我是三毛的FANS,在我们那个年代出生的人都是读着《梦里花落知多少》、《哭泣的骆驼》长大的。但不会有人仅仅为了体味爱情的凄凉而以身试法,毕竟“第三者”的称号不是光环而是龟壳。
(二)
苏岩打电话来,气咻咻地细数她的委屈。正在读研究生的她爱上了已为人夫的导师,那位风流不羁的导师的前情人找上门来,摆出泼妇骂街的架势把她堵在宿舍里一顿海扁。苏岩恨恨地说:
她凭什么呀她?她转正了吗?她持证上岗了吗?她还骂我?奶奶的!
最后一句话把我逗乐了。我还是第一次看人做第三者做得这样争先恐后趋之若骛的。就如舞台剧中那些待宰的肥猪,为了表现节日的欢愉和丰收的喜庆,一个个愣头青似的往屠刀上冲,还乐呵呵唱着:先杀我!先杀我!惟恐落后。
这是一个有趣的画面。我对苏岩说:你的研究生算是白念了,你们这叫五十步笑百步。不就是一个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吗?犯得着吗?如果一个男人像个大马猴似的在几个女人之间晃来荡去,那他绝对已经返祖了。
女人,别把自已弄得像笑话。
(三)
那天在网上闲逛,看到一聊天室外的布告栏里写着:在婚姻中,破坏家庭的那个是“第三者”;在爱中,不被爱的那个才是“第三者”。不禁拍案。
急速点开,讨论得那叫一个热烈啊!公陈公之意见,婆抒婆之感慨,你方唱罢我登场,咿咿呀呀,嘻嘻哈哈,足见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呈现出怎样一副欣欣向荣的势头。
屏住呼息地观望了一会,没有打扰任何人。
像看了一场闹剧。就如在集市上偶见骂架的妇人,在马路上瞥见亲吻的车辆。看那些争得面红耳赤的脸孔,那些上下翻动的嘴唇和他们的唾沫四溅。索然无味。闪人。
人们所努力去争论是与非的,人们所刻意去求证对与错的,都是镜花水月,本来无一物。
(四)
黑格尔说,存在的,即是合理的。
所以男人不必为第三者的存在寻找冠冕堂皇的理由,女人也不必为除去这个心头大患而耿耿于怀。就让她搁那儿杵那儿,还是一道风景呢!
克尔凯郭尔说:婚姻的宗旨的最高形式是服从,在这种形式中,它不想丢失什么,而期望紧紧抓获些什么。在婚姻的宗旨中,有着另一个人的位置,而爱情就被安置在与那个人的关系中。
看看!
杨艺在她的《亲爱的违约者》中写道:情人们一个个美丽又嚣张,无所畏惧,而且变本加厉。
她们是契约外面的,来势汹汹没有道理可讲的入侵者。
我曾经目睹过一个第三者的跋扈张狂、不可一世。她倚仗着年轻貌美和那个男人的爱公然与他的原配叫板:我爱他,你把他让给我!
我们看着她用无知和放纵残暴地践踏着一个妻子的尊严,看着她用张狂和无耻肆意地颠覆着一个平静的家庭。我们看着他们将胡闹和荒唐上演到了极致,直到今天,他们仍纠缠不休。
社会对于第三者是宽容的,甚至于默许了她的存在。所谓的道德规范,不过只是古时的女子小心翼翼地系在门闩后面的一根青丝,只能防君子,不能防小人的。
(五)
我是理解妻子们的。
我亲眼看着那些有着白晰的面庞、清澈的眼神、浑身散发着紫丁香气的女孩在男人的穷追猛打下幸福地盘起了长发。紧接着我看到,当女孩变成了女人,她们趿着拖鞋、披散着头发、穿着松松垮垮的睡衣呵欠连天地坐在麻将桌上;她们在大庭广众之下边逛商店边旁若无人地撩起衣服喂奶;她们神经质地翻看老公的通话记录和短信,对出现在老公身边的每一个异性草木皆兵疑神疑鬼;她们变得暴躁易怒,为了琐碎的柴米油盐把自已搞得庸俗不堪......她们开始变得讨厌,变得不可理喻,变得让丈夫再也不屑多看一眼。
我常常看到一个保养良好的男人后面跟着一个神色憔悴的妻子。当男人脸上的皱纹被称作成熟,而女人只能叫作沧桑时,当男人的发福被称作稳重,而女人只能叫作苍老时,无论曾经你是多么风华绝代、倾国倾城、才华横溢的女子,在无情的岁月的磨砺中,你已经无可挽回地离你的丈夫越来越远了。就如《浪漫的事》中,宋雪辞掉工作,丢掉了老公的时候,她说,我现在越想找他,怎么就越找不到他了呢?看到这里,我感动得一蹋糊涂,一个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必然有什么东西要丢掉的人,怎么能不原谅她的焦虑和敏感呢?
张学友的歌曲《她来听我的演唱会》中唱道:在三十三岁真爱那么珍贵/年轻的女孩叫她让一让位/让男人决定跟谁远走高飞/她努力不让自已看来很累/岁月在听我们唱无怨无悔/在掌声里唱到自已流泪......
听到这里,我心里一片惨然。如果那一张薄纸也不能给予,那什么给女人的爱情上最后的保险?我看到MV中那个朴素平静的妻子对面坐着妖冶美艳的第三者。我想,一个女人,为了她的男人耗尽了青春和气血,即使她面色萎黄庸俗不堪,即使她脾气暴躁疑神疑鬼,她都是应该被原谅的!
(六)
我是在别人的故事中长大的孩子。
我曾经和一个女友坐在家乡最大的超市里分享她的爱情故事。她眼神发光,面色红润。这时我看到故事的男主角朝我们走来,他抱着他一岁的儿子,身后跟着他娇小玲珑的妻子。然后他自然地和我们打招呼,客气,寒喧,然后其乐融融的一家三口幸福地离去。
我的女友自始至终没有说一句话。她完全懵了。这样一个张扬亮丽的女子,她曾经投入了全部热情自以为轰轰烈烈的爱情在真实地面对一个家庭时,成了她一个人的闹剧,她突然发现:其实一切与她无关,什么爱情,什么誓言,在此时突然化作一缕蒸汽绝尘而去,只遗下一地鸡毛。我想,我的朋友是理解了三毛的话的,至少在那个时刻。
一次出轨对男人而言只是一次短暂的“黄金周”旅游,玩累了,玩厌了,拖着一身感情债务和满脸的疲惫最终还得回家。
就像所有的童话故事止于王子和公主的婚宴,任何一个伟大的编剧也无法让之继续,再编也只能编出无数唏嘘和叹息。即使第三者侥幸抢滩成功又如何?即使鸠占雀巢又如何?在长长短短平平仄仄枝枝节节的岁月中,属猫的男人又会为谁守住一份圣洁?
〈伊索寓言〉中有一则《蝉和狐狸》的故事,讲了狐狸想尽各种办法想吃掉蝉,最后反被蝉戏弄,寓言的末尾说:一个聪明的人,总是善于从别人的悲剧中获得经验和教训。
而往往,第三者,都是太傻的女人。
所以即使第三者以掠夺和侵占的面目示人,但我依然固执地认为:她们也是真正的弱势。
(七)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每次听到这首歌时,都有一种酸酸的感动。
这是每一个天真善良的女子对爱情最朴实也是最极致的幻想。
他这厢和你柏拉图着,那厢正养着小情人呢!朋友说。一句话就将我对爱情仅存的一点幻想奚落得粉碎,而那碎片居然也因为他的调侃而写满滑稽。
这就是真相的残酷性。而有时候真相就是:男人的爱情,仅仅只是一种生理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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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发谁家翁媪



小棠二十二岁嫁给了方一华,没有悬念。
他们是幸福的样板,读书时手牵手在校园里招摇而行,共用一张饭卡,在图书室一袋薯片可以泡上半天,笔记只用抄一份,工作不用担忧,只需心无旁骛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毕业时自会有合适的工作等待。一华的父亲早已声色不动地将一切打点妥当。
六月的校园,流离伤感。所有的情侣都在为此去经年,何日再见以泪洗面,所有的同学都在为天下之大,无以为家托钵乞讨。独独他们,波澜不惊,依然故我,毫不掩饰他们可耻的幸福。他们不用分手,一生都不用。一华在一个浪漫得发腻的晚上,将一枚钻戒套在了小棠的无名指上,锁定了一生的约期。用人单位已向他们发出邀请,至于上班,看他们高兴,随时都可以。
这是没有任何枝节的王子与公主的童话。他们佳偶天成,人人称道。
小棠和一华在最好的年华相遇,相爱。结发为夫妻。这是所有人想要的生活,在最美的时候爱上一个爱你的人,与他或她约定终生,并能如愿以偿,白首不相离。太多的人不能心想事成,太多的人枕着遗憾入梦,年轻的我们,饱饮着失意的苦酒,一份不能善终的情感往往纠结成一生都无法释怀的心情。他们,多么有幸。
婚后依然幸福。一华毕业后很快混得风生水起,父亲撑起的绿荫加上他游刃有余的活动能力,让他迅速崭露头角,小有名气。小棠做一份简单的工作,两点一线,轻闲舒适,他们暂时没要孩子。两个人依然手牵手逛街,散步,一华的小肚腩已明显崛起,小棠养尊处优,愈发生得楚楚动人。
幸福,因为平铺直叙,而有点索然无味。
是不是人人都会这样呢?要快乐,但这快乐须颇费周折才更加尽兴,要圆满,但这圆满要历经波折才弥足珍贵。太容易得到手,就仿佛街边的一种小吃,一个循环播放的连续剧,一条每天都会经过的小路,早已没有了握紧的情绪。是这样吧,应该让王子与公主历经分离,磨难,谗言,死亡,再终于给他们大团圆,不知会不会让平淡的剧情多点新奇,不知会不会让他们终于知道彼此的珍贵而不轻易放弃。
爱情,有全情投入,也会穷途末路。
婚姻,有无限憧憬,最后落入窠臼。
就如所有爱得动人心魄最终也会偃旗息鼓的情侣一样,从某一个时段开始,他们之间有了距离。一华的应酬太多,小棠的空闲太多。一华的喧嚣太多,小棠的寂寥太多。他们的对话少了,争吵却多了。他们的共处时间少了,挑三拣四的机会却多了。最后都有点厌倦,于是各自保持沉默,非旦不得已,不再多说一句,吝语如金。两个人就如上演黑白默片,一起看电视,喜剧片同时哈哈大笑,悲剧片同时寂静无声。一华有时看球,小棠就拿了鞋子去洗手间,一双双洗,用刷子反反复复地刷,投在墙上的影子双手飞舞,却是寂寞的。
两个人都仿佛心平气和。一叶障目,以为幸福。
那个主持《康熙来了》火遍全国的长得很特别的蔡康永在他的书中写道:有一种寂寞不是谈恋爱可以摆脱的,有一种寂寞不是看书可以摆脱的,有一种寂寞不是靠养小孩可以摆脱的。说得真可怕,却一语中的。这种寂寞在爱情正酣时,可能会被我们忽略,可当爱情终于退场,它便浮出水面。而爱情,最终都会退场,不是吗?无论爱得多么热烈多么难舍难分,无论情话多么迷人多么美丽动听,爱情,在完成了它最初的使命后,都会悄无声息消失匿迹。它会给你留一身伤痕,或者一个曾经最美如今面目模糊的枕边人。
而寂寞,依然如旧。
或许养个孩子可以让生活更趋于正常稳定。不久,他们有了一个女儿。
两个人的生活从此息息相关,房子,金钱,孩子,将他们牵连。可感情,却渐行渐远。
是不是,所有的人都会经历这一天,眼看着爱情的不复存在,自知地回避,不再提“你还爱不爱我”这样的蠢问题。对一切都心平气和,对婚姻的斑驳胸中早有丘壑。麻木不仁地接受所有因果,没有出乎意料,一切均在掌握。如果我们的爱情发生化学反应变成亲情,三生有幸,如果没办法继续,也请我们,各自为营,别弄出太大的动静。爱情,会越挫越勇,婚姻,却是经不起折腾。
时间不停歇。小棠在一个不合适的时间,认识了任丛林。于是有了故事,一发不可收拾。
那个小城,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人比比皆是,可对于花边新闻,传唱的速度却毫不含糊。一华很快就知道了。或许并没有什么确切的把柄,只是道听途说的传闻,经过渲染,活色生香,就已经够声名鹊起的一华如鲠在喉了。于是争吵,打闹。中国的男人不擅决斗,却长于家庭暴力,没有足够的勇气与对手较量,却精于对妻子施加冷压力。
不是没有悔意的,小棠的心里。丛林人间蒸发,消声匿迹。一华不依不饶,拳脚相逼。两个男人,以爱之名,生生将她撕裂。心里冷冷地笑,打着爱的幌子,讨来一堆教训一个残局。
不知道为什么,小棠最终选择了这样一条路。在这个城市,背叛故事每天都在上演。每个人都在伤人时被人伤,在这个喜新厌旧的时代,暧昧已经太过平常。可她,勇敢地爱了,却没能勇敢地背负。或者,是她终于发现,爱的不值得,不如付水流。
某个清晨,她服了.。再也没有醒来。


她是我的校友,一个曾经幸福的女孩子,一华经常牵着她的手经过校门口,引来一阵嘘声。我一直记得,看到他们,我总会想起那首词:
茅檐低小
溪上青青草
醉里吴音相媚好
白发谁家翁媪
白发谁家翁媪?谁家翁媪。没有天长地久,没有白头偕老,不见翁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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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爱,我们离别
(一)
小雅推开门,拧亮灯,一切如昨。可她知道,许墨来过了,他走了。什么也没带走。他们一起去买的紫荆花状的玻璃烟缸,寂寥地立在空空的茶几上,残留的灰白色的烟渍随风颤颤地抖着,苟延残喘地没了生气。他连剩下的半包烟都没带走,固执而坚定地提醒着小雅,那个人曾是她生命里的不可或缺。
当她推开门的一刹那,恍觉许墨又会像以前一样躲在门后,偷偷地从后面用双手环住她纤细的腰,在她耳边喃喃地说:小雅,小雅,我们永远不分开。
小雅抽出一根烟,轻轻地点上,吸了一口,呛出了眼泪。她从来就不是放肆的女子,即使偶尔纵容自已,却也不得章法。记得许墨曾告诉她:抽烟,只轻轻地吸到嘴里,然后吐出。这样不会上瘾。恰到好处。收放自如。爱的最妥帖时,不过如此罢。
爱一个人的时候,从来没想过离别。就如小雅初初与许墨相识,一个在郴州,一个在广州,每周坐三个多小时的车来去,乐此不疲。有时候,许墨开着那辆七成新的帕萨特满面尘土地赶过来,小雅已经睡了。更多的时候,小雅坐着那辆熟悉的T30列车,忍受着南腔北调的嘈杂和空气中弥散的汗味,静静地捧一本书,时间便在文字中轻轻淌去。
不觉得累,上完一天的班,咽下了领导诸多莫名的闲气,却总是高兴着的。工资没有多一分,明天依然要面对朝九晚五的疲惫,依然要在公交车上面对各种陌生的脸,可是只要许墨一个电话,一切不快都忽略不计了。
因为他在那个城市,所以郴州便如闪着光亮的珍珠,熠熠生辉。她所有的关心,都在那个城市。因为她的爱,在那里。
  2002年,许墨深深地迷恋着一个叫小雅的女子。那个瘦削的女孩在广州一家广告公司做平面设计,白白净净,黑黑的直发清水挂面似的披着,总是背一个大大的米奇的背包,穿平底鞋。爱亦舒和安妮宝贝的文字。没入人群中转身就难以辨认,却是许墨心头明月光。
  尘世的事情便往往如此,一个普通如斯的人,在别人的眼中毫不经意,在爱人的眼中,却是风情万种。爱你,你便是神,不爱你,你是人是鬼都与我无关。
      (二)
2002年,小雅是许墨的神。
他为了她,放弃了郴州按部就班的生活,卖掉了车,义无反顾地奔到广州,从零开始。
两个人都以为,有爱,便终会春暖花开。他们住在小雅租来的三十平米的一房一厅里,开始了匹夫匹妇的寻常生活。
还是开心过的。小雅有胃病,许墨每天清晨准时起来做好早餐逼她一点一滴吃下去,下班后,小雅到楼下的超市买菜,然后戴着许墨的棒球帽,手忙脚乱地做饭。小雅因此学会了做各地美食,尤其是湘菜,更是一流。她不能吃辣,怕胃痛,但喜欢看许墨欢天喜地地吃下去。许墨的腿小时候受冻落下了关节炎,冬天小雅总是用身体捂住他的腿,给他一点点按摩。周末时,两个人骑着从二手市场买来的自行车一条街一条街地逛,买回一些廉价的饰品煞有介事地装点他们简陋的小屋。
还是开心过的。许墨丢掉了郴州公司项目经理的位置,辗转到广州做一个小小的业务员,卖掉了帕萨特,总想着有一天给小雅买一部她爱的奇瑞。小雅曾经小心翼翼地问许墨:你会后悔吗?许墨捏着她的鼻子一本正经地说:如果我因为迟疑或瞻前顾后而失去了你,才会后悔。
小雅鼻子酸酸的,想到了一个词语:永远。多么奢侈的一个词汇。
是的,相爱时,谁也没想过别离。于是我们贪婪而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这生命华丽的恩赐,心无杂念,我们在爱中栉风沐雨,越挫越勇,任性而倔强地投奔到一个怀抱,以为拥有就是永久。可,花开一树,何以知秋?人力多么有限,上天往往只给了爱的权利,却将其它无情收回。至于那短暂相守,更只是垂怜。一场宿命,不能更改。
永远没有明天远。
许墨在广州的发展乏善可陈,捉襟见肘,出差的日子越来越多,回家越来越晚,脸色越来越难看。他们俩人有时几天说不上一句话,许墨回来时,小雅已经睡了,醒时,小雅已经上班了。开始有了第一次争吵,起因很简单,许墨倒了杯水放在阳台上晾着,小雅不明就里端起就浇花了。许墨大发雷霆,摔门而去。留下小雅委屈地落泪。
矛盾渐渐升级,许墨怪小雅不够体贴,没能将他照顾得妥帖周全,小雅怪责许墨频频出差,没人陪伴。开始冷战,互相不搭理,许墨索性申请长期驻外,几个月才回一次家。
两个人的心都开始松动,开始考量选择是否心明眼亮。许墨郴州的朋友一直都强烈要求他回去,为着小雅,他一直犹豫,现在也开始考虑朋友的提议。
爱情,没输给磨难,输给了平凡。
(三)
许墨的父母对小雅一直颇有微词,那个纤弱的南方女子总是苍白的脸,和过份的羞涩与执拗曾一度让二老大为光火。他们也不是没有旁敲侧击地表达过意见,只是那时许墨并不曾将这些放在心上。父母希望小雅能随许墨到郴州发展,遭到小雅毫无商量余地的拒绝。
在两个人激烈争吵后短暂的和平相处时,也会讨论结婚的问题。一起挑哪种婚纱更适合,商量到哪个影楼拍摄婚纱照。甜蜜时会憧憬将来生男孩还是女孩,长得像谁。他们以为,两个人的天长地久是注定的,任何风吹浪打都不可能摧散他们,尽管偶尔也会闹脾气,但平淡生活中,哪会真的波澜不兴呢!至于那张纸,只是一个形式,早一天,晚一天,都无关紧要的。
这时,是2006年。
这时,他们的生活中出现了另一个人。她叫郭洁。
她是许墨父亲战友的女儿,大学毕业后到广州散心,父亲交待许墨一定要热情款待。郭洁到广州后,许墨尽地主之谊,带她到各个景点玩了个遍,她管他叫“许墨哥”,管小雅叫“小雅姐”,是个聪明伶俐讨人喜欢的女孩。不久,郭洁便在广州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工作。
许墨开始变得更加繁忙,加上小雅刚刚升职,两个人见面的次数更少了。而郭洁的出现,让年近三十的许墨突然间找到了逝去已久的感觉。他关心郭洁的饮食起居,带她吃各种美食,和她一起去蹦迪,遛冰,唱K。当他晚上躺在小雅身边却开始无法遏制地思念郭洁时,他知道,出事了。
人这一生,的确不可能只爱一个人,尽管所有人都幻想从一而终的爱情,期望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可是爱情终究只是一种感觉,虚枉无力,你无法操纵控制,所以只能任由它自生自灭,不得救赎。有人说,再刻骨铭心的爱情都只能苟延残喘四年,而许墨和小雅之间,正好中了这个咒语。许墨的魂不守舍很快就被小雅察觉了,事实的真相让她几欲崩溃。她开始整日整夜地哭泣控诉,开始疑神疑鬼翻查许墨的短信。被伤害的女人是可怖的,无论她曾是多么理智淡定,无论她曾是多么优雅温存,一旦发现领地被掠夺,城池失守,她们表现出的歇斯底里狂躁暴戾往往更快地将男人推离了身边。
如诗如画的小雅面目狰狞地举起了祭刀,将自已的爱情割得粉碎,也彻底斩断了许墨对她仅存的那一点怜惜。
可是,她有错吗?一个女人,四年的青春,全部的赌注押到了一个男人身上,孤注一掷,无法回头。等闲变却故人心,一朝男人说不爱了,结束吧,转身走人,她怎能心平气和云淡风轻地接受这个结局。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没有郭洁,也会有李洁、周洁、罗洁吧。没有那一张纸的约束,没有那一种责任的桎梏,男人到底靠单薄的爱,是留不住的。
这城市如此匆促,容不下天长地久。
(四)
三十平米的房子而已,从前小雅总是嫌它太逼仄,和许墨商量着等存够了钱换一个大点的房子。可许墨走了,房子一下空荡荡的,小雅突然觉得这房子太大太大了,如她被洗空的心灵,没有边际。
她让灰尘落满了写字台,镜子上也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雾,每天却会一遍遍清洗那个紫荆花状的烟灰缸,然后用许墨留下的毛巾小心翼翼地擦干。她学着清洗抽水马桶,学着换电灯泡,学着做早餐,这些都是许墨以前做的,现在她一件件温习。她成了一个邋遢的女人,披散着头发,每天不刷牙不洗脸一遍遍翻看2002——2004年,她和许墨相爱时的聊天记录,时哭时笑。她纤弱的身体蜷在被子时,让音乐在三十平米的空间里缓缓流淌,反复听一首歌,那是许墨最爱的一首《我愿意》。她辞掉了工作,想去郴州找许墨,可他的电话换了,QQ总是不在线,消失得那么决绝和彻底,不给她半点线索和痕迹。
那场风花雪月,恍如过眼云烟。
郭洁不久离开广州去了澳大利亚。许墨下落不明。
三个月后,弹尽粮绝。来自身体的不适和痛楚折磨着小雅,心灵的伤痛反而变得麻木。她气若游丝地打电话求助女友Q。Q是小雅大学同学,四川人,有着川妹子的精明和利落,她曾经相当慎重地提醒小雅在与许墨的持久战中要速战速决,不然夜长梦多,竟会一语成谶。
Q推开虚掩的门时,小雅正躺要床上发呆。Q倒嘘一口气,惊疑地睁大眼睛,道:哗,这小子走得够绝的,看把我们小雅折腾得还有人样吗?
小雅翻着眼皮恨恨地回了一句:我还就喜欢他这份赶尽杀绝不留后路的决绝劲。
Q冷笑一声道:嘴硬吧你,快起来说说失恋感言。
“被人甩已经够没面子了,请让我保留做祥林嫂的权利好不好?”说完这句,小雅突然从床上翻身坐起,拽住Q胳膊,嚷道:“请我吃饭!我已经家徒四壁,腹中空空,人财两空。请你仗义疏财,两肋插刀,救小女子于水深火热吧!”
Q已经笑得站不住了。她摸摸小雅额头,道:正常了,哥们,走吧。填饱了肚子东山再起。
小雅已经欢天喜地对镜帖花黄了。她蹦蹦跳跳地在三十平米的房间里找衣服,化妆,轻轻哼着歌。她想,明天得赶紧找份工作,重振旗鼓另开张,美丽的郝思佳不是说过吗,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而无论是哪一天,面包永远比爱情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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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到,已失去
皮肤底下住着两个爱情,一个是得不到,一个是已失去。
陪在身边快乐慰藉的,是抽去了爱的肉身。
                                                                    ——题记
那些甜蜜,不值一提。
杯水踮着脚尖进来的时候,安然正躺在床上翻白眼。身旁横七竖八地躺着几个美女,都已经进入了梦乡。正是正午,一个颠倒的杯水突然映在安然发愣的眼睛里,她轻声地尖叫了一下,跳了起来,一把勾住杯水的脖子,抱着他转了一圈。然后两个人相视一笑,牵着手蹑手蹑脚地走了出去。
仲夏,校园里操场上的草没有阻碍地快活地疯长,太阳卯足了劲地发光发热,离地三尺依然热气腾腾。
安然的脸有些微红,她从来没有这么热烈过。总是杯水轻轻地揽过她,搂住她的腰,然后缠绕。她常常是躺闪而稚拙的,杯水那么耐心地教她。
杯水出奇地安静,牵着安然的手,说,没事,来看看你。
一路无人,一路,也就一百米而已。杯水说,我走了。
安然抬头看他的脸,有一种她非常陌生的情绪弥漫在杯水的眉目间,欲语还休。她很想问问他,可顿了半天还是哽住了。她是很乖的那种女生,从来不问他什么。以为不问是一种体帖。
女人常常会一厢情愿地以为:不问过去,就会有将来。
安然并不知道:杯水是来道别的。
那个夏季热得出奇,安然感觉自已总是黏黏乎乎的,就像化了的糖稀一样,总得靠着什么才能站得牢,而没什么能靠得住。
她去找杯水时已经发现不对了。他很少看她,也不和她说话,不像以前会拉她坐在腿上,咬她的耳朵,害怕她逃跑。他对她视若无睹,惜语如金。
她们成了陌生人。他坐在她身边,却宛若初见,没有一丝电光火石的闪现。他和朋友一起去游泳、蹦迪、K歌,她都跟着,却可有可无,成了一个透明的摆设。安然觉得自已正一步步淡出他的世界。那么想留,却不得不走。就像一个敬业的演员,全情投入意欲粉墨登场时被告知通告取消。别人已经离场了,只留下浓妆艳抹的安然还怔怔地在原地傻傻地等。
安然发现,再没有什么比男人的冷漠更让人心惊肉跳的了。他不说什么,也不做什么,只静静地等你会意,等你慢慢明白,然后掩面离去。
仿佛正要开始,却已经曲终人散。仓促如一场夏季的雷阵雨。无疾而终,连一个交待也欠奉。

