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原创:空旷地带
高家盛逢人便说,这年头,最没劲的就是吃饭。进了饭馆,看见红地毯、白桌布就反感,就恶心。那颜色刺眼啊,眼睛不舒服,胃就没了食欲。还有点菜,高家盛说,真是“英雄难过点菜关。”冬天倒好说,一个火锅,蒙古小肥羊也好,重庆辣子鸡也罢,就算定下了一道主菜。夏天也简单。江汉平原流行吃米茶。所谓米茶,就是先将大米焙至金黄--焙米是个细致的活,要用温火一点点地焙,手还要不停地翻动锅里的大米。焙老了,米尖就糊了,焙嫩了,再入锅煮沸时就成了糊糊。米茶吃起来清凉解暑,一口就能喝一大碗,所以对菜的选择也就不怎么讲究。最烦心的就是春秋两季。明明自己没味口,人家却偏要你一遍遍地看菜单。蟹黄粉丝煲、乌鸡甲鱼汤,名字好听,可吃多了也就腻了。再说这些玩意本来