可是能有什么交待呢?
感情最终都逃不过一个凋零,只不过,有的是寿终正寝,有的则是死于非命。安然和杯水,属于后者,来不及厌倦,等不到苟延残喘,在花光狠劲的时候,“啪”的一声脆断。
所以,对彼此,都依然有牵恋,却并不影响生活一往无前。
这样,是最好。

若素一边慢条斯理地梳理她那三千烦恼丝,一边漫不经心地对坐在床头看书的安然说:喂,知道我看到谁了吗?
谁?安然头也不抬地问。
若素对安然这种不以为然的态度极不满意,说,杯水,还有他老婆和孩子,在公园里,说完她用眼角瞥了一眼安然,补上一句,他老婆满漂亮的。
安然继续翻着书,字却一个字也没看进去。她嘴角扬起一个自卫的笑容:怎么?正常啊!他要打光棍才让我大失所望呢!
这种刺猬似的笑容已炼得炉火纯青了。从最初那些有关杯水的消息有意无意地飘进她的耳朵起,她就学会了用这种无所谓的笑容来武装自已,并挑衅似的看那些或善意或恶意的好事者。习惯了,很难改变。
若素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宽容地笑了笑。
安然合上书,坐到窗户边,操场上的草葱茏茂盛,如火如荼,多像那年的光景啊。这些年年岁岁枯荣随心的草儿,可还是当初的那一簇一簇?时光呵,总是善于制造幻像,让人恍如昨日重现,实则事过境迁,时隔已多年。
手机响了,安然拿起一看,是三木,在电话那端温柔如许地说,快来QM酒吧,我等你。
安然轻轻叹了口气,三木,对她那么那么好的三木,别人的三木。
推开酒吧木制的门,一阵浓烟扑面而来,呛得安然不住地咳嗽。用手掩住鼻子,她看到三木朝她挥了挥手,坐下时她故意轻声问:小昭呢?
三木恨恨地瞟她一眼,掐灭了手中的烟,说,不知道。
安然吐了吐舌头,不再多言。小昭是三木的未婚妻。
QM酒吧里聚集着这个小城里所有半吊子的球迷,此时他们大口地喝着啤酒,骂着粗话,对着一个宽副的荧屏指手划脚,大声叫嚣。安然不懂足球,但从心底觉得这帮人纯粹只是附庸风雅。
过一会儿,酒吧里响起惊天动地的一阵欢呼,吓得安然差点把刚喝的果汁吐出来。三木激动得两眼放光,大声说,终于出线了,终于出线了!
安然悄悄碰了碰三木的胳膊,看着手中的杯子,轻轻说:我明天去SZ。
三木惊得呆了一会,随即马上说,我送你。
他没有问安然为什么要走,还回来吗。他不能问。因为这一问,就成了关切,再问,就是缠绕了。
火车站。
三木去寄存行李,安然偷偷躲在一个拐角后面。她看到三木走出来,四下张望,向周围的人比划着说话,然后掏出手机,按着数字,一脸的着急。
她踮起脚尖,悄悄走到他身后,大叫一声:哎!三木突然转过身,一把抱住她,瓮声瓮气地说:你不要吓我!
她轻轻地推开三木,大笑着说:怎么啦,你这么不经逗的。
再看三木,眼眶都红了。
上车时,三木一定不让她住下铺,硬是和人换了一个上铺,高兴得人家一个劲儿地笑。他说,你一副不经世事的样儿,那些人贩子、小偷都瞅准了逮你呢!安然静静地立在一旁,看他为自已忙前忙后,满是心酸。
汽笛拉响的时候,她轻轻地抱了抱三木,附在他耳边说,谢谢你。
隔着火车模糊的车窗,她看到了三木的泪,满满地溢出。火车开动了,她的泪也终于流了下来,三木追着火车跑,朝她使劲地挥着手。
她告诉三木,再也不回来了。

所有失落的感情,不是相逢恨早,就是相逢恨晚。
安然回来后,没有告诉三木。
有一次安然坐车回家,经过一个检查站时,停在旁边的一辆车里,三木静静地坐着,他看到了安然,摇下玻璃窗,正想要说什么,车无情地开动了。
有一次安然骑着车上班,她戴着安全头盔,厚厚的玻璃罩子遮住了脸,她看见三木一个人寂寂地走在路边,就像一个无所事事的孩子,脸上满是落寞。擦身而过时,她回过头,蓦然看见三木也正回头看她。他只是熟悉她的车而已。
有一次安然和年华在街上逛,碰到了三木,他远远地看到她,以为她还是一个人,兴冲冲地奔过来时,年华站在安然的身边,他一下停住了脚步。
他和她,注定只能两两相望。
那是2001年的夏季。发生了很多事。中国足球队在世界杯上第一次出线。珠江台正在热播《情深深雨蒙蒙》。北京申奥成功。
2001年,沧海变桑田。

安然站在风里,在等一个人。
年华的车突然停在她面前,一脸担忧地看着她。眼前的男人用他厚实的手掌一点点帮安然系着安全帽上的绳子,一边心疼地埋怨:看你,冻成这样。
她突然嘴一扁,委屈得像个孩子。
她知道:自已再也等不到了,那曾经痛彻心扉的美丽和牵挂,那绚烂无比灿若星辰的爱情。她要等的人,也许已经过去了,也许从来没有出现,也许就在不远的前头,可她已经没有力气再等待了。就如一只丢掉了壳的蜗牛,缓慢地爬行,毫无头绪地寻找,想以此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地耗费时光以期长出新鲜的依然有夺目光泽的壳,拥有那曾经的温暖和安然。可是她知道,失掉了壳,她什么也不是了,只有静待死亡。
安然觉得无比的难过和不解。这事和她想的完全不一样了,她还以为这一世只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他们会历经坎坷经受考验却会无一例外春暖花开地久天长,宛如所有肥皂剧的结局那样令人心满意足无法惆怅。他们的认识也应该是浪漫而回味悠长的,有法梧叶子铺满的街道,有四目偶然碰撞的花火......这些想法是不是更像是一个童话?
安然想着。
当女人脆弱得不堪一击时,那离她最近的肩膀便是她要等的了。至于肩膀上方的那颗头颅和下方的那颗心灵,已然都不甚重要了。双方都不排斥和拒绝,尽可以拥抱成双,至少他们的目标是一致的。就如抗战时期的地下工作者找到了同盟一般,只差激动而感慨地说:同志,终于找到你了!
有种黑色幽默的凄凉。安然把头伏在年华宽宽的背上,嘴角挂着一个怆然的微笑。
要等的那个人注定不是王子,他也不会踏着七彩祥云而来,他就在这川流不息的人群中,以一个注定世俗的方式出现,和安然以结婚为前提地开始交往,谈一场大同小异风平浪静的恋爱。
然后在一个普天同庆的日子里顺理成章地走入婚姻。一切安好,人人称道。
多年以后安然回想这段过往时正经过街头的一片玻璃厨窗,能看到自已模糊的表情。无喜无悲,生活的样子。
她偶尔会想起杯水,也会忆起三木。想他,想他,过得好吗?会在哪儿,听到哪首音乐时想起她,忆她时是沉默,或是微笑?......

皮肤底下住着两个爱情,一个是得不到,一个是已失去。抱着怀里面目模糊的已失去,想着心里驱赶不走的得不到。
然后试着用两个人的寂寞,去抵抗一个人的孤单。只谈欢爱,不言内心。城市里行走着的,都是这样的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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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曾被遗忘的青春
早上,极少到处闲逛的我莫名地跑到你的地盘,在你的空间里看到这样的字句:最近总是容易被感动......你在文字的最后写着:是不是老了?拼命忍住笑,想起你上次见我后那种掩饰不住的惊诧和失落,你说:我都老了,你怎么还没老呢!心里没有原由的被感动,不自觉地抬头,在记忆的画册里努力找寻那些共有的旖旎场景。蓦然发觉人终究是无力的动物,一路走来,能承载和随身而带的毕竟有限,我无比难过地明白,我们在渐行渐远的路上,都成了彼此生命中不太重要的人物。
中午,你打电话来。似突兀到让人匪夷所思。又如预料般地顺理成章。
帅哥,你好。
美女,你好。
我们熟稔地互相调侃。你话我知突然间地想起我是因为瞥见了一只长得极像我的小狗。我知道,我们不会无缘无故地想起,我们是非常容易忽视的彼此存在,尽管你煞有介事地称我们是青梅竹马的好朋友。你在广州的一条两旁梧桐树葱郁茂盛的小道上开着车,逢着了一只长得很科学的小狗,逢着了你的记忆和青春,于是,你想起了我。
你想起我时,正好我也想起了你。天时地利人和配合得相当天衣无缝。我问,你相信吗?人与人真的有心电感应吗?最后我压低声音有些羞涩地说:我也正想着你呢!
生命中似真的会有一种人,他静静地活在你看不到的异国他乡,随波逐流。你想起他,也只是偶尔。却笃定地知道,他也会如你一般,在某个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合适地想起你,然后不假思索地告诉你。你们,或者青梅竹马,或者两小无猜,或者本无更深的交集,只是短暂遇见。
而你,我几乎是要字正腔圆地广而告之,你,曾对我是多么不可或缺。

记得上次看到你距离此间已有五个月之久了。距离上次听到你声音有一个月了。距离我们最后一次通话有四个小时了。
你称我是文字工作者。我哑然失笑却欣然受用。彼时你曾将自创的诗集悄无声息地放置我枕旁,那时你也是个咋咋呼呼的文艺小青年,写底气不足慷慨激昂的热血文字,也四季不落地伤春悲秋。也许所有的青春都是如此的千篇一律吧,微不足道的感伤,招摇过市的愉悦,湿漉漉的情感和看不清前路的惶恐不安。可这些,一定得路过了经历了才会恍然大悟醍醐灌顶。所幸我们并不曾在那个没头苍蝇般误打误撞的年生里失了心性,所幸直到如今我们虽疏于联络却仍深切地知道彼此还存留着彼时的那份炽情,这也几乎是无声地验证了我们在那个叫青春的岁月里并没有虚掷华年。
当初义无返顾地奔到这个温润安静的小城之前,我和你曾有短暂电话联系。你在电话里声色不变地描述这个令我忐忑不安的地方,并没有拂去我的一丝哀愁。你那故作的轻松语调反而让我添了更多隐忧。我在你抵达这个城市八年之后也终于着陆。
八年前,我记着你青春的所有兵荒马乱。
我知道,我们那些所谓的烦忧都不过是一些普通事儿,在我们,如临大敌,在别人,却是无足挂齿。我记得你总是聪明的,却在高考前,被迫病休。人说,一步即一生。这是没错的。你那样拗着,翻转不了命运的起承转合,鸿鹄的志向却偏遇燕雀的运气,你心高气盛第一次为自己的人生做了一个决定。G,即使是今日,我也依然顽固地不认为你错,尽管你在电话中依然耿耿于怀,你说,挣了钱后想去读大学,谈恋爱......可是,人生,莫非真得按前人的路亦步亦趋?或者,读一个闻名遐尔的大学,谈一场惊心动魄的恋爱,这人生,才算是完满到心安吗?不过是场风景各异的旅行,失之东榆,得之东隅。不同的路途中,自然有别样的满载而获。
至少事到如今,我都不曾为此有过多少的遗憾。我们无法分身历经不同的人生,尽管那些在世俗的纷杂眼光中得意尽兴的生活我不曾历经,但我对我所踽踽而过的路径满怀感恩,我想,你也应是如此的。我们依然有最遥远的隐秘的梦想,却过着眼下事与愿违的生活,只是偶尔拾掇起来才会念叨起那些年少的不尽人意,多数时候,我们是奔波到让爱恨悲喜都模糊了界线。
我愿意相信,我们的青春依然在上演,在一个我们无法抵达的空间,仍如火如荼荡气回肠地上演。彼时彼地,你管你喜爱的女子叫丁丁,你写着语焉不详的藏头情诗,你们在樱花绚烂的校园里携手徜徉......

那些任性跋扈至令人发指的青葱岁月里,我总有着股来历不明的骄傲。犹记得你赞我“W家有女初长成”,你总是会在恰如其份地满足了我的虚荣后又恰到好处地给我当头棒喝。你说,我们是青梅竹马的好朋友。我笑。如我所言,我一直是个冷淡的人,习惯了一路走一路丢,却死撑着不肯回头去拾。所以,我是一个没有历史的人,过去的,消失了,没有人证物证的凭借,仿佛直截一日成人。所以,我貌似热热闹闹的童年少年青年,回头望时,却是冷清一片。没有两小无猜的死党,没有可以抱头痛哭的闺密,我那么轻易地阻断了自己与过往的关联,就好象为了完成某种决裂。一路走一路否定一路忘却。
你说,我们是青梅竹马的好朋友。我笑到无力。原来你竟真的可以因了那层特殊的关系岿然不动地悲伤地立在我身旁几十年,俨然青梅竹马。而我的生活中仅剩余的屈指可数的珍藏中,你不动声色地站到了最后,并将在我今后或继续丢弃或已然珍惜的聊淡人生中,陪我到尽头。
彼时你孜孜不倦教诲我做人要适时弯曲,懂得避让和退步。我少时的不谙世情乖张暴戾也终于消失无踪。你是否和我一样,曾天真的以为,或者我们俯首称臣于生活,会比较容易接近我们想要的幸福。许多人终于不敌甘心情愿地沦陷于尘世的斑驳陆离,而我一直引以为傲的你仍然那么顽强地坚持。仍然如少年儿郎般的血气方刚,仍然淡定若素地过自己的生活,不媚俗,不从众,恪守着你至情至性的人生。
而我们,居然在不同的世界里,性情相同,心灵相通。
犹记得那日,夏季炎阳烘烤,你着一身黑色衬衣,帅得让人炫目。你领我在小镇狭窄的街上买钓鱼杆,路人纷纷侧目,我在那一刻,有浅浅遗憾生出:为什么你只能是青梅竹马的好朋友呢?呵呵。只是一瞬间且浅浅。你玉树临风的影像于是深深深深印入我脑海,我想起,我们同路时,你总是体贴地走在外面,为我挡住呼啸而过的各色车辆扬起的滚滚沙尘。哎,多年过去,我依然固执地以为,你是我迄今为止遇到的最帅的男子。呵呵。
所幸,你一直不曾改变。尽管我们不得不各奔西东,尽管天寒地冻路遥马亡......
昨晚,我看到一个孩子的话,她说,人应该止步于欲望,活得如河流般绵延而深情。突然很感动。因为她竟然就这样不假思索地说出我想说的话。
我多么希望,你能如我一般地感动,并能如我一般,试着活得像条河流。如我不曾遗忘你的青春,就如你也深深深深铭记着我的青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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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城记



这是一座空城,富丽堂皇却密织蛛网。
这是一座空城,溢彩流光却淌满忧伤。

——题记

                                          文/楼兰若雪

榛子举起那瓶生日时宇晖送的香水,狠狠砸向地板,叭,溅起的水花四散开去,立时,香气在空中弥漫,飘荡,聚合,又失散。循不到踪迹。宇晖一脸惊骇,不知是心疼彼时所花的银子,还是诧异于榛子过激的反应。彼此都有些惶然,木然地立于原地,不知如何打点这一地狼藉。
太过于熟悉,一直相敬如宾。不曾想也会兵刃相见。榛子以为,会和宇晖就这样,静静地,没有任何枝节地老死在这座城里。却还是在面对真相时乱了方寸。毕竟是女人。
和许多俗套的家庭故事一样,不经意地,一个极其偶然的机会,几乎是眨眼就可以错过的机会,榛子发现了宇晖的秘密。男人的秘密。
又是手机惹的祸。冯小刚的一部贺岁剧,让手机变成了手雷。妻子们开始草木皆兵,丈夫们立马如坐针毡。许多故事因此被掐断了尾巴,更多的是愈演愈烈的猫抓老鼠的闹剧。这几乎是女人无法避免的悲哀。在时光的蹉跎中,面对男人不死不休的心猿意马,面对一茬一茬新鲜出炉的美女对夫君的虎视眈眈,耗尽了青春和气血审美已渐趋疲劳的妻子是多么无能为力。自古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
那是一条短信:在哪里?
女人是需要一点敏感的。榛子的闺密米桃曾谆谆告诫。于是,榛子记下了那个号码,并拨了过去。一个女孩的声音。娇媚而青春。榛子一下就懵住了。那个声音太熟悉了,在宇晖的酒吧里,她穿着超短的迷你裙,画很浓的妆,如海浪般的头发散乱地披着,她娇滴滴地叫宇晖:晖哥,人家能不能提前下班嘛?她有一个很衬她的名字:莎莉。
电话记录密密麻麻全是和那个号码。23:17
02:45
5:34
6:36
8:25
…短信合计八百二十一条。榛子数着那些数字,叹为观止。拿出手机给米桃拨电话,嘟嘟嘟,无人接听。她走出移动营业厅,背后营业员在窃窃私语,别人的窘迫可以拿来慰藉一下他们疲累的心理。在他们乏味的工作程式里,榛子们来此往往将目的欲盖弥彰,遮掩躲闪和辞不达意让他们既得意又鄙夷,心想,又是一个私家侦探!有什么办法呢?这个时代,榛子们在人们嘴里,只换来言不由衷地一声叹息。
这是无法再继续的生活。风一路挑起她微卷的长发,淡蓝色披肩上的流苏一点点缀落。榛子思量着该如何应对这满盘皆输的结果。
将通话纪录摔到他脸上,狠狠地斥责他口是心非,道貌岸然。这显然是下下策。他不会因此而良心发现痛哭流涕乞求原谅,以宇晖现在的性格,很可能会恼羞成怒一拍两散。
不是没有先例的。两年前,他和一个洗头小姐好上了,那时,他还是规划局的一名公务员,闲散无所事事,除了应付饭局就是满城找乐子。
经常去洗头的美容中心有个从湖南来的女孩,一来二去便熟络了。开始寻找不回家的借口,对榛子也明显冷漠。感情是此消彼长的事情,它无法同时进行,除非你对任何人都不曾用情。
榛子很快就知道了宇晖的移情别恋。她和米桃去医院检查身体后在街上正好看到那个女孩坐在宇晖的车上。她坐在榛子的位置上,左顾右盼,等待着宇晖。
榛子定定看着那辆车,那是结婚时,他们一起去选的。宇晖家底殷实,父母经商多年,给他们积蓄了一个丰厚的未来,那辆车,算是结婚礼物。她缓缓走过去,米桃想拦已经来不及。
敲开车窗,她几乎嘶叫着把那个女孩从车上拖下来,狠狠地扇了一耳光。她去扯那个女孩的头发,被米桃捉住,她大力地推搡着米桃,用口去咬米桃的手,她疯了一样地叫着,她凄厉的声音在空旷的购物中心广场回荡,所有在场的人都为之胆颤心惊。宇晖目睹了这一幕,他的腿直到后来还不停地哆嗦,他无法理解,丈夫身边的另一女人,对于妻子究竟意味着什么。只是一向温婉的榛子在那一刻的无法自持和歇斯底里多少让他心有余悸。不久,他给了那个女孩一笔钱,和那个洗头妹断了联系。毕竟游戏是他们感情的布景,不再纠缠,抽身时也就轻而易举。
也因此,他丢掉了工作。准确地讲,迫于压力,他辞掉了规划局的工作。在闹市区开了一间叫蓝调的酒吧。宇晖这一闹腾,失掉了安稳,并非工作意义上的安稳。心灵由此动荡不安。而榛子,在那场有生之年最搏命的撕杀中,她失掉了她和宇晖的孩子。唯一的孩子。
身体开始流血,将恩情一点点淌尽。这个孩子到底来的不是时候。结婚两年,公婆日思夜盼,却终于还是迎来了如此一种不堪的惨痛。榛子躺在床上,白色的壁面,白色的床单映着她苍白的脸庞和唇。公公婆婆极尽体贴,想以此替儿子赎罪。但榛子紧闭双目,拒绝合作。婆婆面有不悦,终于开口:男人嘛!你得看开点!还年轻嘛!
榛子心底冷冷地笑。同是女人,倒是懂得如何开解。对于儿子,却是一味袒护。从来慈母多败儿!
出院后,榛子搬回娘家住了一段,宇晖讪讪地来接。遭了拒绝。榛子冷冷地递给他离婚协议。他一下哭了。拿头狠狠撞着墙壁,一面喃喃着对不起。榛子看得心惊,不忍他继续伤害自已。她过去拉他,被他一把抱住。心一酸,都哭了。两人到底和好了。
事后,米桃说,榛子,你现在可以放心做少奶了。宇晖外遇的把柄捏在你手里,他也因此收了心,百毒不侵。
榛子苦笑。那些辛酸,哪个女人不曾历经。只要最终是幸福的,便应该算是幸福的吧。榛子很容易地想到了最终。可宇晖不过才二十六岁,洗头妹的故事结束了,啤酒妹的故事才刚刚开始呢。


米桃在购物中心广场二楼女装部挤挤挨挨的人群中血拼。国庆让利大减价,所有商品一律一点五折,简直便宜得太离谱了吧。可把米桃乐坏了。那几件上次和榛子一起逛时试过数次又忍痛放手的裙子全部收入囊中。机会难得,她混在女人兴奋的叽叽喳喳声中镇定地挑选着衣服。自从嫁给平安以后,她在花钱上已经慢慢变得谨慎。少女时期时疯狂采购的狂热劲在面对捉襟见肘的生活现实时,渐渐敛了锋芒。婚前,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而今,她得考虑诸多。买房,买车,孩子的教育费用。哪样不得几十万,靠她和平安那点工资够养活谁呢。再加上平安,又是那样一个人,能指望得上吗?
一想到她那个丈夫。米桃那股因为大降价而捡了便宜的狂喜立马烟消云散了。平安,人如其名,四平八稳、无功无过的这么一人。长相可算英俊,这也是米桃当年为什么会在一个加强连的追求者中芳心暗许的重要原因之一。当年,许平安是多么倜傥的翩翩公子啊,他在女生宿舍楼下叫米桃的名字,全宿舍楼的女生都为之尖叫。和那帮环肥燕瘦,米桃少不了一番撕杀,所幸笑到最后站得最稳的是她。
说到为许平安的付出,真是磬竹难书。米桃咽一口唾液,酝酿好情绪,声泪俱下地控诉:许平安,你不想想,当年,是谁为了你放弃了省城丰厚的工作待遇陪你留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是谁在你找不到工作的时候帮你一份份地投简历。是谁在你父亲病危的时候坐二十几个小时的车赶回去替你尽孝,是谁…许平安常常在静默良久后不紧不慢地跟上一句:是谁死乞白赖地非我不嫁?
米桃狂叫着去抓平安的脸,被他轻轻一拨摔到一边。这个男人读书时曾是学校蓝球队的主力,高大威猛,米桃曾站在蓝球场边一次次为他把手掌拍红,把声音叫到嘶哑。以为他会永远如此光彩夺目,是她的英雄。却还是在生活中蒙了尘垢。他走出校园,融入人海,强健的四肢失了用武之地,渐渐萎缩下去。泯然众人。
英雄轰然倒塌。平安在朋友的斡旋下,进了一家事业单位。工作轻闲,收入稳定。加上久不活动筋骨,身上的肉便开始肆无忌惮起来。渐渐长成了彪形大汉。骨头里却越发地软弱下去。失了向上的心,上班喝茶,下班搓麻,只等着早早退休。
米桃为此大为光火。她是要强的女子。年少时为了爱情,赌了一把。放弃了既定的锦绣前程留在了平安身边,以为凭着他夫荣妻贵,也不枉她为爱疯狂一次,谁知棋差一着。眼看着颗粒无收,她渐渐按捺不住。于是言语便失了温存,彼此都不再粉饰太平。开始争吵,说刻薄的话。局面一旦摊开,双方都觉得没必要再伪藏。米桃急了会动手,平安是大男人主义,只招架不还手。毕竟曾爱过。
米桃闹不起来便偃旗息鼓,心里却越发地瞧不起,连打架都不温不火的男人,能有什么出息。她只是自已后悔着,肠子青了也不好把这事拿出来分享,即使是榛子,她也瞒着。她们大学同学四年,后来又在一个城市工作,好得跟一个人似的。她什么话都会对榛子说,惟独这事,她有意无意地隐去了。她不想,不愿,让人窥到她的不幸福,而这不幸福,还是她托钵乞讨,求来的。
小时候听妈妈说,女人是菜籽命,落到肥田里,自然娇艳,落在瘦田里,长成苦命花。谁说不是呢。米桃和榛子读书时同是如花一样的女子,榛子在毕业后精挑细选跟了宇晖,出入以车代步,逛商店从来不看价格,每天的消遣就是喝茶美容。而米桃呢,一时糊涂,下嫁平安,刚结婚就替他们家还了平安读大学欠下的债务。高档的衣服永远只能看一眼,结婚时买的那辆摩托车已漆面斑驳,现在搽脸的还是读书时用过的大宝SOD蜜。每次跟在榛子后面蹭吃蹭喝,尽管榛子二话不说,可米桃总会感到颜面无光。
女人漂亮是不会有好下场的,关键看你找了个什么样的老公。这简直是真理。
正浮想联翩时,手机嘟嘟叫起来。米桃,你怎么不接电话。榛子在那端气若漩丝。
怎么了,少奶奶。闲得慌了?米桃一边大声回应着,一边见缝插针地从女人堆里突围出去。
米桃,你到光阴茶座来,我有事。
挂了电话。米桃拦了一辆车往光阴茶座去。


光阴茶座。
诉说着光阴的故事。这个茶座非常不讨巧地被环绕于一幢幢居民小区里面,穿过一条条七弯八拐的小巷,渐渐露出端倪。外面一块红绸帷幔招展在风中,逼窄的小门里透出幽暗的灯光,就如平常人家一样的不起眼。推开门进去,你就知道什么叫别有洞天了。宇晖第一次被榛子拉来时就赞不绝口。
里面的陈设古朴,简洁。四方桌,红木椅。上方一盏白炽灯,被罩于古色古香的灯罩里。有檀香的味道缓缓渗出。客人并不多,所以安静。米桃推门进去时,除了老板,就只剩榛子了。
只需一个眼神,米桃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当初榛子选择宇晖时,她就有过这样的隐忧。纨绔子弟多冷酷自私,得到太容易,必不懂珍惜,他们只懂得犯错,求取谅解,如此往复。
米桃,我该怎么办?
米桃望向榛子。榛子这几年明显地见老了。先是宇晖的背叛,接着又没了孩子。虽说终于和好,但心中却怕并没真的放下。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少奶奶也不是那么容易做的。
有一首老歌在流淌:时间是怎么样爬过了我皮肤,只有我自己最清楚……
榛子,别把宇晖想得那么坏。或许不是你想的那样呢。米桃听到自己的声音是那样虚弱无力。用什么样的理由才能将这一切解释得清楚。她不知道,但她要予榛子这种印象,对婚姻充满信心,对男人无比放心。多么苍白,她是一个无法得体的说客。说服不了任何人。
而榛子,需要的,只是一只耳朵罢了。
她不要主意。这个结果她是早已心知肚明。只是一下子揭开真相,那撕扯多少令她措手不及。她只是需要时间冷静。需要一个人的温度让她不至于感觉太过冷清。
两个女人在灯下长吁短叹,也终于无果而散。在走出光阴大门时,榛子接到了一个电话。陌生的号码。榛子按下接听键:喂,哪位?
是你吗?榛子。一个男人的声音。从遥远的过往循着记忆而来,榛子几乎落下泪来。
我在A市。他的声音在耳旁温暖地回荡。榛子回身看米桃,米桃立刻会意,附在她耳边小声问:是陆涛吗?
榛子点点头,听陆涛在电话里絮语。合上电话,她转身对米桃说:他来了,我要去看他。你去吗?
米桃识相地摇摇头,她看到榛子的脸一片绯红。
榛子坐上出租,对司机说:金都酒店。
他终于还是来了。榛子想着这个叫陆涛的男子。他们在最好的年华里相遇,那时校园里樱花漫天。他羞怯地写信给她:我们能做朋友吗?她聪明地回复:我们本来就是朋友啊!这是他们的第一次对话。她委婉地拒绝了他,可却走不出他的视线,上课时,她总能找到那束投向她的目光。他约她去看电影,辗转托了几人,才终于成行。那天放的是周润发张国荣的《纵横四海》,榛子已看过数遍,她噢了一声说看过了的,陆涛马上俯身关切地问:看过了的?整个过程中他们的对话如此简洁而匆促,以致后来陆涛被男同学一直笑到了毕业。
后来,总在几乎有故事的时候没有故事发生。他们之间,如此而已。
毕业时,陆涛想和榛子合影,每次开口时都会被冲散。他在榛子的留言本上写道:喜欢看你笑,又怕看你笑,你笑得那样美,那样特别,以致我再也没有从你的笑中走出来。榛子看着,笑了,眼泪也流了出来。她想起偶然间翻看到陆涛的练字本,上面密密麻麻写的居然全是她的名字。她的心很短暂地一软,几乎想着要把那些话说给陆涛,想着从此依靠。却只是一闪念。毕业后,陆涛回了他的家乡B市。榛子留在A市,情感一度不如意,谈过几场无疾而终的恋爱,见过一些无关紧要的人。心流离不定,想早点靠航。陆涛写信来,说你来吧,我希望你不仅仅以老同学的身份来。她知道陆涛对她一直没有释怀。心里不是没有挣扎的,正思量着去留,宇晖适时出现。她那时已经失了读书时的真纯,在别人的故事里心已沧海桑田。生活是第一位的,宇晖给她的安稳真实而触手可及,而陆涛,她并不清楚,自已对陆涛的,究竟是一种什么情感。于是她选择了宇晖。
多年后,发现那安稳只是过去时。
谁能说得清呢?彼时的选择竟会成为此时的心痛。有人说找老公就如买股票,看你眼光是否犀利,能否买到潜力股或绩优股。榛子冷笑:谁能未卜先知?买到垃圾股能即时抛掉吗?到底还是有区别的。
金都酒店到了。这是A市唯一的一家五星级酒店。宇晖曾带榛子来过一次。这里出入的都是达官显贵和暴发户。走到708门口,榛子吸了口气,按下了门铃。
门开了。露出陆涛英气逼人的脸。他留着寸头,穿深蓝色衬衣,袖口的扣子紧紧扣着,还是老样子。陆涛张开双臂,抱住她。她笑了,头懒懒地靠在他胸口,不愿意离去。

榛子,过得好吗?
最怕听到的问题。榛子头也不抬,继续盯着桌上的碗碗碟碟。她夸张地叫着:陆涛,你点这么多菜,想吃穷我啊!
榛子,过得好吗?陆涛并不理会她的虚张声势,不依不饶地问。
榛子看到有液体缓缓落入面前的杯子里。她拿筷子夹菜给陆涛,一面说,这菜超辣,你试试。
陆涛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眼神复杂。
不好,我过得很不好。榛子抬起头,挑衅地看着陆涛。你是来看我笑话的,对吗?
榛子,我从来没有这样想过。
好了。榛子挥挥手,不再多说。剩下的时间,陆涛为了缓和气氛,开始讲他的奋斗史。他毕业后参加公务员考试,一举夺魁,在基层做过,成绩可圈可点,现在做了新任市长的秘书。这次路过A市,特地来看榛子。
你妻子是做什么工作的?榛子忽然打断他的话。
他顿了一会儿,然后定定地看着她,说:我没有结婚。
榛子听到自已的心剧烈地颤动了一下。想说什么,却终于没有开口。两人都不再说话。听时间滴嗒滴嗒地流去。
如果这时间,能够倒着流去,我愿意付出一切。伊里莎白女王曾经这样说。即使是叱咤风云的人物,面对时间,也是力有不逮。它过去了,无法回头。
告别时,陆涛轻声说:榛子,如果过不下去了,就来找我!
一如多年前,他用铅笔给榛子写信:你来,我希望你不仅仅以老同学的身份来。如果否,请将它擦去吧!
他的话在风中飘散,没有根基,没有力量。不须擦去,已经不着痕迹。
榛子推开门时,宇晖已经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了。榛子吃了一惊,莫非他已经知道她查他的事情,所以赶紧想着补救。
你今天和谁在一起?宇晖已冷冷地开口。
榛子立刻明白了。他的早归并不是因为良心发现,而是担忧无端扣上一顶绿帽子罢了。他交游广阔,榛子去见陆涛的事,肯定有人通风报信了。
真是无趣得很。他在外面胡作非为,反倒恶人先告状,做贼喊抓贼。榛子懒得理他,脱了鞋往卧室走。宇晖气急败坏地追上来,关上门,叫道:你给我解释清楚!
榛子抓起梳妆台上的一瓶香水,狠狠地砸向地面。水花溅了一地,香味开始蔓延,飘荡、聚合,失散。宇晖被惊住。脸色渐渐缓合。却不甘这样了事,语气低下来:榛子,告诉我,那是谁?
本来告诉他也无妨,本来就没什么值得隐瞒。但榛子不想就此和盘托出。男人多是如此,他可以在花丛中左顾右盼,却不容许他的女人有半点形迹可疑。并不是因为爱,爱早已撤退,仅仅因为独占欲。手里握着,尽管已是索然无味,却也不容许别人来抢。犹如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于是,这样的关系,拖一天是一天,拖一天错一天。
她拿了衣服,朝浴室走去,把宇晖扔在那里怔怔地发呆。
榛子几乎忘了那个号码的事,她似乎不打算去追究。洗头妹走了,啤酒妹来了,前仆后继的女人们,她能防得了多久。如果宇晖永不收心,是不是就得陪着他将泪流尽。
而且,最重要的是,陆涛的那句话,让她冷清的心一下子变得温热。他说:我可以给你幸福。如果过不下去,就来找我。
而他们之间,从来就是这样,可以开始,也可以结束。似乎永无可能,又似有无限可能。他们的故事,还没有完。

米桃拎着大包小包回到家中,推开门,平安正呼呼大睡。报纸散落一地,电视仍开着,家里一片狼籍。米桃放下袋子,一边收拾一边骂。
平安迷迷糊糊睁开眼,讨好地朝她笑。她狠狠地白他一眼。
哟,老婆,买这么多好东西!平安一面翻看着那些手袋,一面谄媚地对米桃喂好话。他刚刚在牌局上输了一千二,便努力把气氛营造良好。
你放手!我可没花你一分钱!米桃恶狠狠瞪着他。
你怎么啦!吃炸药了?我可没欠你!
你没欠我!许平安,你欠我的可太多了。不是因为跟了你,我会这样寒酸吗?我早看出来了,你不过是一个志大才疏的窝囊废,我算是瞎了眼了!
叭,许平安的五指印在米桃的脸上。静止了五秒钟,时间停滞,然后米桃尖叫着跳起来,手扯着平安的后衣领,右指甲深深扎进平安的脖颈。手下想必是不留情的,平安的眉紧皱着,表情痛苦。他的手抓住米桃的头发,僵持着。两个人都喘着粗气,镜子里映出两张凶神恶煞的面孔。
两个人僵持了许久,终于松手。那温情的过往幕幕浮现,夸张的脸,嘲讽地看着这时过境迁。究竟是什么,带走了曾有的爱恋,他们最相爱的时候,觉得和对方离开一分钟都会无比难过。肖伯纳说:我们结婚了,因为我们彼此都知道对方是不可少的人。而这不可少的人现在竟成了眼中的盯,扎得人难受。
米桃突然想起一句话:爱情是一种理想,婚姻是一种现实,若把二者混淆必会受到惩罚。那是一代文豪歌德的至理名言,现在惩罚来了。
彼此都感到悲哀,为逝去的和正在进行的悲哀。米桃想,本来是想看他出人头地的,却在生活中失去了耐性。爱被消磨,怨渐生长。
平安这些年一直不得志,也曾想过一飞冲天,苦于没有运气。渐渐萎靡了,又不懂得圆滑处世,最怕被人骂作没出息。米桃的得理不饶人,到底让他失了平静。
两个人都恨恨的,后悔当初太过年轻,意气用事,彼此都不是最适合的人。
而榛子和宇晖,在冷战几日后,也相安无事。对于啤酒妹的事,榛子只字未提。宇晖也不再追问那个男子是谁。他一夜未归,只需哼哈一声:几个哥们玩牌去了。榛子接到陆涛的电话短信,淡淡地说:一个女同学,刚联系上的。
他们小心翼翼地为对方呵护着那个一触既破的秘密。交换着谎言,彼此心照不宣。
有一次,家里的电话嘟嘟地响起来,榛子接了。那个女孩的声音响起来:我找宇晖。榛子把话筒递给宇晖。静静地走开。
她看到宇晖一脸愤怒,却努力压抑着声音。挂了电话,宇晖走过来,轻轻扶住她的肩。对不起,他说。
榛子冷笑着。
请你们安静一点行吗?我是你的妻子,你的亲人,你怎么可以,让那个女人这样来羞辱我。说到最后一句,榛子落下泪来,倒不是悲哀,只是觉得自已的可怜。
那姑娘不要脸了。老婆,我对不起你。我收心。我只是和她玩玩的。宇晖急促地想把话说完。
榛子冷冷地看着他。她终于明白,他是不会结束游戏的。如果他是一个用情的人,他会给那个女孩一个结果,那么她输也输得心服口服。只可惜,他只是个玩家,一场游戏结束马上开始另一轮角逐,永不会消停。而她,如果愿意,如果她愿意守住这座空城,地位会无比稳固。男人,永远最懂得哪些女人可以上床,哪些可以上心。
榛子仰头看着顶上吊灯发出的耀眼光芒,这是一个在外人看来多么美丽的城池。而如今,却空无一人。多少人想进来,进来的看到了真相黯然离去。努力追寻的,皆是错过。留在身边的,不曾暖和。这是一座空城,富丽堂皇却密织蛛网。这是一座空城,溢彩流光却淌满忧伤。
生活依然在继续。
榛子有时候和米桃逛街,说她和陆涛的故事。有几次,她看到那个女孩,她眯着眼,指着那个女孩说:你看,那就是宇晖的姘头。呵呵。然后很开心地笑。
米桃忧心忡忡地看她。
米桃依然和平安打打闹闹地过着,平安开始还手,米桃身上开始有伤痕。但她在面对榛子时还是很得意地絮絮叨叨地讲她是如何地幸福。
宇晖依然和那个女孩纠缠,他们已经公开住在一起了。
米桃劝榛子:离了吧!
榛子学会了抽烟,她缓缓吐出烟圈,回:我偏不,我得看他死在女人手上,做他的未亡人。她说完残酷地笑。
你还有陆涛啊,他等了你这么多年。
你以为他真的是为了等我而蹉跎吗?这些年他也没闲着,他要求那么高的人。对我,只是无法释怀罢了。
米桃仿佛无法置信地看着榛子,叫起来:你不要这样。你只是遇人不淑。别把男人都想成这样。
没什么两样。榛子吐出烟圈。都是一样的。嫁给谁不是一样呢。嫁给谁会获得幸福呢。睡在谁的身边,又有什么不同。最终都会同床异梦。
米桃看着榛子,她的脸在灯光下隐隐约约地现出细小的皱纹。米桃想着自已和她,不过是殊途同归。
那座城池。形同虚设。
所谓惨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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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之恋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题记

1)她第三次去见他的时候天正下着雨,她于是着一身绿色轻薄的雨衣,在码头,他撑着伞静静地等,逢着她第一句话便是:你这身打扮像个药瓶。尔后附在她耳边语:你就是医我的药。
不是没有犹豫的。27岁孀居的她逢着31岁单身的贵族男子。一个日暮途穷地想着找个依靠,偏遇着另一个不愿被捆绑。不是没有迂回的,男人与女人间的斗智斗勇,打情骂俏,欲擒故纵,大抵如此罢。便有了他传世的经典名言: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看那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她第三次去见他,带着点妥协和屈辱。那个男子,在夜半给她电话说我爱你,却不曾对她如何深情。她想他终于能说出嫁娶之事却并不能如意。在他们分开一个月二个月三个月后,他终于致电让她去到他身旁。在感情里,谁能沉得住气?她去了,想着他给不给婚姻都是无所谓的,她靠着他也是为了生活。如此的现实与斑驳。
他们之间,许是有感情的。
于是,她在金屋里活得没有隐忧。有一日,有突如其来的炮火划破宁静,顷刻间一座城市土崩瓦解。他们在患难中相濡以沫。有一日,他说结婚吧,她有缤纷眼泪落下。于是,这尘世间又多了一对平凡夫妻。
他们本是一对世俗男女,习惯算计,在感情上也是分毫不让。太平盛世里,他们只有短暂关爱偶尔真心,城市的倾颓成全了他们的婚姻,或者爱情。
这是一九四一年,香港沦陷。
2)我们都知道,这是个故事。她叫做白流苏,他唤作范柳原。

3)他骑着自行车在凹凸不平的小路上艰难行进,而与路途一样艰难的是他难以为继的思绪。他在想,回家后,该如何对妻子开口。
她漫无目的地走着,前方的路与那幢亮着灯的房子之间距离并不遥远,而她却觉得似乎隔着光年。她在想,回家后,该如何对丈夫说出那些语言。
他们在一个单位上班,两年前成了搭档,工作中默契渐生,与默契同时滋长的还有感情。两个人都有了家庭,初时都有些避讳,可是情感从来就是属毛驴的,越是欲盖弥彰越是疯长。想过许多,关乎责任,关乎道义,如此这般,却依然无法断了牵连。
创造任何可以见面的机会见面,彼此都以为,对方已经不可或缺。
他们一起上夜班,商量着拖泥带水地长此以往只是徒费时间,于是两人决定,回家对各自的另一半摊牌。
他们之间许是有感情的。
依然还在路上。可,天突然旋转起来,地也紧随其后地崩塌了。空中有明亮的星星眨着眼,人间却已是狼藉一片。静寂中突然传来哭号,叫嚷,惨叫。是的,他们本来打算回家去找各自的另一半摊牌的,可是他们再也找不到。他们在废墟上用双手开始扒那些残砖断瓦,他们流着眼泪叫着另一半的名字,回应他们的只有无边的黑夜和开始淅沥不停的雨滴。
他们曾经,觉得另一个人挡住了他们奔跑向幸福的脚步,而现在,没有人再阻拦他们在一起了。他们失去了全部的亲人。
他们的前面没有了障碍,他们可以顺利地心手相牵了。
可是,他和她,有生之年,再也没有见面。
所谓的爱情,面对灾难面对生命的失去,多么轻薄多么微不足道。
这是一九七六年。唐山大地震。
4)我只把它当作一个故事来读。他们,没有名姓。

5)他在巨大的碎石外面,她在巨大的碎石里面。
他说,我们结婚的时候,你打算穿婚衫还是唐装呢?
他说,你是喜欢西式婚礼还是中式啊?
他说,我们上次去看的婚衫还是那件白色的最好看,你穿最好看。
他说,你不要睡,我唱支歌儿给你听。
......
当她被救护人员从废墟里救出来时,已经离她被掩埋过去了一百零四个小时。一百零四个小时,他在巨大的碎石外面,她在巨大的碎石里面,他就一直一直不停地说话,唱歌,只是为了她不要入睡。
他们之间是有感情的。
他说,当我做这些的时候,想到了四个字——一生一世。
这是二零零八年。汶川大地震。
6)我们都知道。这不是故事。她叫贺晨曦。他叫郑广华。

^^许多时候,我会为了别人的故事而情感充沛地哭出声来,却在叙述它时感觉言语的苍白。我知道,世间的感情有千百万般模样,而她无一例外地给人改变和推翻一切的力量,她会让人在绝望的空谷中也能听到光亮的回响。这是近段时间一直默默的感动所在。于是觉着今世为人,来世也便不负这红尘,怎么艰难走一遭,也不枉这生命。不管我们能不能做得了主,我依然会无比深情地许诺: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理解的,倾城。是毁灭,也是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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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爱有天意

(一)小城大事

    L突然问我一个关于他的问题,我怔在那里,黑的夜沉沉地遮住我略显慌乱的眼睛。L接着自以为知情地说起那段往事,都是道听途说的情节、片断,拼凑而成,毫无章法。我暗笑。

    我们的故事由别人来写就,充满了跌宕起伏的传奇和无中生有的滑稽。多年以前,我走在流言中,听不到流言。静寂的小镇因为我们而短暂的沸腾,所有相熟不相熟的人装作熟稔地把我们的名字反反复复地温习。我笑着走来,在蜚短流长中,成为小镇的名人。

    在夜色中我睁大眼,淡淡地对L说:那时,都是小孩子。

    多少沉痛与悲哀,被我轻描淡写,一笔带过。

    他走后,这段往事,我从不曾提及。朋友们对此也讳莫如深,他们背着我交流着对这场花事的旁观感言,从不当着我的面说起那个夏天,他们像面对一个易碎的花瓶一般小心翼翼地对我,不敢造次。

    他们并不知道,我和他的约定。

    一个人,在我的生命中匆促而现,仓皇消失。我的朋友们以为,如果没有那次意外,我们的天长地久是确定无疑了。可他们不知,还没有开始,结局就已写定。只是我如那个倔强的紫霞一般,只猜到了一半。

    那天我穿着一件淡绿色的外衣,薄薄的,在溜冰场上能随风而动。快乐是否太过嚣张?我们,手牵手,毫不避讳地让笑声轻舞飞扬。以至于,躲不开埋伏在前面的劫难。

    我的衣服上沾着他殷红的血迹,他依然开着玩笑,血从他的头上汩汩流出。我用毛巾一点点帮他擦拭着身上的血迹斑斑,围观的人们眼神复杂。人们是多么善于给旁人归类,粗糙潦草地划为两类。没人关心真相,他们只热衷于茶余饭后的谈资是不是引人入胜九曲回肠。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会让他们生出无数不太健康的想象。

    人们用各种眼光看我。我走过医院的长廊时,正碰上了以前曾爱慕过我的人,他满含深意地叫了我一声,我淡淡地点点头,从他身旁擦肩而过。谁如何看我,又有何妨?别把我想得和天使一样。

    而我最怕,所有的人均用看露水鸳鸯般地眼光看我们俩。似已看穿这段情感朝生暮死,不得善终。

    有一件事,我深深地埋在心底,从未对任何人提起。那天,他那个不怀好意的领导找我,问: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我不卑不亢地答他:这,与你们的调查有什么关联?

    他惊异于我的回答,转作和气地说,我们只是出于关心。

    我该怎么回答。我那么怕,由于我的出言不慎会给他的处境雪上加霜,我没有任何阅历,不懂得如何打太极。我要怎样才能帮到他?即使牺牲自已!

    我是他的女朋友!当着那个中年男人的面,我毫无愧色地说出这句话。

    后来,说到这件事,他问我是怎样回答。我撒了谎。告诉他,我说我们没有关系。

    我怕他生气,怕他怪我自作主张。我那么介意他的想法。

    我们不是说好了吗?怕他会突然说出这句话。

    我的朋友们又怎么会知道。我是那么傻。

    我穿着一件鲜红的裙子去看他,那天很热。这抹潋艳在仲夏的阳光中带着一份绝望的美丽,似在为即将落幕的情感唱一曲哀哀的挽歌。

    原本他说在家等我的。当我来到他家门口时,他等在那里。不由分说地拉我走。因为他家里有人。

    我那么骄傲,身家清白,才貌双全,却被他引到一个见不得光的地方。太阳那么大,而我的心,凉成了北极的冰。被隐藏的屈辱和被敷衍的难堪比六月的日光更让我难以消受。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佯装的笑脸已凝固僵硬,我已经学不会委屈求全。第一次,我推开他,负气而走。

    走在路上,呼啸而过的一辆吉普车里,一群年轻的男人朝我大声吹着口哨,狂叫着:嗨!陪我们一起玩玩!

    我真想说:拿去吧!拿去吧!谁想要都可以拿去!

    爱,就是被人需要。

    而他,并不需要。

    他很好。没有欺骗,没有阻挠。我们说散就散了。

    一切都在预料。

    这小城里,一件大事。


(二)记得当时年纪小
    如果不回忆,我还能做什么?
    但是记忆仿佛是个过滤器,和他以前的日子,被筛得干干净净,我再也想不起初初工作时的那份清纯。我是如何昂着头高傲地走过那条街,如何面对多情的目光时选择倔强的拒绝。
    只是记得,我们初识时他常穿一身乳白色的西装,个子不高,却神清气爽。他很好,永远不会隐藏缺点,永远一副嬉皮笑脸。在众多像孔雀般把尾巴抖落于人前的好男儿面前,他的粗糙和本真显得那样格格不入,却深得我心。
    我想,很多女孩年少轻狂的时候都会有这种自负的幻想,她们以为每一个花花公子之所以游戏生活只是因为还没有遇着她,而她,正是不偏不倚不早不晚地待在那里等着拯救那个放纵的灵魂`,她,会是他生命里的天使,不可或缺。所以,那些有着一脸坏笑,满肚子花花肠子的男人总是会比较有市场。
    像我这么骄傲的女子,又怎么可以不跃跃欲试呢?
    我是这样一个人,慢热,执拗。不轻易做决定,也不轻易改变决定。读书的时候,宿舍里的小妮子个个打赌将来谁最先嫁出去,我说我会很迟很迟,没人敢和我赌,她们拿不准我。没想到我的一句戏言,居然一语成谶。
    对于第一份情感,我就如一个母亲对孩子般地惴惴和小心翼翼,不肯轻易交付。我想,那一页必将是浓墨重彩的华章,必然会有皆大欢喜的结局,我希望,我第一次爱的人,就是我最后爱的人。
    没人告诉我,心想的事多是不能成的,即使我们战战兢兢谨小慎微也未必会如意一桩。命运伸出手来,谁也逃脱不了。
    我们曾爱过,也许。
    只是这爱不及验证,便已湮灭。他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他对我,是什么感觉。
    我常常会耻笑老天的吝啬,它就像个守财奴一般,只给我看到幸福的一角,然后便迅疾地胆怯地收回。幸福,只是一瞬间的幻觉。
    那天,他来找我,其实他们已经放假了。我穿着一件绿色的薄薄的外套,白色短裙,脚上穿着一双高跟的跑鞋。他瞪着我的跑鞋问,在哪儿弄这么双鞋穿啊!
    我羞怯地笑了。
    和他在一起,我只会笑。开心了会笑,难过了会笑,吃醋了也会笑。他告诉我,我们之间没有结果。所以我想,在一起一定要开心,一定要哄他开心,讨好他,这样,即使离开,即使分别,在他心里,我总是好的。他会记得我。
    然后我们去溜冰,累了,气喘吁吁地坐在地板上,他说,明天,明天我带你到我姐姐家去玩!
    我多么开心,同时又是多么忐忑。我多希望能够让他姐姐接受我,然后影响他的母亲。可我又多担心自已不够漂亮,不够时尚,不能得体大方。
    如果知道,命运将在一个小时后伸出摩掌,那我的这些欣喜和惊惶将是多么的无辜和冤枉!
    这么多年,就因为他的那句不经意的话,我记住了他有一个蒙古族的姐姐,叫作···。我对这个从未谋面的女子有种来历不明的好感。以后无论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听到这样一个大众化的蒙族名字时,我都会想起那个晚上,我们坐在溜冰场的地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那时候我还天真地以为,我们才刚刚开始。却不知,离歌已经奏响。
    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唱歌我爱笑。
    我们那天晚上合唱了一首歌,《当爱已成往事》。真的就成了往事。为什么偏偏要唱这首歌?
    后来,当我独自一人再唱起这首歌时,常常会泪流满面。
    那些疼痛历经时间的励炼已渐渐淡去。我已不记得了。也不曾恨。真的。我那么健忘。
    可是,他说的每一句话都如经典的台词一般让我过耳不忘。它们就如一个个调皮的孩子隐匿在某个不为人知的犄角旮旯,偶然跳出来,让我猝不及防不知所措。
    他说,我们不是说好了吗?没有结果。
    就如一份爱情契约,双方均认可,并签字画押,断无更改的可能,分道扬镳时自是各不相欠清清洁洁。我曾是一只头脑发昏的飞蛾,向着一团火不管不顾地扑去,死活自然怨不得别人。
    可我还是哭了。不争气地说,可我离不开你。
    爱又如何?离不开又如何?只是我一个人的事了。
    我那么骄傲,对爱,自然不会去乞讨。
    记得当时年纪小,新陈代谢日新月异。
    我那么自信满满:我很快就会好。


(三)爱有天意

    那是2006年春末的一个晚上,他突然发来一条短信:今天我们到你们学校打球了,好想有你在。

    我静静地看着这些突兀地有些陌生的字,不敢相信。这么多年了,在同一个小城里,相隔不到二十公里,可我们从来没有刻意地去见过对方,鲜有问候。居然仅仅只见过有限的三面。

    他不知道,每一次当我换号的时候,我的心底都有一种隐隐的喜悦,因为我可以名正言顺理所当然地给他发短信了,告诉他,我还惦记着他。而他,总是在心血来潮的时候偶尔地想到联系我,之后便是常时间的音信全无。

    而他这条带着淡淡忧伤的短信还是深深感动了我,我想到四五月的ZS该是阴雨连绵的,地上总是湿漉漉的。而通往我家的那条小路,该又是泥泞不堪了。以前他总会在周末的晚上,牵着喻雅琴的小手,不紧不慢地走在往我家的路上。有一个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晚上,风刮倒了路旁的一棵大树,他拉着我和妹妹的手,绕过那些路障,边跑边大声地叫。

    而多年以前的每一个雨天,我都是一个人,独自撑着伞,走过那条长街,在经过他们单位时,不自觉地抬起头看看二楼那个窗口。人去楼空的那间小房子里,曾经他的床矮矮的,简易地搭着,周围摆着音箱,床头贴着一张色色的图,我一直记得。


    然后我会无限伤感,不敢去想象他在哪里,只是会在每一个突然开心的日子里静静地想:如果他在,该有多好。

    而我们分开,已经太久太久了。

    久到他已经忘了我的容颜,而我,也已经习惯了没有他的存在。

    一直没有告诉他,曾经,想和他在一起,就是我这一生最大的野心和梦想。

    去年春夏,非常想回家,以至于学校七月十日放假,当天晚上我就踏上了火车。不明白为什么。回家之后,他的号码换了,任何不相干的人都见过了,独独没有见到他。我知道,我们从来缘浅。

    那段时间,人一下子消瘦,失去了吃饭的能力。晚上辗转难眠。家人惊疑于我的变化,而我自已也百思不得其解:我如此迫切地想回来究竟是为了什么?

    八月,才有了他的消息。可距离我要离开的日子也渐行渐近了。我多么难过。他的短信让我误以为:他是需要我的。可在我回来了一月之久后,才因为公事得以与他通话。

    去找他拿··证明的前一天晚上,我经过他的楼下,房间里亮着灯。我又像多年以前抬起头,望着。心中一片悲戚。其实那天我等了他一天,打扮得光鲜明亮,只因为他说过会见面。

    我知道,他就在房间里,可我不能上去。已经上不去了。

    这个小镇是多么的静寂,一点点风吹草动都会让它无比激动。我得无声无息地回来,无声无息地离去,即使有些心火,也只能在心底明灭。

    第二天,他帮我办好证后,说,有事就来找我。那一刻,我很希望他能从里面走出来,就如一个老朋友般握一握我的手,而我们,只能用这种世人都能接受的方式在耳目众多中亲近了。

    我就要走了,可能今生都无法再见,在这个小城里,十年,我们的遇见尚乏善可陈,更何况山长水远的阻隔,我以为,于他我而言,生离,就是死别。

    可是,他非常客气地进去了。我这样一个小小的不可告人的心愿,在他的背影后面化成灰烬。

    走出那扇玻璃门,我不可抑制地哭了。太阳那么大,照着我涕泗横流的脸。就像十年前,我们尚未分离,而他已开始冷漠地对待我时,我躺在密友家的地板上,泪水不停地从眼角滑落,我拼命压抑,不让自已的哭声吓坏了她们。坐在回家的车上,所有的人惊惧地看我狼籍一片的脸,纷纷猜测是什么惊天动地的事让我哭得溃不成军。毕竟走过来了,以为沧海桑田,往事不再。谁知十年之后,我又哭得像个孩子。

    他给我的,好像从来,都只有伤悲。

    我戴上眼镜,不让人看到我哭红的眼睛。我们回家收拾东西时,L抱住我,我又一次泣不成声。我坐在凳子上,胡乱用手擦着眼睛,泪水却总也不净。我哭得开始呕吐,翻江倒海地吐,却什么也吐不出来。这些年,落下了一个不好的毛病,只要不开心,我就会拼命地呕吐,似要把心里的不快都统统吐出。L帮我抚着背,担心地问我所为何事。我摇着头,说不知道不知道。

    我不能说。我不能告诉L,我又为他难过了,为多年前给了我难过的那个人。

    走的那天,我给他发了一条短信。他回了四个字:一路顺风。坐在侯车室里,看着这四个不带一点感情色彩的字,我心里充满了伤痛。其实我知道,他在当时就已经有了新的追求,而我,只是挟裹着往事的风,会让他的眼睛有短暂的驻留,形不成拥有,最终还得桥归桥,路归路。

    我带着深深的遗憾和未了的心愿走向了我的海阔天空。没有人知道,一直在掌声和鲜花中成长的我心中有一条深深的沟渠,那就是他给我的挫败和自卑。常常被男子宠着的我的心里,其实一直没有放下我遇到的第一棵树。

    我还想着,能和他看一场电影,能为他做一次饭,能做那些恋爱中的男女都会做的而我们却来不及做的那些傻事,我一直引以为憾的是,老天能够给我们的时间总是太少,我几乎是扳着指头在掐算我们相处的日子。他曾说过,我们不会有结果,在那样一个月色朦胧的晚上,他的这句话让青涩的我伤心不已不知所措,然而我还是选择了做一次没有目的地的旅行,就算等在尽头的是伤痕累累,我也无所悔恨,只是希望这条路能长一些,再长一些......

    假如爱有天意,注定我们,只是昙花一现的缘份。
最后编辑落花无声 最后编辑于 2008-07-19 15:18:33
 

回复:楼兰若雪作品集

我不能悲伤地坐在你身旁
文/楼兰若雪
(一)如此安稳平静如深沉的河流般的睡眠终于因为某个午夜的风强雨骤而彻底破碎,曾经如许香甜的梦境在一瞬间我明白再也无法重得皆因为接连几日即使万簌俱寂夜色静好我却不能如往日般沉沉地入睡。这个雨季特别长,长到让人忘记了那些有着睛好日光的午后趴在桌上也能酣然入睡的好时光,这些我自认为伪装到能够以假乱真的好时光居然这样经不起碰撞。
犹记得那日听你讲完那番说话后我抱着肩,趿着凉拖在静寂的长廊来回踱步,黯沉的穹窿有绵绵细雨纷纷扬扬至我的长发。此时的校园静到我能听到自己呼吸声的可怕。我几乎是漫无目的地行走,脑中闪烁跳跃着你刚刚说过的一些话。你在漫不经心地讲完这番话后心安理得地下了,无论我在MSN这端怎样生拉硬拽软磨硬泡你的头像依然保持着讲最后一句话的姿势,不作任何回应,宠辱不惊,去留无意。你说要睡了,然后便是再见也不会道一声地消失不见,那番说话却如你无心投入湖面的一块调皮的石子,你料定它是沉入了水底,可它到底还是泛起了涟漪,一圈圈,蔓延伸展,无法散去。我们之间的关系几乎一直莫名其妙无法应和地落入了这种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的窠臼。因了你的一句“一切皆有可能”,我太抵还是心存幻想地期盼着你的规划里能够有我的加盟,并为此而深深地激动过。尔后,你终于还是在这个平淡单调地以为会如每个面目相同的日子一样不会在回忆中留存任何痕迹的午后,你终于艰难却仍是语焉不详地表述被我不费任何周张地理解为:你说的“一切”里从来不包括你我。
似突然笃定地知晓了真相,又感觉并不失望并不绝望如释重负般地仿佛这就是我想要的模样。
我们一直在告别,这些年。
所以于你,我总是怀念多过想念。
我几乎不假思索就能轻易地明了我们之间任何时候讲出怀念都不会为时过早。因为深刻地懂得了生命的无法自持世事的叵测难料,同时,更加深刻地比你更懂得你对新奇的追逐和需索以及你短暂宁静表象下的暗流涌动所为何。所以早先,在极其可耻的年少无知的岁月里曾有非常疲累地不满意自己的一段时光,遗憾不能时时变换模样做千面女郎来追上你蠢蠢欲动的翅膀。那时我怀抱着简单纯稚的愿望无比寒伧卑微地走过了我最初的梦想。成长是一路跌跌撞撞后挂在胳膊腿脚上殷红的勋章。所以而今,我比你更懂你,比自己更懂自己,依然偶尔仰望,却真的多了许多洞察后的淡然沉淀,甚至拱手相让。
有一首歌这样唱:从开始哭着嫉妒,变成了笑着羡慕,时间是怎么样爬过了我皮肤只有我自己最清楚。

(二)如果这时候讲出怀念不知会不会又让你大伤脑筋,你总是对我的频频回望不以为然,你这个悲观的乐观主义者总会言之凿凿地向我描述未来会有怎样的姹紫嫣红。而这样的年华,青春将落未落,空气中尚能闻到甜甜的雨水清新的气息,貌似还能穿着红舞鞋翩跹引路人喧哗眼光的华年,脑中记忆不曾混沌,依稀说到往事时还能面目绯红双眸发亮,生命中还有一个人可以在乎,可以不需任何铺陈就能想起,可以随时随地让你掉眼泪,讲出怀念,这时候,最合适吧。
某日,你极尽渲染浓墨重彩地向我讲述你的梦境,你说那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梦,从头至尾我都在你身旁,我留着长长的黑黑的直发,我们一起去寻找一样根本不知道有无的东西,我们一起趟过了一条没有尽头的河道,爬上布满了铁丝网的围墙。你说,高高的院墙,呈角状,我们从角落下开始爬上去,上去后外墙下是很深的水,墙上布满了铁丝网,密密麻麻,我们相携走过一条很窄的墙边后,从很高的地方跳了下去,跳下的时候我觉得自己长高了,呵呵。你毫不犹豫的陪我跳了下去。最后你仿佛无意般地小结道:原来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是在梦里呀。
你一直断定,我对你是不够好的。事实也确乎如此,我没有你对我那么好,我对你总是态度恶劣的。
行文至此,我便不得不将时光回溯至多年前那个漫长夏季的一个正午,我在炎炎骄阳下将你赠予我的磨砂玻璃瓶高举过头然后狠狠地砸向水泥地板,刹时四溅开来的碎片竟像欢快的珍珠般喜气洋洋地滚向八方。上面朱红的字迹也支离破碎至不可辨认,落地之前它还那般静好地镌刻于半透明的杯面。它简单至让人忍不住泪流满面——惜缘。
彼时你慎重地将它交于我时说你挑了很久很久。我便想象大大咧咧的你在满目琳琅的精品店曾有过怎样的流连,曾踯蹰犹豫后又是怀着怎样的心念买下了它。你说珍惜,珍惜我们浅浅的缘份。似乎没有什么比这两个字更能贴切地说服我们和说明我们了。
砸碎过往是在注定失去以后不留有余地的最后抒情。在玻璃瓶着地的瞬间,我突然绝望地发现,除了它,你没有任何痕迹留在我这里。
这是你不曾知晓的我对你的不好。
你知道你曾给我写了许多许多信,而我却在回复了一封后从此缄口。这已经是后来了。你向我讲述你的快乐悲喜,你在洁白的信纸里夹着你和你女朋友的照片,你们在鲜花簇拥的广场上站得那样般配,我看过一眼后当着许多人的面将它撕碎,然后装作无所谓地继续谈笑风生。在以后许多个面目相似的黑夜,我听着许美静的歌,铺开洁白的信纸,端端正正地写下一封封不曾投递的信,每一封信都有着重复的内容:你好!我很想你。
当然,这也是你不曾知晓的。

(三)那时时尚人士最常见的扮相是在腰间别一个黑色的传呼机,偶尔“嘀嘀”响起的铃声和貌似漫不经心地低头一瞥竟是人人趋之若骛的根由所在。你彼时已经率先地用着那种声讯留言的BP机,可以通过声音甜美的声讯小姐留下想说的任何言语。你每天都要回复许多朋友的问询,他们都是我不曾谋面却已经知道不会合拍的男男女女。我努力地想融入,时间已经来不及。
就像一场混乱的假面舞会,隔着油彩我们以为对手是同类,摘下面具才发现彼此大相径庭。
最悲哀的不是刺猬与刺猬的必然相遇,而是刺猬与豪猪的相对无语。
那日在街头偶遇,你身旁陪着陌生的女子,我甩开朋友的莫名惊呼冲到对面的电话亭给你打电话,那时正是华灯初上,晚归的车来来往往,有一辆在几欲擦过我身体时戛然而止,刺耳的刹车声惊动了过往人群。没有嚣张的受惊男子伸出头来冲我叫骂,我的耳旁听不到任何声响。我哆嗦着拨你的号码,颤抖着等着你给我一个解释。在听到你的声音看到我的笑厣后我的朋友终于忧心忡忡地望着我说:你刚才好吓人!
你在寻呼机上留下话:我永远真心对你,即可换我破涕为笑。这是你第一次对我说永远。如若就为了等这句曼妙誓言而因此而葬身车轮我也会死而无撼。
这是你曾经看不见的也将永远无法看见的不顾一切。
你在我身旁时,我常是无原因的沉默。而一旦你离去,我又会担忧得无法自持。我不知道,会不会下一次,你转身后,我就再也找不到你。
于是一直忐忑着,直至你离去。

这是从来不曾快乐地坐在你身旁的我。
这是从来不曾懂得我的悲伤的你。
而终于再也不能悲伤地坐在你身旁,才明白这或许才是真正地不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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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要厚道,谈情要低调



莫非我长了一张普渡众生的面相?我揽镜自照,没有一寸肌肤显示慈祥。太可怕,不解为何诸人会不避危险地向我吐露衷肠。他们尚且不知道我在此占山为王干着招摇撞骗的勾当?还是我不自知地早具备了做知心姐姐的素养?
打开久已不用的QQ,信息铺天盖地。其中有位仁兄非常夸张地满满当当几页纸,眯着眼睛耐着性子我一五一十地看完,乐了。我承认天生就是那种比较无耻的人,用一句相当有深度的名言说就是:喜欢将自个的欢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他貌似很痛不欲生的样子,我却在这头高兴坏了。
我和这位兄台认识已久,却相交不深。他一直不死不活地呆在我的QQ好友里,长得极易被忽视。(鉴于来往的看官中不乏兰心慧质冰雪聪明且认识我们双方的人,此人特征略去不表)不过,以我多年的了解及道听途说来的不以为据的史料显示:此人厚道。
他在QQ中详尽地向我表述了此间的心理挣扎。一年前他在网上认识一女子,聊着聊着情愫渐生,那个一日不聊如隔三秋啊,那个意乱情迷啊,那个欲罢不能啊。
敢情是网恋啊!
我笑倒。此兄怕真是走投无路了,才想到向千里之外的我倾诉衷肠。我猪肉没吃过多少,倒见过不少猪跑。光有理论没有实战经验啊,在别人故事中成长的人一到关键时候除了呵呵傻笑我还真不知如何是好。这位兄台江湖经验应该不少,可为人厚道,在这种高情商的游戏中还真不如花花公子们那般自如逍遥。
在信息中惨叫:我是怎么了我?
真怕他想不开寻短见,真怕他见识短走歧路。我也就平时装得像刀山上得火海下得的不可一世样,其实从来没碰着可以在网上和来历不明的帅哥卿卿我我的好事儿,愚昧着呢。人家又年长我太多,我总不能老着脸厚颜无耻地训斥人一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开导一番吧,再说了,地球人都知道,进监狱有救,陷情网没救。我思忖良久,给他留言,讲明三点:一,君之情绪非常正常,无须自责(即使已有家室);二,如君这般的人生生不息灭之又长大有愈来愈壮大之势,无须自得;三,分清主次,敢拿敢放,动什么别动真格。
数分钟后,他战战兢兢回话:让你见笑了!
呵呵。这倒是真的!
他开始絮絮叨叨叙述始末,无非是那些雷同的情节,相似的桥段,毫无新意不出任何意料外地发展到彼此依恋,开始患得患失像着魔一般忘了周围的真实世界忘了彼此都是已有牵绊。某日,女子打电话言受伤了,要他立刻前往。彼时他正陪着女儿,哪有理由去赴这桃花宴。于是推脱。女子本是有心试探,这下哪肯依,气咻咻挂断电话。那日,正是六一儿童节。
他说,她怨责顿生,说在他心里她不重要。
人总是会以在别人心中占什么样的地位来衡量用情的深浅,来证明自己的存在。真的好费解。干嘛要去与人家的亲骨肉拼人气,要知道,再丧尽天良的男人也懂得舐犊情深,你这不是好端端无所事事闲的吃饱了撑的?
他说,她不理我了,她失望了。
失望了吧,迟早的事。这种游离于家庭边缘的危险的情感,我还真想不出,除了失望还能给她什么。如果她够成熟的话,就不该要求这么多。
他说,好烦躁啊!
我疑窦顿生:你是烦躁她不理你,还是烦躁陷入这张越挣越紧的网啊?
答:两者都有,不过前者更多。
我再倒。
都说了,进监狱有救,陷情网没救。曾是多么厚道的兄弟啊,竟然也活得这样出人意料姿采妖娆。万恶的爱情啊。
我啥也不说了,这太震撼了,这太让我无语崩溃了。
最后,我总结陈词:鉴于我如此敬业地为你排忧解难舒肝理肺,请我吃油焖大虾!
他爽快答应。
自求多福吧。好自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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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找一个人



青青,这个冬季始于2008年的第一天。
我一直懒洋洋地,穿薄薄的秋装,依然戴各式手链,阳光下手链反射出耀眼的光芒,我静静地眯着眼,我对你说,我开始喜欢这个城市了。在一切繁华落尽,人群散场的时候,我爱上了这个城市。爱它的四季如春,宠辱不惊。
青青,我知道你从来担忧我。害怕我在这个陌生地方失了方向,没人陪伴成长。害怕我逞强,将一切不快与悲伤默默隐藏。你说,人是要快乐的。你的这些宠爱,我必是懂的。我们从来心灵相通。在这世上,也只有你,惟有你是完全的毫无戒心地待我,悲与欢,痛与乐,你必是懂的。
因了这份知心,我即使独行,也不觉孤单。即使永远独行,老了也必不会形影相吊的,你不会允我踽踽独行。
青青,人们都说,南方没有冬天。我居然会在阳光暖暖的午后想念着下雪的时光。想念着那些曾笑闹而过的青葱岁月。当时只道是寻常。人,总是会不停顾盼。永不会为眼前的风景踏实停驻。满目山河空念远。空念远。
那个晚上,我醒了。手脚冰凉。窗外是凛冽的风。我一直想成为凛冽的女子。你知道的。你说,那得相当有杀伤力。说完我们都笑了。我做不到决绝,做不到快意恩仇,我无法凛冽如风。
那个晚上,我醒了。手脚冰凉。瑟缩着身体,满脑子都是他温暖的笑脸。他依旧白净斯文。他在梦里一本正经地说,我一直等在这里。等在这里,我环顾四周,问自己,为什么我从来不知道他等在那里。然后我笑了。是我,还是他,等在那里,不曾移动。刻舟如此,能否求剑。
原来南方是有冬天的。它原比北方来得凶猛而不及躲闪。我在2008年的第一个晚上,被南国寒冷的风叫醒。我颤抖着沏了一杯柠檬茶,狼狈地喝下去。青青,我知道,你又要骂我了。为什么还保留着那些和他一起的习惯,为什么要喝这种涩涩的饮料。我告诉你我已经忘记,这是真的。就如这杯越冲越淡的柠檬茶,渐渐地失却了原有的滋味。我怀念那段时光,就着一杯柠檬茶,它幽幽的清香能将那段记忆唤醒。只有它能唤醒。你看,需要唤醒的,常常是早已忘记的。
你嘱我清醒。不要重蹈覆辙。你从来解我心,也必会担待。自子衿后,所有的男子都失了颜色。我便是反复地输于他,怕也是命定的在劫难逃。
青青,南国凄冷的夜色中,我迫切地需要体温。在某一刹那,我想过悲哀地妥协,拥一个陌生却温暖的身体入睡。那一刻,我那么鄙夷自己,仿佛已然背叛。
手机静静在枕下。拿出来,又放下。我无法确定,子衿现在身处何方,有谁陪在身旁。
我在想念,他在尽欢。我在煎熬,他在疯狂。
喝一杯柠檬茶,如此想念你。青青。

(一)N年前安静恬然的小镇,一辆摩托车在樊青青前面猛然刹住,同伴骇然尖叫。一名男子微笑着看青青,眼无旁骛。青青红了脸,无瑕顾及同伴惊诧面容,声音分贝低到温柔指数,只差窃窃私语,惹两位同伴好奇心陡然飙升完全不管仪态。男子的车绝尘而去,便有温柔一刀架住青青脖子“从实招来,姓甚名谁?”
青青嫣然一笑,吐气如兰:“庄子衿。”
其中一位大叫:青青——子衿。不好,你们这一生怕是难脱纠缠。
青青悚然,低头看掌纹,似真如歌中所唱:掌心蓦然长出纠缠的曲线。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樊青青与庄子衿偶然遇见,刹那心动,倏忽离散。
情深缘浅,光华流转。
他们牵过的手,松开了。他们吻过的唇,又落在另一个唇上。他们在小城里,没有悬念地结婚生子,在时间毫无知觉地打磨中理所当然地将彼此淡忘。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只是古人虚枉的痴情。

(二)四年前,我爱上了一个男人。
他单眼皮,车技一流。我们认识时他已经是一个孩子的父亲,后来他离婚了。我们住在一起,我为他背负着第三者的骂名,忍受了无边寂寞和铺天盖地的指摘。他对我非常体贴,百依百顺,只是对于责任,从来都是艰于背负,吝于付出。我说,我不要婚姻,我只要长长久久地爱下去。说这话,我只是为了换得他的安心,怕他更快地逃离。
我不明白,这个男人让我彻底迷惑。爱一个人,就该心甘情愿地为他舍弃自由,被他捆绑。为他做饭,洗衣服,生孩子。就该名正言顺地做他的妻子,和他在光天化日众目睽暌下卿卿我我也泰然自若。这些,他却不愿给予。他是真的爱我吗?在许多次欲言又止后,我旁敲侧击探他的口风,他懒洋洋地答:我们这样,不好吗?
如果,我只能永远暧昧地跟在他身后,隐匿在这份人们复杂眼光下的情感的阴影里,永远无法让我的名字和他的名字连在一起,那我所描述的长久,是不是太过虚弱?
是谁说过,一个男人对女人最大的尊重便是给她婚姻。而我,即使赔了自尊也求不到这种尊重。子衿总是迅速而决绝地斩断我对情感维系的需索:我不会和你结婚的。永远不会。
我们之间的感情,从前,是他的追逐。而今,却是我在求全。

(三)青青,原谅我只是轻描淡写一笔带过了你和子衿的感情。
樊青青与庄子衿偶然遇见,刹那心动,倏忽离散。
你们相遇时,正是一生中最好的年华。洁白如纸,清香如兰。你们之间,更像是那种淡淡地喜欢。
子衿向来如此,对于厚重的情感,他艰于背负,吝于付出。所以,你们之间,也是有约定的。
青青,我无法想象,一个清透如许的女孩,是如何在心碎泪尽后义无返顾地接受了这份浸透伤悲的约定而投递人生中第一份情感,去赴一场没有退路的盛宴。
我知道,那天,子衿他焦急地等待,他没有把握,无法确定你是仓皇退出还是勇敢赴约。他为你准备了一个磨砂的玻璃杯,上书“惜掾”二字,他注定是个只要曾经拥有的人。
后来,子衿如约定所言离你而去,你就真的像个洒脱恣意的女子甩甩头发挥手道别。你摔碎了那个玻璃杯,碎片散落于地,地板也因此而出现一道裂痕。触目惊心,如你再也无法缝合的心。
青青,你是错的。就像我也是错的一样。我们都是同样的女子,不要注定了结局的情感。仿佛这情感一路的良辰美景不过只是虚设。不过只是铺陈,不过只是为了回首时叹一句:只要曾经拥有!曾经拥有够不够?当然不够。如果真的足够,人人都能挥手自兹去,世上就没有那么多痴男怨女了。
所以,你落下泪来。你原本就没有自己想象中的坚强。子衿心安理得地走了,你们曾经的约定让他无愧于心,走得干净利落。而樊青青,在经历了一个萧瑟七月后,剪断了长发,笑容依然可人。只是内伤蔓延,密密麻麻。

(四)子衿在多年后和我有了同样的约定。
他无法长久地为任何女子停泊。短暂的婚姻生活只是休养生息,也让他更加坚定地认清自己是一个不能对别人负责的人。就如多年前一部非常火热的日剧中男主角的台词:让我对她的人生负责,太可怕了!
我不要他背负,我只要他爱我。
我的妥协让我们相安无事相敬如宾地过了一年幸福生活。我甚至有时候会天真地想,或许某一日子衿突然心血来潮认定非我不娶也未为可知呢。
2006年,子衿迷上了网络。很多人开始写博客。他经常访问一个名叫“一直在找一个人”的博客,博主名叫青青子衿。
他背着我偷偷做了链接。每天,他打开电脑,就会点开那个网页,静静地一言不发地看,不置一评。就像一个小心翼翼的过客,踮着脚尖,害怕弄出半点声响惊动了主人。
后来,我趁他上班去了,也点开了那个网页。博主很明显是个女性,平面设计师,离异。在她的文字中,反反复复地回忆着同一年的故事,关于初恋,关于离别。那个男主角面容模糊而清晰,单眼皮,车技一流。当我终于笃定地拼凑出他的样子时,悚然一惊。
我一直以为,我对子衿的爱,无人与之匹敌。而今,却发现我错了。原来,有一种爱,是不动声色的,是深沉无语的,是无法言表的,是可以让对方完全不知情,是可以带进坟墓而不曾有半点褪色的。这种爱,才是真正的爱,盛大的爱。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这种痴情,原来还是有的。

(五)N年后,樊青青和庄子衿偶遇。
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
往事不曾飘散,循着回忆的香气慢慢聚合,重现。感情死灰复燃,星火燎原。
有时候,我宁愿相信他们彼此只是爱着一个影子,爱着一个ID,爱着一种被爱的感觉。我找过很多欺骗自己的理由:他只是寂寞罢。可我陪在他身边,他为什么还寂寞?他只是爱着她的文字罢,这无疑是逼着我承认,他爱着她的思想,却留恋着我的身体。
为什么,我们四年的情感会被浮出水面的N年前的短暂花事纤指一碰,便分崩离析。难道子衿,他从来就没有爱过我吗?
是谁说过,男人的爱,就是追逐。女人的爱,就是被爱。他只是完成了一场追逐,而我,只是他的战利品。被束之高搁。
我开始和子衿大吵。他让我安静不要闹,不再对我隐瞒让我全部知晓。我终于明白:我在他身边所能扮演的角色,仅此而已。永远候补,永远被牺牲。他低声下气求我,只是为了去呵护另一个女子。他对她,是真爱,对我,却只是习惯。
我终于发现,习惯是一个多么可怕的东西。苦成了习惯就不苦,爱成了习惯就不爱。

(六)青青,我们的友谊始于何时?
我这个心怀叵测的女人,最初靠近你,带着你完全不了解的过去和你永远不会了解的目的。你襟怀坦荡,怎会解我一腔难言心思。你张开怀抱,坦然接纳我不可告人动机复杂的友情。
你倾听我喋喋不休漫无边际的唠叨:他今天又一夜没回,而且还关机。他要和我分手,已经搬了出去。他说他错了,我们又和好了。我刻意隐瞒了他的名字。
南国无边的寂寞啊!一根数据线就能轻松化解。在子衿对我忽冷忽热欲拒还留的时候,青青,你毫不知情,在世界的另一端,巧笑嫣然地为我指点迷津。而你的聪慧清透竟也无法拯救庄子衿对一个叫樊青青的女子的迷恋。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得幸免。
这是他欠你的吗?还是你们的掌心,不约而同长出了纠缠的曲线?或者,你们从最初,就一直在为对方等候,只是人影参差,眼光错落,你们偶然失散?你一直在找一个人,他迟迟不愿予我承诺,过尽的繁花绿柳,原来都是不紧要的插曲,你们才是彼此的主题歌。而青青子衿,本就应是在一起的两个名字。
青青,请让我唱首歌为你们祝福,唱完了我一个人住。

请让我唱首歌为你们祝福,唱完了我一个人住。
HB突然下了好大一场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L说,好大的雪啊,很多年没见过这么大的雪了。我说,你堆个像我的雪人吧!等到太阳出来,慢慢融化,渗入泥土,不留痕迹。就像这段边际模糊的情感。
我裹在深深深深的被子里才能让身体不再发抖。我一直在想,樊青青和庄子衿,扑朔迷离错综复杂的关系。他们相遇,分离,再相遇,再分离。记忆支离破碎,情感颠沛流离。如此往复,非得耗尽方才善罢甘休,灰烬都不想留。同归于尽玉石俱焚才痛快,挥霍一空的快意恩仇。
我越来越不懂。这世界,如此流行回头。年少时断不曾如此,彼此都觉得对方并非必须,离散后也会有更大麦穗。成长后却总会不停回头看,永远为那张脸庞就范。人人都俨然情种。
需要多坚强,才敢念念不忘。
需要多勇敢,才会过尽千帆。
许多人都说,樊青青是多么执拗的人。我从来就知道自己是这样的冥顽不灵。
我一直在努力提醒别人,实则自己也不曾真正清醒。义无返顾地掀开彼时的记忆,寻找来时路,让遗憾变成遗址。只因我不曾释怀。很多人都知道,樊青青的要强。N年后,我将往事重提,原本只是性格使然。
不愿道别,是为着某人,还是那段记忆?让生活翻来覆去,是为着救赎,还是更深地堕落?
我不知道。
我曾对子衿说,樊青青原本就是极无情的人。
他不信。因了一些文字,他认定我的痴情。沉湎于我的痴情。如果没有这些文字,我,还有什么能将他吸引?
可我,偏偏就是这样绝情。挥刀如风,心硬如铁。我在自己的世界,爱着一个人,一直在找那个人。他却不是子衿,或者说,他已经不是子衿。许多面孔重叠,变换着模样。我的痴情,如花飘散,只等一双眸,静神期盼。我只为着自己,和一直在找的那个人。
我们爱一个人,最大的正果也无非是得到应和。
如果没了应和,还有谁值得你为之蹉跎?
樊青青和庄子衿,多年前,是喜欢。多年后,无关爱情。
只是一场华丽的寂寞。
唱完这首歌,我一个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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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蜜月

我在公交站牌下左顾右盼,四处张望,人潮如流,五光十色的广告牌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反射的光芒刺痛了我的双眸,我抬手遮住眼睛,颓丧地拿出手机给伊阳拨电话。空气中流淌着狂躁不安,伊阳的电话一直占线,接线生温文尔雅地提示:您拨的电话正忙,请稍后。在历经了锲而不舍地重拨不厌其烦一字不变地回复后,我气急败坏,心里盘算着摔掉手机后找她报销。
这是八月。
太阳仍毒辣。我的脸因为日晒和气愤而迅速泛红,对这个城市我还是如此陌生,我已经在这里徘徊逗留了近一个小时,在每一家店铺前仰头凝视,却遍寻不着伊阳在电话里说到的那家婚纱影楼。
香港蜜月。为什么所有的影楼都会有这么动听的名字,浪漫一生,玫瑰之约,缘定今生,金玉良缘。这些奇妙的文字组合,惟美,空灵,充满了祈愿。是不是从这里走出来,就会印证一切朴实的梦想,就如这些名字一样,是两个人一生的事呢?
手机在我沉思冥想时嘟嘟地叫起来。我操起电话,劈头盖脸地吼过去:你跑哪儿去了?伊阳在电话那端咯咯地笑着,她用江浙女子特有的嗲腔软语相求:达不溜,求你了,你就帮帮我吧,我还在苏州,真赶不回去,而那个老板说今天到货,迟了就被别人抢先了。
只要老公不被人抢就行了。我刻薄地揶揄她。
她的声音慢慢低下来,达不溜,求你了,一生就这么一次,你不帮我就没人帮我了。说着委屈得都成哭腔了。
我叹口气,厚着脸皮告诉她,在这个城市,我没有指南针,找不到北。那个香港蜜月千呼万唤不出来,我江郎才尽。伊阳在那端很快破涕为笑,我听到她慢声细语地为我指点迷津:你在城市广场那里看到有个红绿灯,然后左拐,继续走会发现又有红绿灯,你再左拐......她的声音过于柔软,在喧嚣的城市街头渐行渐弱,我把手机快塞耳朵眼里了都听不到她说什么,只知道,看到红绿灯,就往左拐,往左拐,转角就会遇到——你寻找的。
我到底没有按她所说的左拐N次,而是连哄带骗地让一群小学生兴致高昂地为我引路,三分钟后,在这个老城绿树掩映的什么道上,我看到了这家气势恢弘的影楼头顶四个荡气回肠的大字——香港蜜月。透明的玻璃橱窗里身材妖娆的模特着各式风格的婚纱,面无表情地立在一地,寂寞地展示着风情。在靠右最边上的模特身上,一件白纱在色彩斑斓中静静地美丽,镂空的头纱,有闪亮的带钻的流苏缓缓下垂,灯光打在上面,有一种离尘脱俗的清丽。这,就是伊阳看中的那件礼服了。
我在橱窗前久久伫立,在我身后,车辆川流不息,人来人往。我一直以为,穿白纱是一件神圣的事。电影电视那样多的桥段教会我们,当帷幕缓缓拉开,任何姿色平庸的女子都会因为白纱而倍添风情,她是所有人注视的焦点,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中,她轻轻走到那个正一往情深看她的男子面前,羞涩地低下头,怯怯地问:好看吗?我现在一个人,要去穿一件不属于我的白纱,为我朋友婚礼上的惊艳亮相而未雨绸缪。
伊阳总是那么忙,在天南海北飞来飞去。一次次错过大好姻缘,独身的日子过得久了,渐生倦意。想着停泊,想着回家时能有一盏暖暖的灯,能有一个说话的人。她说:达不溜,你知道吗?一到下雨的晚上,我就不能呼吸,那种孤独,那种被世界隔离的感觉,让人不欲存活。
孤独,即使身处喧闹的街市,依然能刻骨体验到的无人陪伴,遗我独行。我们都怕,于是在人群中寻觅一个取暖的伴,并为了逃离这种孤寂而承载更多的不幸和悲哀,譬如失去自由,或者感受到更无法救药的孑孓一身。我们从他人身上获取的温暖多么有限,过不了一冬,就会冷却。继而更加孤独。
婚姻,是救赎,还是陷落。
我推开门进去,妆容精致的小姐迎上来,在我流畅地表达了自已的意图后,她非常麻利地从模特身上取下了白纱,并从头至尾伺候我穿上里衬,外纱,头饰。在她故作姿态地惊呼好靓啊之后,我缓缓地艰难地走出更衣室。我说过,穿白纱是一件神圣的事,尽管在此之前,我曾经替两个人试穿过礼服,可是每一次,我都心怀感慨,小心翼翼。
镜子里出现一个陌生的女子,她的头发散乱地披着,眼神张皇,皮肤虽依然白净,却也掩不住疲惫。那件白纱丝丝入扣地服帖地穿在她身上,宛然天成。腰围,裙摆,无一不紧致合身。她在镜子前面转动着身体,前后顾盼。是的。就是它了。她指着白纱对在一旁一直喋喋不休的小姐说:就是它了。
这是刚从法国送过来的新货,伊阳一向对任何事都强求完美,她说,这件礼服她要第一个穿。订金自然不菲——八百大洋。
我走出店门时,仍在心疼那八百块钱。打电话给伊阳,汇报事情进展情况,她在那端一个劲道谢,我说:到十一那天再谢我吧。
伊阳的婚期定在十月一日,一个举国欢庆的日子。她在八月中旬拿了结婚证,循规蹈矩地打算做个十月新娘。
她满世界溜达。幸福如此笃定,只需静静等待那一天,那个她想要的男子来接她回家。

那个男子,我只见过一面,我暗地里叫他酷。
我们一帮人前呼后拥去看电影,伊阳分身乏术,一定要等她的酷。在电影开始一个小时后,伊阳才吊在他身上姗姗来迟。非常普通的一个人,个子还没有伊阳高,却前所未有的冷漠,不和任何人打招呼,眼神一律掠过人头顶,和周杰伦有得一拼。伊阳点头哈腰给我们道歉,他没事人一样径直走进放映大厅,把我们气得七窍生烟,还是伊阳后来请唱K才善罢甘休。
我记得那天的电影是《金刚归来》。我在心里暗骂:长得跟类人猿似的,少跟我人五人六的摆酷。
朋友们都忧心忡忡地议论,伊阳的幸福,有点悬。
八月中旬,伊阳到底和酷拿了结婚证,一纸在手,万事不愁。她打长途电话给我:达不溜,达不溜,9527被搞定。我在湖北,在电话这端轻蔑地笑:看把你美的。留神煮熟的鸭子飞了。
她在那端连声呸呸呸。我呵呵笑着祝福他们白头偕老。
白头偕老,好象现在只能是祝语了,就如心想事成,万事如意那些不可能成真的祝愿一样,人们反复地不厌其烦地说,只是自我安慰地以为心诚则灵吧。对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祈愿,人人都是有的,只是在生活的泥石流中,敌不过突如其来的变数。于是中途散伙,另谋栖身处,各自去成为别人的某某。不过如此罢。鲜有人再死心眼地在一颗歪脖树上吊死,对于离散,对于不能从一而终,人们宽容自已,也饶恕别人,皆大欢喜。
可是可是。我们不是读着那些童话长大的吗?我们不是看着那些爱情故事成熟的吗?为什么现在告诉我,一切虚枉,只是撰构。人生是不是这样一个不断建构不断摧毁的过程?那些你曾经奉若神灵的,经不起岁月风尘的考量,你得将自已的心埋藏,浮光掠影地走马观花地走一遭,才能保持完整,才能全身而退。
是的。伊阳到底没能做成十月新娘。
我看着她贷款买了新房,曲尊迂贵去建材市场与那些小摊小贩讨价还价。我看着她在家俱商城来回奔波买回大大小小的灯饰。我看着她坐着城市的公交从南城到北城只为一块窗帘布。她说:达不溜,一生就这么一次。一生一次,这样毫不犹豫的投入,毫无保留地付出。我看着她面容憔悴,身形消瘦,却一如既往地笑着说快乐,直到笑容渐渐勉强和僵硬。
有一天晚上,她突然打电话给我,已是半夜,电话那端传来她微弱的呼吸声,只是不说话。
很久很久,她淡淡地说:达不溜,我离婚了。
那时,我转头看日历,2007年9月28日。距伊阳行结婚大礼还有两天。
我无语,在那个阴森恐怖的晚上,电话两端的女子都静默着。命运的黑手铺天盖地,让我们喘不过气。寂静夜色里,一切微小的声响毫发毕现,我全身发抖,已无法安慰那个以为一生只有一次的女子,我哆嗦着,想挂掉电话,那端传来伊阳拼命压抑却无力为支的哭泣声。
十月一日,我给伊阳打了个电话。我要去深圳了。
十月一日,香港蜜月,那件美伦美奂的白纱安静地等着她的主人,却秋水望穿,不见来人。
香港蜜月。我告诉一个即将结婚的朋友,避开那家店吧,越远越好。
暖城花谢,一切徒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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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迁徙不可阻挡   

              文/楼兰若雪

南方终于进入了喜怒难测的夏季,如一个矫情的少女般,欢笑悲伤没有端倪得来势汹汹去也匆匆。有时候,日光灼灼,那一团白晃晃的光焰如烧着一般,让我不敢直视。我急急地走路,撑起右手极端无力地遮住额头,眼睛眯成一条缝却依然有刺目光茫杀伤双眸。好怕这阳光,这南方的阳光,仿若利剑般,似不曾历经任何阻挡便直达面部,怎样口碑享誉的防晒品又能耐得它何?
偶尔,空中会有滂沱大雨铺天盖地而下,伴随着凄厉雷电划破长空,迅疾而凶猛。地面上瞬时便积了厚厚的水,有小车飞驰而过时溅起无礼的水花引路人夸张尖叫。断断续续的雨居多,席卷一切的架势刚刚摆开却立时便偃旗息鼓,过一会儿灿烂阳光便大大咧咧绽放。没有人在意老天的这种随心所欲,也没有人惊惊乍乍,下一秒或许又有五级台风大剌剌而来,谁知道呢?都习惯了。
习惯了这种生活的行云流水。习惯了时间毫无商量余地地匆匆逝去。习惯了我所有的好习惯坏习惯。
头发已经很长很长了,超过了腰际,我完全可以倚老卖老地说:我活了这么多年还没留过这么长的头发。依然还是直直顺顺的,走路时发尾会轻轻飘起,它们柔软而服贴,是那种广告里见得最多的发型。许多人告诉我应该去剪个不一样的发型,或者可以尝试烫卷,也可以剪那种短短的BOBO头。或者吧。却一直磨蹭着,拿不定主意。可能许多人,我是说有一类的人,和我一样,总会把一些细小的事情当作一个个转折点,或是里程碑,以某种形式的改变来完成某种决裂或纪念。尽管这种形式可能全无意义,甚至有点可笑的偏执,却依然会固执地坚守。噢,我的坏习惯。不知道这种坚守仅仅只是一个借口呢,还是真正地为了什么。总之,我就为了这件完全不值一提的小事纠结着,有时候会貌似雷厉风行地信口开河要剪剪剪云云,有时候又优柔寡断着不知该做何种决定。
空调房外太阳的杀伤力让人望而却步,除了每个周得硬着头皮穿那身让人颜面尽失的制服外,多数时候,我都穿自己黑白配的衣服。上黑下白,或上白下黑。我是一个没有色彩的人。打开衣柜,所有的服饰保持着一成不变的模样。不敢去穿花花绿绿的衣服,也会喜欢那些靓丽的色彩,也会因为喜欢而头脑发热地买下,却会让那些招摇的颜色永远搁置在最角落。许多年了,一直是这样。
毫无悬念地穿同一种色泽的衣服,恬不知耻地保持同一种发型,常常只到同一个便利店购物,长久地喜欢一种香气不愿改变,用一款包包可以用到直到它烂掉,电话号码总是只能记住仅有的几个,朋友一直若有若无却从不曾更换......
这么絮絮叨叨地细数生活的琐碎其实是想说,我好像是一个固执的害怕改变的人呢。这与我当下的生活可真不太搭调呢。我并不像有人所评价的那样喜欢动荡,不肯安静。女友在满脸艳羡地讲完我的走出后,她老公冷冷地置评:不安份。我仿佛真的给了许多人这样一个错误的印象呵。可我不能急不可耐地捉住每个人的手慌不择言吧,你看,我这样几年如一日在同一个地方工作,你看,我一直活在你们的预料中除了脾气有点大之外还算个淑女吧,你看,我不打牌不逛夜店不瞌药不家长里短地道人长短,你看......我怎么就不安份了呢?
我只是对生活无能为力,我不能左右。就如一株生命卑微的植物,被强硬的大手根植到陌生的土壤。
我好愿意老死在一个熟悉而贫瘠的地方,好愿意听着乡音俚语在耳旁抑扬顿挫,好愿意没有担忧不需过多规划地在一个我闭着眼睛也能找得到东西南北的地方拮据却快乐地生活下去。好愿意不要迁徙不要离散不要动荡。


每个周末我都会到那个学校上课。下午三点到五点。彼时我正在午睡的酣畅中,极不情愿地起身。穿过鳞次栉比的住宅小区,然后快步奔过马路到达中间的花坛,再以同样敏捷的动作奔到对面的站台等车。到那个学校要经过一个人流量巨大的中心客运站和一个超级批发市场,车总是会在那里长时间地停留,可以看到面部表情迥异的人们在来往穿梭,哭泣的少女,抱着孩子的父亲,还有分离的恋人。我总是很贪睡,头重重地倚在窗玻璃上,看外面的风景。
我对生活有一种让人生恨的耐受力。这种能力使我在任何一种无法忍受的困境中都能笑谈自如,并且似乎还能过滤苦痛。当然这么说并不是说我的生活有多么痛苦,相反,我相当满意现在的生活,尽管它不在我想象。我只是在越来越严酷的生活面前越来越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完全不像小时候那般的要死要活咋咋呼呼了。有时候,它比想象中的生活要好得多呢。
那个学校座落在ZS一个比较富有的小镇上,教学楼宏伟壮观,不过比较老旧。教室里窗棂上的油漆已见脱落,还是那种九十年代比较流行的茶色玻璃,宽敞的课室上方吊着四个古董级别的电风扇,摁下开关最初的几秒中会听到吱吱呀呀的呻吟。黑板的右上方挂着一台29吋的电视机,这让我想起了我们读书时的诸多场景。教室后面的黑板报我第一次看到时是以“学雷锋”为主题,过了很久很久才换成了迎奥运。我怀疑他们班是分组办报的,写字的孩子的字迹明显不同,却都是龙飞凤舞地让人辩不出所有。而且都能很轻易地让人找到错别字,那些奇怪的字就那样无辜地在那里呆上几个月后然后被新的奇怪的字取代。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个班的孩子。他们的教室门口写着:05物流2班。我想,他们也是和所有那些穿着千篇一律上白下蓝的校服的孩子一样吧,背着时尚的大背包,留着遮住了眼睛的长发,细小的裹紧小腿肚的裤子把他们的身形显得一点不美,他们都是相同的瘦削而精明。他们的课桌因为拥挤的原因摆得非常不整齐,而那些桌椅也因为年久失修的缘故而显得七零八落。我发现在课桌上已经被触目惊心地刻上了许多字,不知是他们所为还是更久远的学兄学姐们所为。那些可爱的字迹清晰而大胆:“人皆醒我独醉”有种玩世不恭的嬉皮,“我爱你(倪)”是隐讳又直露的表白,还有些画着各种面目不同的图形,深深的划痕嵌入了桌里。我想着那些字迹后面的面孔和他(她)彼时彼刻的心情。有时候我抚过那些桌面,都会奇怪地感受到那些曾跳动着的青春的火焰。
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们。每次上完课,我都会小心翼翼地擦掉留在黑板上的哪怕一点点印记,然后关风扇,关门。周末他们多是回家了的,只留下桌面上的印记还有抽屉里厚厚的课本。他们来时我已经走了,教室依然保持着他们离去时的样子。
这个夏天我再去上课的时候,发现挂在黑板右上方的电视机不见了,在教室的壁面上有用黑色的卡纸做的留言角。上面是他们写给同桌的话,稚嫩而真情。我想,他们该毕业了吧。而这个季节里到处流动的那种离别的气息也在告诉我,我也将告别。
他们将四散而去,被植入另外的土壤,或茁壮或缓慢地生长。这迁徙注定不可阻挡。
而我呢,我将去往何方。
或许又会回到那个熟悉的小城开始另一番模样的生活。或许会到那个有着宽阔街道人们习惯说普通话的镇上伫留。也或许继续在南国的耀眼日照中流浪。谁知道呢。
哪里,不都有能滋养我的丰沛阳光。怕什么。



远  行
            文/楼兰若雪

A 那么,这时候总是会有些话要说的。
当从盛大的喧嚣终于又归于清冷的孤寂,当热闹的人群甜蜜抱拥后终于又落寞散去,当城市与城市之间渐渐拉长至地图上可以用指掌丈量的一段微不足道的距离,所有必然要上演的相同的桥段都已毫厘不差地在预料的时间空间内一一登场,雷同的对白,如若不是偶然间在彼此的笑颜眉眼间悚然发觉了时间的轻描淡写,我会错以为,我们从来就没有分离。
有人对我说,在我们人类强大的科技所力不能及的另一个我们无法描述的空间里,我们的过去依然无比生动鲜活地存在着,也就是说还有另外无数个我们在另一个玄幻的空间里上演着我们早已悲喜自知的故事,那里我们的容颜光洁心灵纯净。他说如若想要回去,必须要以快过光N倍的速度才能抵达。他忠爱科幻,向我讲述这一切时一本正经,我执迷于养生,希望能长久地停留在最美的华年。不知这算不算我们彼此与时光对抗时获得的殊途同归?我没有问他,如果真能够有这种神秘的力量让我们回到过去,你希望将你送回到哪一年重新开始?
也许正因为我们彼此都已经清醒地认识到,光阴的故事从来一往无前,竦竦作响不会停留地残酷向上,所以对于那些幼稚的“如果”“假设”性的不需负口责的问题,我们已经习惯了避而不谈。
那么当我一个人时,当没有人坐在我面前说话并且需要为他说的每句话负任何责任时,我同样也无须为我说的百感交集下任何动情的话语而惴惴不安时,我会想,我会选择回到哪一个年生?
应试教育下晚自习上头顶白炽灯的光亮至今依然晃得我睁不开眼;过分夸大的伤害在那个尚不自知的懵懂年生时让花季转瞬即逝雨季却淅沥不停;跌跌撞撞地以一种落荒而逃的姿势迈过了一片迷茫的沼泽又滑入了另一片沼泽......好象都是这样吧,童年之后,写满伤悲。皆因我们没有练就防范的本领,没有裹上坚硬的盔甲,就会可笑地在遭遇虚伪,背叛,倾轧时,仿如世界末日般地无助惶恐,也就无端端极其乖张地想着一步登天地疾速成长,逃离我们目之所及的那片灰蒙的狭小空间,却在一路找寻的路上彻底迷失了通往幸福的方向。这是怎样一种南辕北辙的成长?今天,我似如来俯瞰众生般回望来时路,脸上也竟如他般有着宽容和洞穿一切的平静的笑意。
我会回到哪一年?
离开你之后,遇见你之前。

B  是不是,只有在失眠的夜晚,才能蓦然忆起曾有过的相似的排山倒海的纷乱的思绪和为此而翻来覆去数羊躺下又坐起想要豁出去狂奔的经历。人仿佛被撕裂了一般,你的大脑已经被不知名的来兵侵袭,汹涌嘈杂,除了任其宰割你睁着眼闭上眼都别无他法。
就这样忍气吞声地被一点点摧残。
于是便有了深深的惶恐,对于如期而至的黑夜。梳洗完毕静静地躺在床上,默念着睡去吧睡去吧,那样无辜地看着暮色四合周遭宁寂又至天色微明人声渐起。幻想着有来历不明的恶徒从背后将我打晕,让我贪得片刻安静。
失眠原是这般的苦不堪言。甚至觉得多呆一日都已成煎熬,在这里。
我要走。
为什么。
我睡不着。
为什么。
他们无比惊愕地看着我。急切而热心地帮我找寻原因。他们是真的希望我能留下来就如我是真的希望能留下来陪他们在这个不太美好的城市简单地生活。可生命中却真的有许多我们终其一生也无法推敲分明的问题。例如你会在义无反顾地逃离了那一片让你麻木的土地的若干年后对它涌起浓得化不一的乡愁;你会突然怀念一个年少时曾与你大动干戈兵戎相见并发誓这辈子都与之为敌的故友;你痛恨现有的糜烂的生活却在半推半就地挣扎中陷入更无法救赎的堕落,就如同一个酒鬼难过自己的长期酗酒又妄想着通过酗酒来暂时摆脱这种深深的难过;你叹息着两个没有爱情的人生活在一起真是残酷,同时又悲哀地发现让两个爱着的人生活在一起或许才是更大的残酷......
我爱这片土地,尽管发现这点已是离开它的几年后,却更痛苦地发现,在它的怀抱中,我已经无法安然入睡。
这些我无法表述清楚的难题,如同我找不到一个合适的理由来解释我疑点重重的心神不宁。那些无法说出的原由像雪被下深埋的种子般静默却固执不停歇地生长着,它渐渐长成藤蔓的姿势,缠绕,纠结,无力挣脱。我悲伤到无语。我放弃了欲言又止的打算,对每一个错愕眼神的询问抱以高深莫测的笑意。
远行,是惟一的出口。
我要走了。
我还没有离开你,已开始想念你。

C  无法继续。又不想失去。
是那样无法治愈地害怕着站台。
觉得它是生命中一个最残忍最悲哀的存在。因为记载着太多关乎远行的记忆,所以面对它时,总是会无比自然地伤感失语。
这几年,开始莫名地害怕许多东西。
怕雪,以至于小果发来她在雪地里的灿烂留影时,我竟被那一片白刺得睁不开眼,迅疾地关掉了文件后还心有余悸。
怕听某首曲子。那首曲子已经和我的泪腺琴瑟合鸣配合得相得益彰。我从来不敢在夜深人静时独自享受它的凄婉神韵。
害怕某个地方,某种香气,某个人名。循着它的牵引,你会不可避免地遭逢你已将其尘封搁置深埋的一段往事。你曾经刻意地绕道而行,却仍然在面对那些镌刻着过往的旧物面前一次次被提醒记忆。
所以,忘记,竟是人生所面对的最大命题。
远行,总是惟一的出口。
拉开了距离,首先面容消失了,紧接着是声音,最后记忆会被时间一点点剔除。因为不愿想不敢想而小心翼翼地存放乃至于终于有一天连想也想不起来。
便再不会有这些隐忍而语焉不详的文字,再无须仓皇而无奈地逃离,也终于无须委屈地伏在某个肩膀上不可抑制地哭出声音。




蓝  颜
          文/楼兰若雪

生活真是矫情的没有道理。
在挂断你电话后的两个小时里,我无法自抑地陷入了一种冥想,并在错综复杂的回忆被抽丝剥茧渐渐呈现后哑然失笑,毫无根由地想到了上面这一句。
这是2008的中秋,并无异常。
草打来电话,询问一个号码的主人可是我曾经有意无意提起过的你。
我不知。我是真的不知。
我记得你,也只是一个名字。在我的相册里,竟然还有着一张你曾强行塞给我的照片,那是一张合影,男男女女,都是曾经熟悉的容颜,置身其中的你穿墨绿色茄克,长长的头发快盖住了眼睛,你嘴角微翘,似笑非笑的模样很是孩子气。记得当时你有点羞涩地将照片给我,我当即大剌剌地以照片中并没有本人为由拒绝,你脸立时红了,强塞给了我。
你在不好意思时总是会脸红,会带点可爱的羞郝,因此我几乎不假思索就认定了你是一个好孩子。

你在身后轻敲桌面,我转头,是完全陌生的眉眼。那是我们第一个照面。
我不过是一个经常被抽离本职去做一些摆设性工作的小人物,彼时,你是我暂时的上司,安排工作却对我低声下气。第一次做嘉宾主持,我在前面煞有介事地宣读各种面目雷同的文件,你在我身后任劳任怨德艺双馨地为我穿针引线,而在接下来的庆圣诞晚会上,我当仁不让地扯住你,让你面红耳赤地回答我一个个刁钻古怪的问题,以致于后来你看一部武侠剧时,其中一个叫明月心的精怪女子让你轻而易举地想起了我而一次次笑着流出了眼泪。
那时你非常嚣张地骑着一辆三轮摩托招摇过市,远远看到呼啸的烟尘便知是你杀气腾腾而来。你就像是突然投射到那个小镇的一米阳光,热烈,招摇,引人不怀好意的目光,却带着新鲜的血腥的气味,让小镇有了莫名的亢奋和因此而短暂的喧闹时光。
这是突然热闹了起来的木讷的人群,这是突然变得繁忙以致于忘了收拣心情的我们。
我帮你所在的团体录制了宣传带,等到按下播放键时才发现,那盘带不明不白地遗失了。直到今日,这仍是一个悬案。我们都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来解释那盘分文不值的录音带的去向不明,它是被珍藏还是被遗弃在了哪个角落。只是当时,忙乱中你不得不找到我,让我陪你们完成一场可笑却疲累的现场直播。
我是一个靠声音吃饭的人。那日我坐在车上,拿着话筒,念着那些已经娴熟的倒背如流的宣传语,一遍又一遍。车外是乡间小路飞扬的尘土,你坐在我身后的座位上,充满了歉意。

小镇乃至这个城市都绝不缺少玩世浮躁的纨绔子弟,他们荫庇在父辈的阴凉中,年轻的时候玩弄感情挥霍青春,累了找一个面容娇好毫无特点的女子在青春的骊歌声里组成一个平凡的家庭,然后不死不休地玩婚外情,他们习惯而得意。当然更不缺少的是那些在一成不变循规守矩的工作程式中已经长得面目相似的寻常男女,他们上班喝茶下班搓麻从无大志只等退休有个怡泰的晚年求个温暖的死法,他们习惯而满意。
所以,当你,踌躇满志地指着前面的一片空地向我描述你的梦想时,我曾被你深深地震惊。你说,这里,我想建成广场,中间是个音乐喷泉池,七彩迷离的灯光,灯柱要是那种欧式的,垂直,惊艳的那种…在你继续的描述里,我转过头,看到了你年轻的面庞上闪烁着一种我不曾见过的光芒,你眯缝着双眼,让我无法分辨你是在眺望还是在冥想。那一刻,我突然发现,一个有梦想的男人,是多么帅多么有魅力。
当然,你曾用食指点着的那片土地不久便被急功近利的人们做成了参差不齐光怪陆离的民居。学建筑的你,有将设计图纸一蹴而就的不凡水平,不知你看到这些毫无个性四平八稳地矗立于你眼前的这些称不上建筑的建筑物会作何感触?
当然,我也终于知道,你的那些壮阔的蓝图也仅仅只是你的微薄的梦想而已。就像小时候,我们常常会无端地有许多高远得无法触及的理想让我们激动不已震颤不已却最终灰飞烟灭得让我们连遗憾叹息都来不及。
所以,你说的理想以及你毫不掩饰的勃勃的野心,也仅仅只是让我一个人知道罢了。就如我也曾信誓旦旦向你讲述过我将如何如何。就如那时你偶尔也会无助地问我:我想离开这里,到另外的城市,行不行?这些短暂的想要逃离的脆弱也只是让我一个人看到罢了。

而我,就真的决定要勇敢地逃离了。
那时,我经常听的是那首王菲的《给自己的情书》,模糊的广东话,听不真切。然而我却开始真切地向往这个我不曾走近的大世界。
你并无讶异,微笑着送我上火车。
那是七月的武汉,阳光淋漓。我们侨装成学生的模样,在侯车的间隙把大街小巷一一逛遍。我们在世贸广场的顶楼吃竹筒饭,开着玩笑强作欢颜。
对于青春的遇见和擦肩,我们都有些来日尚多的无所谓。觉得彼此都没到山穷水尽,断不必说些降尊迂贵的言语来获取共鸣。于是许多人,来便来,去便去,并不甚在意。
临了,你帮我摆放好行李,自作主张地将我的下铺换成了上铺,并叮嘱我路上一定不要被拐骗云云。你还故意透露你从来没坐过火车的糗事让我笑得前俯后仰。火车开动时,我看到,你哭了。
后来,也有短暂邂逅。
那日,我骑着摩托车在一个转角处正逢着你骑着嚣张的三轮摩托载一娇俏女子,两辆车同时停止,对峙,我扑哧笑出了声,尔后骑着车扬长而去,不去想你会如何对别人解释这形迹可疑笑得很白痴的女子是谁。
那日,我坐在停止的公共汽车上等着例行的巡查,有一辆公汽尾随而至。转头看到你在另一辆车的靠窗位置郁郁寡欢,我对你微笑,你着急拉下车窗想要说什么,车突然开动了。
后来的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你。
有一年的冬夜,你打电话给我,告诉我你的车刚刚和一辆卡车撞上了,面目全非。你激动到无法自抑,说话含混不清。你说能出来吗我只要见你。在我还没来得及理出头绪时电话那端单方面“嚓”的挂断。
这世间有许多看不到却真实存在的枷锁桎梏,这生活有许多看似无理却不得不遵循的金科玉律,我们在渐行渐远的路途上慢慢模糊了彼此的模样,也渐渐疏离了各自的轨道。即使曾经是那样无话不谈的朋友,也因为有意无意地拉开距离而终于成为陌生。
我们在合适的时候遇见,在合适的时候分别,不挣扎不缠绕不拷问不伤害。

草终于确定那个电话的主人就是你。她说,他要了你的号码。
竟然还有些忐忑不安。想着第一句话该怎么说。
你发来短信,用另外一个尾号相同似曾相识的号码,你说,还记得这个号码吗?因为怕你会寻找,这个号我用了七年,一直没有改变。
你说,问过许多人,每年你的生日前,都会特别想找到你,一次次失望,都打算着放弃了。
一直在找你。我知道我们会再见。
我知道,我们会再见。在不可预知的流年里,在没有盼望的明天,在你已经打算放弃的这一年,我们会再见。
下一秒会瞥见怎样的容颜,会有怎样的情节铺陈开来。我不拒绝偶然与意外。
所谓人生,便取决于,遇见谁。



马不停蹄地辗转流离               

        文/楼兰若雪
(一)

选择回Q城时,我几乎是欢天喜地的。背着黑色的大大的挎包,扎着两个小辫,像许多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孩子兴冲冲地奔到单位报了到。同学都还在为去哪个城市而困扰,我却先把自已放逐。陪在父母身边成了我躲避外界最好的理由,基本上没费任何周折,我就被轻松接纳。

Q城非常小。记得读书时,一次韵律操赛落败后,我们四个领队毫不费力地绕着小城走了一周,回到原点时居然依然怒气难消。逼仄的小路架起了高矮适中的护栏,经常有心急火燎的小青年飞身而过。绿化很差,星星点点的绿色无精打彩地屹立,无法茁壮。路挤,人多,喧哗,浮躁。我跻身其中,没有不适,不曾想过逃离。

或许以为,永远都会在这个波澜不惊的小城聊度一生。生儿,育女,相夫,教子。我的女伴们都是这样走过,谈一场风平浪静的恋爱,摆一场热闹喧天的酒席,就把一生交付。

我看不清自已。不明白一直在等待什么。在无数个寂寞如水的夜晚,我睁大眼睛,目光空洞,循不到踪迹。或许,因为孤独,找个人来陪,是最冠冕堂皇的理由,城市里,这样的人比比皆是。其实,谁又是谁千帆过尽的那一眼希望?舍我其谁,非君不嫁?都是笑话。爱,或者仅仅只是那时那地的一种求全。不是你,是他,故事也依然会如期上演。

Q城慢慢让我疲惫。这个城市狭窄得让人窒息。这样的传奇那样的童话被反复渲染已变得面目全非。不知从何时起,我害怕那些熟悉的目光,或善意或恶意。我竖起衣领胆战心惊地行走。要强斗狠让我习惯于展示光鲜的一面,可生活在继续,那些斑驳终究不可能天衣无缝。长长的一生,在方圆不足百里的小城,你又能粉饰得了多久的太平。

心里渴求着安稳,脚步却想着漂泊。一位长者告诉我,有一个报社曾调过我的档案,J城的,迟了一步。他说话时沿用了他惯有的轻薄,挤眉弄眼。我忽略不计,当作没看见。强忍怒火应酬他,把某些细节打听清楚。事情便浮出水面。我本来是可以去J城做我喜欢的事,却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失之交臂,捶胸顿足已是二年以后了。

J城,去过多次,短暂停留,些许记忆。记得某年,我剪断了头发,和中慧约好去找她。我们说好在J城最大的那个车站的出口会合。下车后,我四下张望,人来人往,却见不到熟悉的面庞。踯蹰了半天时间,周围转了个遍,碰到了学校以前的播音员,吃了很多小吃,没等到中慧,我单方面决定放弃。然后我兴趣盎然地逛附近的商店,买了一件宽袖的毛衫,当即穿上了坐车回家。车很小,挤得满满当当,玻璃上贴着严严实实的咖啡色的贴纸,阳光被结结实实地挡在了外面。我目光冷淡,在心底和这个偶遇的城市说再见。

这个城市,招摇前卫,妖冶亮烈。有一种迫人的杀伤力。
有时候会想,没有去J城是对的。在J城,我要么淹没于它的艳俗而疲于应付,要么疏离于它的张扬而格格不入。这样的城市,路过,是最好。就像某些人一样。

(二)
站在ML大厦十六楼上,从逼仄的窗口往下望,远处黛青的山罩于茫茫的白色中,隐隐约约。一个楼盘的施工现场无精打彩地坐着百无聊耐的工人,三三两两地说着话。近处的街道、写字楼安安静静地坚守岗位,天是一如往常的晦暗,没有生气。我举起手,伸出窗外,似有星星点点的雨丝姗姗而来。

打开电视,看本港台,播音员一本正经叽哩呱啦地讲着我完全不懂的广东话,坚持不懈地绝不换台,跟着荧幕上的人一惊一乍。呆呆地坐,腰疼了便懒洋洋换个姿势。接了Z一个电话,玩会儿接龙游戏。一个上午就这样轻慢而过。

混迹在人群中,挑选可心的食品,准备做饭的用具。超市的冷气让我直打寒战,我轻轻抬首,有一瞬间的恍惚。是不是,某一日,我会跻身于这群人中,行色匆匆,面无表情,在职场奋力打拼,然后于暮色中走入超市疲惫地挑选晚餐,没有悲喜。

哪里都有超级市场,哪里都有购物商城,哪里都有肯德基麦当劳,是谁曾经说过,如果明白了孤独的滋味,睡在哪个城市,又有什么不同。

我行走在城市熙来攘往的街头,天,一如往常的晦暗,一股势不可挡的热流将人团团裹住,让人身陷囹圄,却挣脱不得。这个狭小的仅供呼吸的空间能够妥帖地安置人的苟延残喘,但无法让人身心舒展。来往的人群面目冷酷,特立独行。这是南方一个传奇般的城市,它从一个村庄涅槃,继而成了诸多蠢蠢欲动的心灵上一个无法忽略的神往,对它,既爱且恨。

在这个城市里,我坐在大巴上,透过清澈的车窗,能看到一种娇艳欲滴的花,和一个古老的故事有关,和一个气势如宏的男子有关,和一个柔情似水的女子有关。它叫虞美人,鲜红的,淡黄的,遍地开花。
(三)

没人和我说话,老哥上班后,就独留下我守着那个十八平米的租赁屋。楼下有一个大大的超市,上面有个茶楼,闲得发慌时一度想学学茶道,徘徊了几天后放弃了。因为我不知道,这个城市,除了给我短暂的新鲜和安宁外,能否收留我满腹无法排遣却早已搁浅的心事。我能不能留下来,和它厮守到老,尚且难预料。

有时候跑到楼下的电话亭给Z打电话,城市雨多,溅了一身的水。我暖和和地蜷在逼仄的空间里静静地听他说话。他说我都坐在这儿等几天了,你怎么才打电话来。我呵呵笑着,告诉他这就是所谓的乐不思蜀。然后就静默。不想说话。怕无意中有些微不合适的情绪流露,怕有人知道在这个我曾向往许久的都市却依然无所适从,怕他会突然柔声说:回来吧!

许多个晚上,我被夜风惊醒,尽管它是那样的和霭可亲。我悄悄起床,站在十六楼静静俯瞰这个苍茫的城市。楼下依然有K厅里传出伤感或歇斯底里的歌声,晚归的情侣紧紧相拥在昏黄的路灯下窃窃私语,隔壁还有钥匙开门后嘈杂的喧哗。月色无声流泻,穿过窗棂照进屋里,在地面上形成斑驳的光影。我屏住呼吸,不愿打扰这份宁静。

不管住多久,我还是痛苦地发现:我依旧只是活在城市的皮肤上。Q城,S城,没有任何分别。

我还是找不到合适的乘车路线,在去小梅沙的路上,我耗费了五个小时的时间寻找妥帖的站点,最后恹恹地打道回府。整个夏季,我常常独自坐在电脑前发呆,光阴转瞬逝去。蒙尘的过往在风去后纤尘毕现。我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的回忆中。时而泪流满面,时面目光呆滞。没有人说话,有时候一整天只在老哥回来给他开门时淡淡一句:回来啦。尔后便再也提不起精神的沉默。

台风来了,整日整夜地足不出户。我终于无法忍受,背着老哥偷偷跑到火车站,与票贩子软磨硬缠后拿到了一张最快离开S市的票。

我承认输了。我得离开,片刻停留都会让我无法呼吸。这个城市,让人既爱且恨,却永远作不了自已的主。

(四)

是谁曾经说过,如果明白了孤独的滋味,睡在哪个城市又有什么不同。

从S市的狼狈落败让我更深地看清了自已。也让我更加迫切地想找个地方将自已安置。不想走了,不想走了。哪个城市,能让我驻留。

生活开始繁忙到空虚,认识不同的人,唱不同的歌,在每一次动机明显的邂逅中装腔作势。开始怀疑自已,某些过去坚定的心念偶尔松动,在越来越多的挫败和越来越深的重压下,我俯首称臣不再挣扎。除了会刹那心痛,突然欢喜地发现:囫囵吞枣浑浑噩噩地过,会比较容易开心。

我在含糊蒙昧中,也会理直气壮地感到,自已是多么接近幸福。

坐在一个初识的朋友车上,外面的风穿过车窗呼号进来。他立起身,挡住风。我突然间就想起了故人,也是这样为我用背挡住风,傻呵呵笑得很开心。

清醒时,看Q城。每一处都写着回忆。让我寸步难行。

无处容身。我还得继续前进。在不同的城市里,辗转,流离。



文 君 叹 
            文/楼兰若雪

若干年以前的汉代,有一位名叫卓文君的女子,她出生官府之家,饱读诗书,才气过人,更重要的是她貌美如花,《西京杂记》里记:“文君姣好,眉色如远山,脸际常若芙蓉,肌肤柔滑如脂。”无论是将她搁哪个时代,都是一等的佳人,和中国的四大美女都有得一拼。
可惜“自古红颜多薄命”,十七岁嫁人,不足一年,老公便一命呜呼。按照常理,她当清心寡欲,素衣素食,在孤灯冷夜中熬过漫漫长路以换取一座贞节牌坊。可是文君没有,她的心如菊绽放,在寂寂中依然秋水望穿。也该她运气好,不久,一位名叫司马相如的翩翩公子为她作了一曲《凤求凰》,爱慕渴求之心溢于言表,“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古来有之。那卓文君一激动,便和他私奔了。
私奔,在汉代是什么概念。卓文君开了先河。想那司马相如彼时只是一介寒儒,家徒四壁,除了能把追女孩子的绿绮琴抚得令人心醉之外,据说还有些口吃,而卓文君这个富家千金偏不信邪依然义无反顾地将爱情的宝押在了他身上,破釜沉舟,孤注一掷,豪气干云天令我辈叹为观止。
尔后她洗尽铅华,布衣素裤,和老公开起了小酒馆,并把酒馆开到了她有钱老爹的门口。老人家要面子,上门“求和”,家财也分与他们,司马相如本也是才华过人,不久,被皇帝老儿看中,立马混得风声水起。
一曲《凤求凰》,文君相如的爱情佳话,千古流传。
如果故事于此便戛然而止,就如《倾城之恋》中那声声炮火,炸断了故事的尾巴,也未曾不是一件美事。世人也就只记住了文君的活泼淘气,相如的深情如许。也就不会有后来的龌龊难耐,不会有与《凤求凰》同样千古传唱的《白头吟》了。
不知过了多久,许是三五年,许是七年,我更相信是七年,因为有七年之痒之说嘛。司马相如要纳妾,应该是意料中的事吧,那古时的男子有个三妻四妾正如饥要裹腹渴要饮一样的正常。放在当时,无论是法律和道德都是与他一个阵线的,他的要求并不过份。也是呵,人家相如虽说有些小结巴,但也风流倜傥才华横溢,在官场上摸爬滚打与那些狐朋狗友同出同进,别人个个挽着小蜜拎着情人,独他孤家寡人一个怎么想心里都不平衡吧!再说了,“树欲静而风不止”,就算相如如柳下惠般自持慎重,也难免会有慕名而来的粉丝主动投怀送抱,男人嘛,无所谓忠诚,忠诚是因为受到的诱惑不够罢了。
可叹卓文君,才貌双全,居然也留不住一颗渐行渐远的心。人是最无情的动物,交好时卿卿我我,耳鬓厮磨,恨不能真用水调合了,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一旦风波乍起,两心疏离,情移意迁,那翻脸却比翻书还快。司马相如意欲纳妾后给文君的家书中写: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独独没有“亿”字,言下是没有“忆”了,好一个薄情寡“忆”的男人!即使现在读来依然令人不守而栗,唉,人心苍凉!想彼时凤求凰时,那般地心无旁骛,弱水三千也只取一瓢饮。而此时时事旋转,流光已逝,郎情妾意已成往事,连忆起却都不愿意了。难怪李冶有诗云: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
纵然你是风华绝代,艳压群芳又如何,时光的利剑也割平了情感的触角,审美疲劳了,相看两不厌只能当童话来读读而已;纵然你兰心蕙质,才华过人又如何,洗尽铅华之后他只愿你的四体勤一些,眼神蒙一些,嘴巴笨一些才好。
卓文君毕竟不是河东柳氏,面对陈季常的变心可能发出无敌狮吼以挽回负心人,她也不能像现如今的怨妇一哭二闹三上吊,她是刚烈而自尊的。于万般无奈中,她还有她的才华,于是口诛笔伐作《白头吟》——“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果断利落绝不牵牵连连!
那个口吃的男人此时更结巴了。他本以为:量她卓文君有过人的才华,绝色的容颜毕竟也经不起岁月的淘洗,离了他怕再难嫁出去了。况且此时的相如已不同彼时,位高权重,轻易放弃了只会白白便宜了续娶的“小青”,世事所趋嘛,女人嘛,都逃不过这场宿命,认了吧!可那卓文君正如河东狮柳月红一般地不识时务,宁为玉碎也不让你瓦全,宁可喝下那忘情毒水也不愿看你与新欢如胶似膝。相如“坐享齐人之福”的美梦顿时如肥皂泡般破灭。
他应该经历了相当的挣扎和心理斗争,权衡利弊,辗转反侧。旧欢虽如梦,却也曾两情缱绻,如今虽有如花美眷侍侧,怕并不如发妻情深意长。再者负心汉的罪名背上了可就像香口胶一样地粘住了甩也甩不掉,那舆论八卦也会在背后指指戳戳,让你不得安生!唉!搞什么婚外恋,原来如此的麻烦!千年以前的一个不眠之夜,司马相如先知先觉地替后世男儿发出了如此感叹!
于是他收拾心情,整点行装,带着熊猫眼回到了文君的身旁。真的有点不怀好意地好奇:文君有没有让那个曾作过《子虚赋》、《上林赋》的风华男子跪床板。
这当然已经不重要了。
薄幸男儿终能浪子回头,似乎也应成佳话。文君当知足了。
“美人卷珠帘,深坐蹙蛾眉。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
第一次听这首诗是在电影《方世玉》中,觉得朗朗上口,言清意明便记住了。今天想到卓文君时,这首诗从记忆里突如其来地冒出来。
我不相信,相如文君真能回得到最初的玲珑光景,还能心无挂碍一派清明地相偎相依。那曾经的离弃必像是一根长在了心里的刺,别人只看到相敬如宾相濡以沫相安无事,个中人却阵痛隐隐百味杂陈。
可文君不知,相如是无辜的。
世事本无常,爱情更是难预料,于时间的旷野里,该逢着一个什么人,爱上一个什么人,与谁执手相牵本不是人力所能参悟和掌控。人生且短且长,去去往往的人流,转瞬即逝的心动,人世的变化,情感的迁移正如四季的轮回,此消彼长。凡事凡物,皆得之你幸,不得你命。
爱情终是美丽的。只是她总是以失败的形象示人。她往往输给了流转变幻的时间空间,输给了纷纷扰扰的凡尘琐事,输给了欲壑难填的人性人心。
人,其实只是爱情落败时替罪的羔羊。
叹!爱情不停站,要开往地老天荒,需要多勇敢!



十  年
            文/楼兰若雪

这几日,看的书都与十年有关。
张小凡十年之后重返江湖,已不是青云门那个楞头楞脑的小师弟,是魔界坐第二把交椅的人物了。嗜血成性,杀人如麻。却依然深情,所以,陆雪琪等了十年,等到了他的拥抱。
李寻欢十年之后重返江湖,扰乱林诗音(不知是不是这个名)与龙啸云苦心营造的幸福幻像,弄得人一家三口家破人亡,有情人难成双。
今天,我却想说说陆游。

说到陆游,很自然地会想起稚童时期曾学过他的一首《示儿》: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以及刚刚教过的: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想这应该是一个戎马倥偬,气吞山河,驰骋沙场的铁血男儿,心里念念不息的是抗金大业,光复社稷,该断然不曾有儿女私情的牵绊的。曾这样揣度他。
而说到陆游,谁又能不提唐婉和沈园,就如说到梁山伯时一定会想到祝英台,说到罗密欧时一定会聊聊朱莉叶一样,他们成了一个牢不可破不可分割的符号,象征着失意的爱情。
陆游和唐婉本是表兄妹,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再加上郎才女貌,你侬我侬,而古时尚无亲近不能通婚之说,所以他们的结合是那样水到渠成羡煞旁人。一对璧人想是也过了一段令世人“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绮丽光景,她用红酥手,赠他黄滕酒,沈园——这个美如其名的地方记下了他们吟诗作对、赌书泼茶的身影。以为,这一世,便就是他与她的了。
写到这里,不禁想到刚刚看过的韩剧《我叫金三顺》中的片断:三十岁的老女人金三顺历经艰难过关斩将终于与二十七岁的大帅哥玄彬走到了一起。她躺在他身旁,看着他熟睡的脸,暖洋洋的灯光洒在他们身上。她突然就听到已过世多年的父亲慈爱地问她:幸福吗?她傻笑着忙不迭地点头,然后便泪流满面了,说:正是因为太幸福,所以害怕它会很快成为泡影,怕它会突然消失。三顺是个伤心人,前半生的焦灼等待苦苦煎熬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她是清醒而自知的,她明白,幸福是如此短暂,让人恍觉得只是一场幻像,想抓紧它,却每每落空。而我们,都是一样的呵。终其一生的心力只为寻找和等待那些幸福的瞬间,握住时,心情却往往半是蜜糖半是哀伤,只因为幸福是昙花,惊艳一现稍纵即逝。
陆游和唐婉的幸福也不能幸免于难。我一直弄不明白:唐婉也算是内外兼休、秀外慧中的俏佳人,为什么总不得陆母的欢心,更何况她们还有姑母与外甥女这层亲缘关系。古时有“七出”之条,在《河东狮吼》中我已经见识过。那时候的男人甩老婆是有理可循有据可依的,不需三年五载头破血流伤筋动骨地打离婚拉锯战,一纸休书便可一切搞定。唐婉的不能生育便首当其冲地成了她被休出陆家门的理由。我一直对那些棒打鸳鸯散的恶婆婆充满了敌意,不管她持棒的理由是多么冠冕堂皇。在陆母的无理坚持下,陆游休掉了唐婉。
真是迫于无奈吗?还是根本爱得不够?或者,在那样的时代,谁都会默认这种无情的安排,更何况以孝子自居的陆游!我想,当时的陆游,未必是清醒的。年少无知的轻狂,愚忠愚孝的迷茫,对爱情的坚守便显得那样无力和仓皇。他或许并不知道自已要什么。母亲只有一个,而女人,放眼天下,芳草连连,大丈夫何患无妻?他没有紫霞遁入人心的本事,所以听不到自已心灵的声音。正如《诛仙》中幽姬对碧瑶说:那些个男人,往往并不知道自已真正的心意......
总之,情缘一朝散了,嫁娶两不相干。陆游续娶了王家女,唐婉另嫁了赵家郎。
或许,他们的那点夫妻缘,本就是月老打了个盹,错牵了红线。
自此,岁月流转,星辰如梭。弹指间,十年光阴错手而过。
陆游回到沈园故地重游,感叹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十年呵,才终于让他豁然开朗:原来他直正想要的是什么。就如一首歌里唱的:这些年过得不好不坏/只是好像少了一个人存在/而我渐渐明白/你仍然是我不变的关怀。只是,只是有多少爱可以重来?去也终归去,往也总是往,没有人会在原地等你,蹉跎了青春,耗尽了心力。毕竟,是十年,人生能有几个十年?
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灯火阑珊处已空无一人。
可是他们还是又见面了。叹一句造化弄人呵。就在这沈园,就在这写满了回忆镂刻着甜蜜的老地方,十年后,他们不期而至。说不期,又怎会不期?若非不期待那惊鸿一瞥,不期待那梦中久违的身影,他们又怎会兜兜转转都来了沈园?毕竟,还是见面了。躲不开命运的安排。
如若时光倒转,心若明镜的两个人都预知了这场重逢,他们,在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还会不作他选一如既往地去沈园吗?明明知道命运中那场致命的邂逅就守在沈园美仑美奂的春色中,不怀好意地窃笑,他们,会去吗?会悔吗?
再见面时,她已为人妇,偕夫共游沈园,一如多年前,她用红酥手,赠他黄滕酒,只可惜人如昨,心境却已是沧海桑田。陆大师悲而作《钗头凤》:
    红酥手,黄滕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杯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知道错了吗?那一错身、一错手,两人已是咫尺天涯,曾十指紧扣的那两只手一旦松开,便再也无法相牵。叹什么“东风恶”,叶子的离去是因为风的催促还是那树的不挽留?彼时,只要你一个坚定的眼神,也不会有此时的“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了!如果,如果十年前就知道是个错,你也依然会那么做,因为从来牺牲女人和爱情就是所谓孝义男儿常玩的把戏!
知道爱你如斯,已经太迟!
问一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可,偏偏世事难料,有些秘密可以随人带入坟墓永成绝声,有的呢,却立时浮出水面纠缠人心。一年后,唐婉重游沈园,看到了陆游题在壁上的《钗头凤》,悲极而泣,在词后和了一阕: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角声寒,怕人寻问,咽泪装欢。瞒!瞒!瞒!
不久,唐婉郁郁而终。
分就分便罢了。又作什么《钗头凤》,扮什么多情种,只白白害死了最心爱的女人。陆游啊,宁愿你作百夫长,也不愿你是一书生呵!

又是十年。
为什么一定要是十年呢?
多年以后的今天,一位名叫安意如的女子写道:这个数字仿佛一个魔咒,撺掇着人把时间当作坟墓,把什么都往里面埋。等你,以为已经事过境迁、风平浪静了,再一股脑地倒腾出来,看你受不受得了。
原来,镂刻于心的那个影像,不曾一刻或忘。
十年,一个横亘于命运里的劫数,无法脱逃。



薄  奠

                                                   

        文/楼兰若雪

当我决定为你写下一些文字的时候,正是某个静凉如水万籁俱寂的午夜,一如往常地从浅淡地经不起碰撞的梦里惊醒,然后一意孤行完全不懂事地致电给你,告诉你突然想为你写些什么了.


我总是这样,未雨绸缪地摆出各种各样的姿势,却在事情的末端终于面对时发现情感早已不复充沛.我们必须得苦涩地承认,一切我们所能认知的事物几乎都是稍纵即逝的,包括生命,以及被人们反复吟唱的爱.对于那些倏忽而至又转瞬消亡的情绪我们是多么的无能为力,既无法完整如初地记叙,又做不到快意恩仇地忘记.于是,当你辗转着问起那些曾信誓旦旦许诺的文字时,我突然感到连解释也捉襟见肘至找不到言语.


我其实从没忘怀,并且一直在等待.


很多时候,我更擅长描述破碎和离散,描述黑色的欺骗和背叛,我习惯了手执利刃,将虚幻的梦境割裂成血迹斑驳的投影.所以有一天,当我想到我终于会因为这些而为你写下文字时,光是这个想法就已经让我泪流满面.


我想起在已经过去的不算短的时日里,你予我的那些欢乐.我便不愿意让你相信,答应为你写字的那个人容颜清丽然心有残疾......


于是,还是想对你说那句许多人说过许多遍的话:我生命中的温暖就这么多,全都给了你,叫我以后怎么对别人微笑.



多年以前的某个下午,我如同所有碌碌无为的学子一样,拿着一本枯燥乏味毫无意义的论文集,百无聊耐不做任何企盼地翻阅.这是所有人都经历过的诸多个面目雷同的某个校园生活的午后,它是时光的河床毫不起眼的沙砾,即使匆匆流逝也不会有人稍作惋惜.后来,我记得有一篇文字让走马观花的眼停驻了片刻,然后,又一遍一遍地翻出来读,以至于直到今日,当你无意中说起它时,我依然记忆犹新.


你告诉我,那是你的文字.


惊诧唏嘘后,我无可奈何地叹息:也好,这起码证明,在已经荒度的几十个春秋里,我们并非全无交集.而这也几乎是一个无声的隐喻,是我们无法用机率乃至任何与科学相关的事物解释得清楚的多少万分之一,通常人们轻描淡写地把它定义为宿命.


其实,我一直不太相信这些人们无法道明却归结为虚无的所谓的缘份或天意,尽管我惯常于表现出安于天命的姿势.只是偶尔,我会懵懂地回溯过往,并在许多个细节丝丝入扣后,讶异于自己的后知后觉和命运的密不透风.


多年以前,我漫无目地的走在你曾走过的林荫小道,我心有不甘地坐在你曾坐过的课桌旁,我满怀梦想地跟在你曾跟过的老师后面。多年以前,我和你一样骄傲轻慢并且不相信时光的力量,我心事重重地抚过那个校园的每一寸肌肤时,并没有想到,在我人生以后所有或长或短或轻或重的遇见中会有一个人与我有过同样的对命运的迷茫和抵抗。我们的手指已经在完全不自知的昨日重叠成了一副永远无法复制的版画,却一直在各自迥然相异的世界里过着让人匪夷所思的相似的生活。


或者正如你所说,有些遇见,早已经埋下伏笔,而有些错过,也是在所难免......


那日途经你所在的城市,在那座我非常熟悉的长年于修葺中的桥上,你的车慢慢擦过我的车,就如同那些韩剧俗套却仍让人心碎的画面一般,我们的遇见无声无息.多年前的那篇文字,以及这场惊心动魄的邂逅,终于因为老天善解人意地运筹帏幄而戏剧化得让我们找不到合适的对白.


你说,这真残酷.


我想,没有比这更美的相遇了.


于是,意犹未尽地想起了那句让人动容的话:我说这人生啊,如果看过一回痛快淋漓的风景,写过一篇杜鹃啼血的文字,与一个赏心悦目的人错肩,也就够了.

                                   

                                 

                                    为什么快乐也会流下眼泪

                                    灌溉了我的荒野

                                    开满了玫瑰

                                    我不累  我不睡

                                    我不休息    我不阖眼

                                    我不想浪费    每一秒

                                    在这有你的世界





遇见一场烟火的表演

——又见《玻璃之城》

                文/楼兰若雪


回想那些孑孓独行或有人陪伴的懵懂年生,热烈地追逐所谓梦想而心安理得大剌剌地轻视身边一切真实的存在,一路欢笑一路泪水跌跌撞撞走来,检视生命的本真和余味竟发现除了惨淡地面对惨淡的现实我们竟所剩无几。而所幸在所有冰凉的心灵和早已冷却的过期的故事背后,我们都曾有过一场美丽的遇见,那是关于爱情最初的信守和坚持,它是生命里唯一的光亮。


想起这些,缘于上个世纪一部旧电影《玻璃之城》。


某晚,看到一个关于舒淇的访谈节目。主持人问到了舒淇的过往,那个在镜头前一直淡定从容的女子竟泪流满面,她说要把脱掉的衣服一件件穿起来,她做到了。接着不可避免地谈到了她的感情以及旧爱黎明,以及那部让他们结缘的片子——《玻璃之城》,访谈没有继续深入就匆匆结束,屏幕上回放着这部老片的片花,黎明依然深情的眉眼和舒淇尚显稚嫩却清纯如花的笑厣,他们携手奔跑在长长的回廊,一起消失在英国伦敦安静得让人想落泪的街头……


第二天,找出这部老片,静静地看完。是第二次看了,依然被深深地打动。


有时候,我们对电影会过于苛求,在短短不于两个小时的时间里,希望能够从中获得更多的心灵的观照和深刻的体悟,或者希望电影能承载更多的历史,抑或能够在道德舆论价值观的引导上面面俱到。或者更多。所以对于任何一部影片,从来都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严格来讲,《玻璃之城》绝对不是经典之作。相对于与之同期的同类型作品,这只是一个简单而俗套的爱情故事。可是如果要论上个世纪最让人难忘的影片,它绝对是不可或缺的一部。


(一)


但凡未得到/但凡是过去/总是最登对


                  ---《似是故人来》


怀旧是这部影片贯穿始终的一种情绪。


一九七一年的香港。如火如荼的革命思潮。衣着古旧的青年男女最初的情动。拙笨的朴素的誓言。老式电话里被延长的忙音。港大校园那束从往事里投射的阳光。终于被拆掉的女生宿舍楼。生涩拘谨得有些尴尬的同学聚会。还有那首低回婉转的Try to Remember……镜头不停地转换,匆促的人影,在近乎于黑白色的荧幕上寂寞地来去。诸多渐被淡忘的人事突然被唤醒,一种来历不明的忧伤陡走心尖。人,原本都是怀旧的。


如若说人的短暂命途,总有些不自觉背负也无力挣脱的包袱,那么怀旧应该是首当其冲。这几乎是无人能得到宽宥的原罪。于是我们说,是失去的,永远最美。当时光终于移到了我们身后,关乎着那段时光的人事轻易就能让我们频频回首。也许是,前路的叵测不可知也让我们习惯了回望过往的或沉沉心痛或欣喜感动以此来慰藉已经忘了继续行走的脚步。怀旧是成长的遗产,我们怀抱着它一路走来半是甜蜜半是哀伤。该片的导演张婉婷曾是港大学生,这部片子既是导演对过往人生所做的意犹未尽的回溯,也是对尚存活在记忆里却已经在现实里灰飞烟灭的那段岁月深深的缅怀和凭吊。


所以在影片中那种随时能勾起人们对七十年代香港回忆的画面并不鲜见。而剧中被浓墨重彩描画的两个人物-----港生(黎明)和韵文(舒淇)身上所共同被赋与的执着与专注更是承载了导演全部的爱情理想。一切皆因对过往的无法释怀。即使中间隔着长长的二十多年,前尘旧事依然轻而易举地被两个怀旧的故人掀开了头巾,他们之间沉寂的情感其实就如被阿司匹林滋养的玫瑰花一般,顽强地存活在他人的意料之外,汹涌澎湃。


人们说,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我们常常怀念,究竟是在怀念彼时的那个人,还是当时的自己……


(二)


闭上眼睛你最挂念谁/眼睛张开身边竟是谁     

                              ---《人来人往》


二十多年后重遇的港生与韵文已各为人夫人妇。


这是一部关于婚外感情的影片,只是许多时候,因为他们让人心酸的际遇以及最终的惨烈结局,而让剧中的他们的后代以及屏幕前的我们有意无意地略去了这一残酷的真实。而他们各自的另一半也是可有可无地以一两个镜头轻描淡写地带过,相对于他们的感情而言,时间,人物,地点,全只是无足轻重的背景。


可毕竟不是一份正常的情感,所以得用长久失意兑换短暂甜蜜,偶尔欢娱,快乐即成飞灰。于是便有了韵文一次次提出分手,于是便有了韵文负气离开香港去到英国,于是便有了港生追寻到伦敦两人的车粉碎在静寂的街头……我想,这个结果或许是最好的。他们终于可以不负如来不负卿地给二十多年的感情一个交代,他们已经无法继续。从二十多年后的第一眼邂逅到后来的求全责备,彼此的要求都在步步升级,爱,从来不会适可而止。所以当他们两人终于能死在对方的怀抱中,当他们的骨灰随着烂漫烟花次第绽放于香港流光溢彩的天空,我想,他们的爱情因此而不朽,他们应该是幸福的。


对于婚外的感情,很无语。


任何一份真正的感情都是没有罪的。人们说,有些人的一生不过是在合适的时间遇到不合适的人,而另一些人,是在不合适的时间遇到了合适的人。貌似有理,实则不经推敲。其实,时间都是合适的,只是遇到的人,却总是不合适……


(三)


给我一刹那/对你宠爱/给我一辈子/送你离开   
                      ---《蝴蝶》


一九七一年的香港。


年轻的港生韵文相恋。很浪漫的情节。青涩到让人不忍触碰。港生为了梦想暂离香港。临行前,送给韵文一个他的手掌雕塑,上面的斑驳纹路竟全是由韵文的名字拼成。这个深情的男人说:我的事业线爱情线生命线全是由你的名字组成。一语成谶。这其后的二十多年,学建筑的他完成了他对韵文最初的承诺:建一座名为“康桥”的桥,并最终与她一起将生命交付给了这座桥。


港生离开后,韵文最重要的事便是挣钱给港生打国际长途。她在各种兼职与邮局间奔波,常常是马不停蹄地做几份工,而往往她储的钱总不够两人说尽想说的言语。我看着这个顽强的女孩一面用哭腔埋怨着港生一面在断线时挣扎着说等我存够了钱再打电话给你。心里一片凄然。爱情常是刚毅如铁,又脆薄如纸。离别拉开的不仅仅是空间的距离,而等待的时间太长,其间又经历了诸多人事变故。两人到底还是断了联系。


爱情让我们想了又想。仿佛行走于荒漠中,突然遇见一场烟火的表演,还来不及欢跃,就已经湮灭。


而我们所能做的,也仅仅只是想想。在情动的刹那,给予宠爱,然后用上一生的想念,直至离开。


(四)


你是千堆雪/我是长街/怕日出一到/彼此瓦解         

                      ---《邮差》


有许多让人动容的细节。


两位年轻的主角俯视着维多利亚湾璀璨的夜景。港生对韵文说:“我觉得每个大城市都应该有一座美丽的桥,好像美国的金门桥,意大利的叹息桥,英国有康桥。”然后他远渡重洋去学建筑,希望能为香港造一座美丽的“康桥”。多年以后,他们给自己的孩子取名叫“康桥”。


二十多年后重遇,彼此眉眼处仍有情意,却已各自殊途。某晚港生将车停于韵文家楼下,雨骤风狂,他们在楼上楼下彼此凝望,有救伤车的鸣笛刺耳地回响。似突然明了生命从不曾被自己掌控,而自己能做得了主的只有那颗心和住在心里的那个人。于是旧情复炽。我想导演所想表达的只是人对于天命的一种无可奈何的妥协和皈依。这让我想起了张爱玲的《倾城之恋》的某些情节,瞬息万变的盛世,连生命都可以说没有就没有了,还有什么值得你委屈了自己去维系。


分手时。港生说,请你不要忘记,我跟你在一起的每一天,我们都是那么开心,我都是那么爱你。
韵文说,也请你记得,你不在我身边的每一天,我才更爱你。韵文的这句话让我感动到无语。只有体味过爱的锥心刺骨的凄凉才能说出这种思深情重的话来。


还有许多。


他们最后化作了烟火,短暂而绚烂。而他们的爱情,也正如影片名一样---如玻璃般晶莹剔透,也如玻璃般一碰即碎。


冰河事纪

              文/楼兰若雪

(一)


我朴实而贫瘠的故土一望无垠的原野深处,遍地生长着一种娇俏的花,它的叶尖细纤弱,花是那种柔软的嫩黄色,花瓣如同青春期盲目叛逆却又最终从众的孩子一般整齐划一地以同一种姿态在风里轻轻摇曳,它的花蕊几乎微小至不可辨认,被静静地包裹于同样微小的花瓣中,任劳任怨地如母亲般毫不张扬繁衍生息。在我的家乡,这种花儿随处可见,田间地头,它们随四季的更替唱着绵延深情的挽歌,生命卑微,朝生暮死。


我一直叫不出它们的名字。在所有与故乡相关的记忆中,尽管因为许多次地跟在父母的身后顽劣地从它们身上踩踏而过,尽管会像模像样地摘下一捧无比矫情地将它们放于装满水的玻璃瓶里,然后毫不怜惜地看着那些娇艳的花朵渐渐枯萎至凋落成泥,心里并无惊动。仿佛早已知道生命的明灭对于植物而言从来骤如急雨,而我们,这些自诩了高等的动物可以如造物主般操纵安排它们的生死。因为当时尚且不知所有的生命都是如斯卑微,惟一不同的只是在这尘世间能获得存在的时间有异罢了。我记住了它们,却没有关心过它们的名姓,就如同走过某一条街巷,听过某一首音乐,遇到某一个人,你刻骨铭记的,永远都是他的容颜。


表哥告诉我,它叫丁丁花。他讲这番话时眼神躲闪,笑容羞涩。于那个如静默的雪被下依然有绿色生命蟋蟋簌簌顽强生长的华年,总有些不知名却被我们耻于表达的情感在以一种欲语还休的方式静静滋长。我们弊帚自珍地独自沉浸时又会无法自制地忍不住要将这幸福昭告天下。我知道,他喜欢的女孩姓丁。当时。


我可以想象。在放眼望去一片优雅嫩黄的原野上,他带着他心爱的女孩,穿行在那些微小却依然顽强绽放的花朵中,空气中有甜丝丝的花香拂过他们的肩,他们奔跑在逼仄的田梗上,情感充沛而笃定地说着年轻的誓言,天真地相信永远。这个写诗的男孩用女孩的姓为他们身旁的这些小花命名,为他们的爱情命名。


丁丁花,轻灵,娇俏,浪漫得让人忍不住想到岩井俊二电影中那些模糊却坚韧的画面,它象征着痴执,至死不渝。


我们当时并不曾有过任何预见。年轻的感情总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因由而一拍两散,然后当事人千篇一律地叹一句不懂珍惜。生命尚无限漫长,尚有诸多遇见等待我们去浅斟低唱,痛哭流涕后再重振河山继续谈一场场无疾而终的恋爱。所以,当我终于能面目从容地与异性对话了之后,我的表哥已经走丢了他的丁丁花,并已在越来越荒诞的生活中走过了一段又一段湍急的情感。他玩世不恭地望着我,戏谑地说:现在,恐怕没人再相信我是纯洁的了。


我深深地记住了这句话,并且记住了在那个有着微凉夜风轻轻拂面的晚上,那个年轻的男孩从遥远的地方坐车赶到我家,不惜揭开自已的疮疤只是为了告诉我要忍痛成长。尽管,他竭力地表现着他对生活的无所谓,但是他的脸上仍能被我不经意地捕捉到抹不去的忧伤和悼念,就如同是饱经风霜洗礼的塑像。在那一刻我想,人,会不会越活越像一尊雕像?永远是同样的表情,没有悲喜?


他在QQ签名里写着:忧郁已开满山岗,等待青春的散场。这却是几年前的事了。


他已经不再写诗,奔波于各个城市,忙着生忙着死,头发过早地掉了。他以一种蛰伏的姿势夹缝求生,向命运妥协成了佝偻的样子,在一顿家常的晚饭都吃不上的时日里依然隐忍无声。他同所有曾有过信仰和梦想的孩子一样不再对生活提出任何愿望,活得越来越没有抵抗。谈起爱情时他冷冷笑着嗤之以鼻。我们很少联络,我听不到他的声音。他几乎不来看我,那些与亲情相关的记忆也在越来越长久的分离中渐渐失去依附。当我偶尔静下来,想起许多年前,那个极力掩饰羞郝却仍然深情地向我讲述他的恋情的少年,仍能清晰地感觉到,他的心曾柔软得像那片片花瓣。


我曾对他说,希望他能活得如河流一般绵延而深情,无论流过高山或是峡谷,无论淌过礁石或是暗滩。他最后却终于凝固成了静默的冰。


(二)


我最初接受教育的地方是一所简陋破败的村办小学。在八十年代末期,这种教学设备落后,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比比皆是。教室的课桌椅都是双人双坐,三八线便是那个时代最喜剧化的产物。教室的地板是硬实的泥土,打扫卫生的同学总会用扫帚扬起漫天的灰尘。所有的老师都是拿着教学参考书照本宣科地念,我们在下面虔诚地望着黑板笔走如飞地记,然后死背。讲桌上无一例外会有一根削尖的竹制的例尺,用来狠狠敲打讲台以震住场面或是教训顽劣的孩童。有宽大的操场,可是同教室一样,常年四季沙尘飞扬,操场边沿会有生了锈的单双杠和篮球架孤独地站立,偶有同学爬上去嬉闹,便会被值日的老师严厉地驱走。操场四周象征性地用右灰粉洒出了跑道的模样,却在不久便消失无踪。暑假之后的操场会长满深深的杂草,在里面奔跑常心有惊悸,唯恐踩到绵软的长虫,扰了它清梦。


如同贫瘠的校园一般,我的整个童年和别人经历的童年并无不同——潦草的课堂,写不完的作业,推陈出新的游戏以及单一粗劣却足以让我们垂涎三尺的零食——若真有不同,便是于那时开始,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走入了我的生活,并从此影响了我以后许多年的生活。


我记得她叫刘敏。


不是很漂亮的女孩子,黑黑瘦瘦的,爱笑,有洁白的牙。总是穿天篮色的裙子,体育很棒。她从外校转来,与我同桌两年,后来转学去了另外的学校,不知所踪。


于我这样一个用大人的话说有些不太合群的孩子而言,一路走来,所拥有的友谊总是乏善可陈。不是故作高傲地疏离了那些喧嚷的热闹,只是性格使然,惯于将自已包裹并伫立于自以为安全的地带。那么,在那段如今我在寂寞时刻静静翻阅仍会感恩不已的时光里,那个叫刘敏的开朗的孩子一定曾予我巨大的温暖。她的手骨节坚硬,如同男孩一般,紧紧攥着我的手,义不容辞地担当着保护我的责任……


我现在描述起她来如此地艰难。我甚至记不起任何一件与她相关的事件。我们曾闹过的矛盾,我们曾有过的欢笑,她在转学时是否曾经送我纪念的信物,说过彼此一定会再见云云这些天真的话语,我全都忘了。可笑的是,当我不得不提起小学生活时,她总是第一个跃入脑海的人,迅疾而诡异。


她转学走后的许多年,我对刘敏这个名字常时间保有一种莫名的敏感。每次当我在其他地方猛然听到它时,都会让我长久地失神。在那些只能用煎熬才能痛快淋漓表达内心愤懑的苦读时光里,我一手演算着毫无意义繁杂的习题,一面想念她爽朗的笑魇来撑起所有的兵荒马乱。我总是能够有意无意地听到关于她的消息,某年某月某日她在哪里出现了,梳着什么发型,穿什么服饰。我会装作不经意地聆听然后仔细地记住,并想着能给她写一封信告诉她我是多么想念共有的那些岁月。或者,我曾经情感充沛地于某些下着雨的夜晚给她写过一封封不曾投递的信也未为可知,不然,她是因了什么在我的记忆里长久地驻留,并且我几乎花了整个少年的时期来怀念与她相处的那段短暂的友谊。


可以肯定的是,我非常想念她。非常想念。


多年以后。我们所接受的那些惨烈的教育最终要面对更加惨烈的检阅了。所有清澈的孩子一夜之间跑步成长,突然从心无旁鹜的朋友成了兵戎相见的对手。家长和老师谆谆告诫:这座独木桥,不是他落水就是你阵亡。空气变得混浊不堪,谁都不愿意出手,可谁都不会放手。


我从来没有想到,若干年后,在我对刘敏的想念已变成想起的时候,在我们都已经疏于表达情感恪守冷暖自知了后,在那个没有硝烟兵不血刃的战场上,我会与她,不期然地狭路相逢。


我们在等待同一所学校的面试。我在人头攒动的走廊看到了她。她竟然仍然穿着天篮色的裙子,留着短发,黑黑瘦瘦,笑起来露出白白的牙,就仿如多年以前的模样。


我强抑住激动的心情,想着应不应该走过去抱住她。我们之间隔了那么遥运的时间,我不敢肯定对于她的那份执念是一种源远流长的回溯还是仅仅只是叶公好龙。她就在距我不到五米的地方静静地站立。而这五米,我却仿如走了一个孩子从童年到少年的整个时段所花的时间。我走过去,试探着问:你是刘敏吗?


我看到她一脸的迷茫,已经没有了儿时的爽朗,那个年龄惯有的矜持和无法掩饰的警惕在那张我曾回望过无数次的脸上一览无余,她漠然地回答:是啊。


我知道,她已经无法认出我了。站在她面前的,不是多年以前陪她在操场生锈的蓝球架旁奔跑的孩子,而是和她挤在同一条狭窄的路上明争暗夺的对手。她对我,早已毫无记忆,有的,只是在那个年龄段被迫繁衍出的深深的敌意。


那一瞬间,我突然感到无比悲怆。那些奔突的情感从耳旁竦竦作响呼而去。有些东西在失去,我几乎要落下泪来。我并不介意她已经不记得儿时一个不起眼的小伙伴了,我介意的是,我已经失去了与她并肩的欲望,在那一刹那,我想起一句话:成长就是死亡。我们的过去已经无可挽回地逝去了,今朝的容颜异于昨晚。岁月教会我们刚强,也赐予了我们坚硬。


我仓皇地转身逃离她的目光,我知道,在我身后,她不会恍然大悟地叫出我的名字或者意犹未尽地望着我冥思苦想。我们被一个叫成长的东西盘剥得支离破碎遍体粼伤,早已经学会了用厚厚的甲胄将自己裹得毫发不伤。我们的心智早不复纯善,熙熙攘攘,皆为利往。


我慢慢走回属于我的位置。那一刻,我突然心硬如铁。我做不到抱着一个陌生人相拥而泣,做不到一厢情愿地向她讲述这些年的执念,做不到看着她凛然的眼神却依然情绪饱满地倾倒一个少年的情感垃圾。


我做不到。我们都变了模样。


冰是死去的水。


(三)


曾经试过为一个素不相识的老人深深地难过。彼时的家乡尚贫穷得没有任何像样的交通工具,我生活的小镇人们如果要进城除了步行,便是倚靠一种破旧拥挤且车次稀少的公汽。那种公汽上方,通过后面栏梯爬上去可以堆高高的货物。即使是如此简陋低劣的交通工具,我贫穷的乡亲依然消费不起。我记得有一次,车已经开走了,一个瘦高的老人奋力奔跑抓住车后的栏梯想勇敢地爬上去,许多人在后面呼叫着阻拦他的一意孤行。他跟着车跑了三分钟之久,最后被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再也站不起来。我看着这一幕,无比难过,慌慌张张奔过去用孱弱无力的双手想扶他站起,我用劲全力抱住他,看他皱纹密布的脸痛苦地痉挛,我的泪陪着他流了一地。


某年夏季,一个年轻的男孩被那条吞噬了无数条生命的所谓的母亲河轻易地收回了生命。这是一个绝妙的轮回,我们世世代代被它养育,它又会在合适的时候毫不留情地行使母亲的权利。而我们,即使付出了牺牲同类的代价也依然没有学会敬畏,并且将一直如此。每年夏季,总会有新的生命去交换那一些被深深掩埋的无辜的魂灵。为了那个陌生的孩子的早夭,我哭得泣不成声。这是第一次对命运无常的恐慌和屈膝以及对生命无能为力的怜惜。


曾经只敢将眼睛躲在太阳镜后,畅快地流泪。为了许多凄美的情感故事矫情地哭出声音。被所有的美好与柔软感动。同情一切弱小和卑微,想去最贫穷的地方送水或救助那些眼神无辜的孩子,给素不相识的人写信倾诉年轻的冲动,认真地去爱身旁的每一个人,告诉自己永远不要放弃梦想,努力做个好人……


这些。这些。都是已经逝去的过往里曾经美好的我们。


我们都是好孩子。最最善良的孩子。我们都是好孩子,最最天真的孩子……


现在,我努力躲开街头伸出乞求之手的流浪汉闪烁的眼神。已经能坦然面对陌生人的不幸,表几句虚伪的慨叹而心底不再起任何波澜。电话簿里装着挤挤挨挨的数字,可一旦它掉了就再也记不住一个号码。我行色匆匆忙着算计透支生命已经记不起多久没有被影像里的故事感动。习惯了笑得很不以为然觉得哭泣变得无比可耻。不再给任何人写信,不奢望生活的惊喜不相信爱情……。


其实,人自作聪明的时候总是多过聪明的时候。就如某个女孩写过:唐朝的钟,宋朝的椅,明朝的古籍,只要它们愿意,都可能获得比人类更长久地存在。人类的命运及命运里的多舛遭遇其实与那些花瓶里自生自灭的花朵并无二致,一样受制于它物。


莫非是因为成长让我们更加聪明,所以得以在凉薄的世情中冷漠地抱起双手看他人的云起云落,同时无动于衷地接受命运所有的鞭苔或是抚摸。还是,我们早已不自知的一点点丢失了,那些弥足珍贵的,再也无法复得的东西,而这里面,居然也包括我们自己。


我们都曾希望活成水的模样,柔软多情,奔流不息。却被生活逼成了坚硬低迷的冰,并自以为冷峻地以永恒不变看不出悲喜的样子望着河岸的一岁一枯荣……


让我们诅咒时光。




姜岩:如果有来生
                文/楼兰若雪 

我这苦心已有预备,
随时有块玻璃破碎堕地。 ——题记

亲,2007年的冬季有所谓的百年难遇雪难,你站在24楼的高度,睥睨这繁盛至肮脏的世界在皑皑雪原中可否显见一些光亮?你张开翅膀,以一种优雅至极致的飞翔的姿势完成了你人生的最后一个亮相。你的身体绽放如一朵娇艳的花儿,在2007年的银装素裹中,成了人们再也不忍卒睹的潋滟。亲,如若让你选择,唯美的你,应该是愿意合衣而卧,躺在鲜花铺满的宽大的婚床上让地西泮片艾司唑仑片不动声色地牵引你走入另一个次元。而你终于,以一个决绝至惨烈的方式,来完成你对这龌龊人间的最后抵抗。亲,风太大,雪太狂,楼那样的高,你一定一定,好疼痛。

我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来读你,泪流满面。已经很久不曾为谁哭过了。却是真真正正地心疼你,仿佛心疼自己。
亲,我知道,死亡,只是你最终最迫于无奈最坏的选择。尽管你在日志中似已在两个月前就已去意已决。而这两个月,你是如何面对背叛的真相,孤单的空房,低声下气痴心妄想地去求一个回圜。你在他公司的门口踯蹰徘徊,你还侥幸地想着死马当成活马医,你甚至天真地想:假如还可以呢?还可以吗?亲,难道古往今来上下五千年这所谓泱泱人世间痴情女儿薄情汉的故事,看得还少吗?从来两人之间的尾声,要么止于爱的沉默,要么休于恨的喧杂,你又是何苦如此执着?亲,这六十日的炼狱光阴,活着怕是比死了更难过百倍。于是,你选择那一个沉重的飞翔轻松地结束,就如一声缓慢低沉的叹息,余音袅袅。世人不过均是兔死狐悲地洒两滴同情的眼泪,在你的背影后,也有些活得意气风发的学究在那里洋洋洒洒地论心理论道德,这些纷纷扰扰这些身后的尘嚣这些探究这些窥测又怎能明了你一二。亲,在那些只有缭绕的烟雾只有寂寥的动画片只有一个人自言自语的时日里,你躲在被隐藏的日志中,悄数着岁月的流逝。你说,等待结束。那样坦然那样无所谓。是呵,还有什么值得有所谓呢。
在两鬓雪染的双亲面前,你得强颜欢笑,粉饰太平。回身便是负情之人冷漠绝然的陌生脸庞。你孱弱双肩能载得动几个凄凉冬日。你在楼下苦苦仰望24楼可有温暖灯光为你点亮,他却拥着如花新人在卯力疯狂。你说:能请我喝点东西吗?对方回复你一片死寂恍如午夜苍凉。亲,当一百多个时日后,我读到你这些文字时,多希望那时候,我能幻化为一点烛光,如若能给你,我的亲,一点点温暖和光亮,能让你在窒息的痛楚中握住一丝力量,我即使就此被焚烧也愿为你担当。
亲,真的走了吗?我宁愿相信你拥有了翅膀,你只是去了飞翔。你依然还在,以我们不自知的方式,看着这世界的丑态百出冷暖炎凉。亲,你原谅了吗?那个你曾爱过的人。他一点点地剥夺你,然后丢弃你,他给了你的除了失望,就是绝望,还有那一瞬间,扑向大地的勇气。亲,你相信吗?真有用生命和死亡也换不回的温情,真的,他不曾出现,他像一个犯错的孩子一般隐匿于人海。你的墓碑上,没有他的名字,许多许多的电视桥段都教会我们,在妻子的陵墓上,应该恰如其份地写上:爱妻之墓  夫上  。亲,如若你还在,你会愿意,在你的墓志铭上留下什么样的言语。
亲,2007年的冬季,许多人都在切肤地经历着死亡和失去,他们或隐忍或张扬,但无一例外地是每个人都在伤与痛中且行且歌且坚持,亲,惟有你,那样勇敢。每个人都在说着死去,咋咋呼呼地轻漫着自己的生命,仿佛那真的是一件多么无足轻重的事情。可谁真愿意,为了旁人或者身外的物质,轻易地将生命交付。亲,惟有你,那样执迷。你毫无声息地规划着自己的死亡,用两个月长长的六十天时间去等待去守候那个曾依靠你变得茁壮而转身拥年轻身体入怀的同样年轻的薄情郎。
亲,只能这样了吗?用生命去救赎,用死亡去成全?
那个人,留着一头长发貌似艺术家,搂着一个娇小的女子站在异国的街头。便是他们了。他说他喜欢上了另一个女子,那个女子擅长于表演哭得很凄惨,那是当然,小鸟依人地扮可怜是她术业有专攻。亲,便在那时,便在那日他终于坦承时就该放手罢,要知道,从来雨落难上天,水覆不再收,你坚持你纠结你痴缠又怎能捆缚得住变了的心。他们都说,你是为了他而死。我笑。亲,即便是死,你也是为了自己。他,又算得了什么呢。
亲,如若我是你,我断不会如此的。
他不爱我。我依然得好好地活着,张牙舞爪地活着,神采飞扬地活着。这世界,没有了谁的体温,太阳不得照常升起。
他不爱我。我依然得好好地活着。我还有健在的父母,还有得心应手的工作,我还要去旅行看风景,把世间的美食全都尝遍,买许许多多抱也抱不动的碟片慢条斯理地嚼着暑片看完。
他不爱我。我依然得好好地活着。我还会再爱上另一个人,另一个温暖的男人,他会专心地心无旁骛地待我,我会为他洗衣做饭生孩子烫衣服,我们会爱到很老很老直到死掉。
亲,真的,他算得了什么呢?一个过路人,只是陪了你一段花荫下的岁月而已,而已。
你在日志里写着:

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欢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风里飞扬/一半洒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 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如果有来生。如果有来生。

来生,不要再为爱痴狂。



情字若茧
                文/楼兰若雪

引子:

    明天启年间,并州人狩猎为业,缘山而行。忽遇莽苍郁林,忘路之远近,隧迷。复前行,欲穷其林。林尽水源,见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著,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其中种种竟与陶公笔底之桃花源甚似,大惊。村中闻有此人,咸来问讯。自云先世起源黑水靺鞨女真族,为避高丽与契丹之争,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遂与外人间隔。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元,无论唐宋。此人一一为具言所闻,村人皆叹。并州人意欲久居,实言告之,允,不复出焉......

    (一)

    云锦村,酿雪的天。

    阴郁的穹窿里不着一丝生的痕迹,闷沉的风如歌如诉。

    南浦客栈。一青衫男子依窗而坐,他眉眼似瓷,腰间挂着的剑上一朵青花如炽绽放,尽如喷薄的祥云朵朵。

    云锦村民惯例打量着这一不速之客。

    自二十年前,并州人入村以后,云锦村的静谧便如秋池之水被惊扰。

    不复安宁。

    人来人往。

    有人之处便是江湖。

    那些陌生的脸孔如四季更替般换了几重。有人去有人留。而云锦村民却从没见过如青衫男子这般让人过目不忘的人。

    他在云锦村南浦客栈已经住了一个月之久,却没人看他出过客栈门。他从不说话,俊朗的面容冷漠如铁。他的剑更是雄奇瑰丽,不可方物,与青衫独立的他倒是相得益彰。

    他不像其他的人,急急吼吼地恍似找寻什么无果后,又大剌剌地离开。他更像是在等待什么。

    等待他预料中的结果。

    (二)

    雪若梨花瓣,飘零成泥。

    乱红掸掉金风身上的雪,青葱玉指刹时绯红一片。金风怜惜地捂住她的手,揣入怀中。

    金大哥,把刀放下吧,砍柴累不累?

    金风摇头。那把刀挂在他的肩头早已成无物,从三岁起,便在先父的催责下闻鸡起武,早已练就了一身好功夫。那把云锦村三个壮汉也未必扛得动的刀这时伏在金风的肩上,共他早成一体。

    就如面前这个女子。与他指腹为婚,青梅竹马,虽未曾嫁娶,却早已有血肉模糊的关联,彼此情动的一刹那,便决定了今生的牵绊难离。

    金大哥,你看那人。顺着乱红手指的方向,正是南浦客栈。那青衫客端坐窗前,正望向他们。

    他是谁呀?乱红问。

    侠客。金风眼底有深深的艳羡。

    什么是侠客?

    每一个男人都想成为侠客。金风冷静的声音如雪般滑落,他约略感觉到乱红的手微微一颤。

    (三)

    云锦村第二个让人过目不忘的便是虬髯客了。

    他赤髯而虬,骑一汗血宝马而来。初入便引得云锦村民围观。他倒并不羞怯,敞开了喝酒吃肉。

    与他对桌而坐的正是青衫客。

    两个男人如此这般对坐三日,却不曾对话。

    男人之间,酒就是语言。

    恰逢乱红与金风路过南浦客栈,看着这双男子好生奇怪。

    虬髯客轻轻抬眼,正与乱红四目相对。乱红赶紧低垂双眼,面若桃艳。

    金风欲怒,双手握紧柴刀。

    虬髯客并不看他,从容起身,踱到他们面前,轻轻开言:可惜了。

    金风大怒,举刀作势要砍。

    虬髯客面不改色,叹道,天下第一刀竟然成了砍柴的工具。

    金风的手停在空中。

    你说什么?

    我说阁下手中所拿的正是江湖中人苦苦寻觅的天下第一刀——饮情刀。

    (四)

    问乱世,谁来夺。

    饮情一出我主沉浮。

    当年天下第一刀天君豪与青莲教主雪夜闻箫一战,撼动武林。最终天君豪以一招“若雪饮情”打败雪夜闻箫,争得天下第一的名号。可就在此后,他也从江湖上销声匿迹,下落不明。

    而他擅使的“饮情刀”虽然在兵器谱排名中遥遥领先,江湖中人却再也不曾得见。

    虬髯客细细为金风道明前因后果。他再抬眼,望向乱红,乱红眼若惊兔,慌作一团。

    如果我没有猜错,你应该就是天君豪的后人,你姓天?

    不,我姓金。云锦村妇孺老幼系出白山黑水女真族,都冠以金姓。

    虬髯客眼露笑意,小兄弟,你现在可是身系武林安危。

    我只是一乡野村夫,干武林何事?

    哈哈哈。虬髯客仰天大笑。金鳞岂非池中物,云锦村这些往来的过客都是冲着你来的。包括他。

    他用手指着对面的青衫客。

    青衫客波澜不惊,继续喝着酒。

    他是谁?金风问。

    天下第一的剑客——剑在。

    (五)

    金风轻轻擦拭着那把从小陪他一块长大的刀。一遍又一遍。直到它的寒光微显。他从来没有如此仔细地看过它。它的确不起眼,可在经过金风的几遍擦拭后,金风真切地感受到了刀锋渗出的阵阵寒气。

    每一个男人都想成为侠客。

    他的骨髓里淌着一代大侠天君豪的血。

    饮情刀躺在他的怀里,蠢蠢欲动。它被埋藏得太久太久。

    乱红透过门楣看着金风。

    这个男人注定属于江湖。

    虬髯客说,知道这把刀为什么这样了得吗?

    为什么?乱红抢着问。

    虬髯客定睛看着乱红,因为饮情,只有为情所伤的人才能真正控制这把刀,也正因为如此,刀的威力才能得以完全显露。

    金风抬眼,正好看到乱红的身体轻轻一颤。

    (六)

    沉暮如梦厣的云锦村。

    金风,乱红,虬髯客。

    在天下第一刀客和乱红之间,你必须得有一个决断。虬髯客的声音冷冷传来。

    金风迟疑了三秒钟。

    生命空洞地流失,无措地看着三个身影的对峙,看着情与欲的仓皇对峙。

    乱红纤若柔柳的娇躯轻颤。她宛似满月的面忽而惨白如霜。

    三秒钟,有时候,便是一生。

    金风看到乱红一双突然凛冽的眼,他知道,这三秒的距离,已是此去经年。

    乱红恍若被抽去骨血,她失了魂灵,缓缓移步到虬髯客前面,不待言语,身先倾颓。虬髯客顺势揽乱红入怀。

    带我走。乱红气若游丝,却眼神笃定。

    金风痛苦地闭上了眼。

    静定如葬的天,埋了誓言。

    (七)

    天下第一剑客与金风的对决。

    残阳如血。

    一身青衫的剑在冷冷地看着对面那个落拓的男子。他满面胡渣,形容枯稿,散乱的发遮住了他的眼。

    出剑吧!

    剑在冷笑。一切在他预料。

    不容他说话。一道寒光凌厉闪过。青衫男子突然变色。他的眼神,从冷峻到惊诧,他的剑柄尚在手中,还没来得及出鞘。

    却听“叭”的一声脆响,剑竟碎裂成两段。

    剑在人在。剑若不在了,人,徒留何用?

    果然后生可畏。天下第一剑客嘴角掠过一丝苦笑,细看却仿如释下了千均的重挑。

    你只是比我迟了三秒,三秒。金风淡淡地说。

    剑在扔掉尚握于掌心的剑柄,扔掉绑缚了他一生的虚名,长吐一口气:金风,从今以后,江湖上便再没有第一剑客了。

    三秒之前为前世,三秒之后为今生。

    金风望着那个男人沧桑的背影,渐渐走入如血的尘世里,竟生出了淡淡的倦意。

    叹白首,为功名。最终都敌不过三尺黄土。

    (八)

    三秒之内,夺人性命。

    你为什么这么快?

    所有死在金风刀下的人,都会在他们恰好问完了这句话后仆然倒地。

    天下第一刀客饮尽壶里最后一口酒,扔掉酒壶,扬长而去。

    没有人听到过他的回答,因为问这话的人,都已经死了。

    没有人看到过他出刀,看到过他出刀的人,都成了死人。

    已经没人记得他叫金风了,他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天涯苦旅。

    他终于成了他想做的人。一个侠客,人人景仰,武林至尊。

    他终于知道父亲为何退隐云锦村,高搁饮情刀了。

    他也终于知道剑在当时让他三秒的原因了。

    无敌时刻最寂寞,而寂寞最断魂销魄。

    夜夜笙歌,极尽风流。可他并不快活。

    他叫每一夜陪他的女子同一个名字:乱红。

    他成了一个醉客。清醒的醉客。

    醉酒后的他抱着饮情刀,躺在床上,蜷曲着身体,像个没有抵抗力的孩子。

    爱如饮鸩,见血封喉。

    (九)

    大漠沙如雪。

    乱红轻拂古琴,虬髯客雪夜闻箫凝神细听,浅斟低酌。一曲罢,乱红转头轻唤:雪大哥。

    雪夜闻箫笑而不语。他终于报了当年那一刀之仇。

    乱红成全了那个她爱的男人,也成全了天下第一刀客.却独独忘了成全那个她唤作金大哥的男子.他其实只希望,砍柴回来,有个女人为他掸掉身上的雪.....

    他只是迟了三秒,却要赔上一生.

    只是女人,从来情为天,哪里会想到这些。

    情字若茧,不成蝶,便成殇。





南浦之南

              文/楼兰若雪

我知道,湖北仍在落雨,淅淅沥沥且夹杂着春日里料峭的风,这个季节的风云变幻总是如命运一般叵测难料。我在南国耀眼的日照中眺望故乡的方向,想象你在离我百里之遥的地方是否如我一般,一手撑着额头,一手撑着无力为支的生活,以同样复杂无言的目光回望着那些灯火阑珊处的斑驳影像。就如同我们虽在不同的生命轨迹中各自勉强打拼了一段差强人意的青春后,居然会写下了毫厘不差的心情故事。

我静静地看着你为我做的册子,一遍又一遍。那些你精心写就的句子在屏幕上点滴呈现又渐次消失,就如绚丽似烟花般寂寥的青春,只能看着它一点点走失至末稍星星点点的余辉终归于寂灭,惟有在此去经年偶遇一个适合忧伤的时日里独自悼念。你在给我的册子末尾写着:给挚友楼兰若雪。这短短几字,我却得非常努力才能忍住,不要像个孩子般动情地落下泪滴。

我从来没有想过,会有一个人,能在初次照面后便如此轻易地获取我的信任,并悄无声息声色不动地为我的青春做了一个完美的注解:

关于青春/我已记不起太多/好多故事/变成风从指缝滑过/或在岁月转角/偶尔闪现温暖的眼眸/那是彼此回忆里/玫瑰色的梦呓/偶尔会翻起相片/抚摸不再年轻的自已/颠倒的时空里/青涩的笑容/如破空的银铃……

于是,很自然地便想起了一句不曾对你说过的话:灵魂里有光的人,总是容易彼此认出对方……



此间,距离你所在的城市并不遥远,夜色已浓。

我在你予我的这段音乐中,写下这些文字,写下岁月里所有期期艾艾的企盼和不期而遇的感动。

犹记得零八年初识时,你爽朗的笑脸和你在我文字后让我动容的评价,以及你毫不自知地宽容曾让我良久感动。就是那一段岁月,而今回忆起来依然让我无比感慨。对于美好,我们总是太过于贪恋,所以,在你敛起翅膀,没入人海许久以后,我仍耿耿于怀。当我再也找不到你的文字了后,我曾尝试着能在其它地方看到你依然微笑的面庞,或者唐突地辗转询问过你的近况。

但是,这些。当我今天无比平静地讲述这些你不曾知道的心情时,我相信,你应该懂得。我曾对你说:对着你,就如对着南浦。是的。我怀念那段南浦时光,怀念那些美丽的马甲,怀念从不曾谋面却仿若相识已久的你……

我们在静默中久久凝望。我知道,在这些长久的静寂背后一定会有更加潮伏壮阔的回归。我们爱着这片土地,我们都不曾离去。

现在回想,再没有比这更壮美的静默了。

所幸我们终于再次遇见,灵魂里有太多需要应和的东西让彼此一日千里不需任何铺垫成为知己。而只有那句我使用过无数次却依然喜爱的言语才能解释其中因由:有些人身体如此接近,灵魂却遥不可及。而有些人,即使远隔万里,却能心心相印。而我们,如兄妹般的情谊也无声地验证了那句话:不是所有的情感都有关暧昧,不是所有的男女都含糊不清。

南浦之南是归乡……












最后编辑黑衣人 最后编辑于 2009-03-22 15:23:33
路过
只是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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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真好,再不用想看的时候东找西找,花花辛苦了
┌. .^_^``我始終帶着你愛的微笑⌒ω⌒┡┪aP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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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花啊,这个楼兰若雪,是什么样的一个才子,介绍一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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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东西正因为想得到才会失去。万事随缘,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永远无法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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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落花无声 于 2008-7-23 9:13:00 发表
回朱老师,是位才女:default6: 
几时介绍认识,想像中的才女,是不是孤傲得难以接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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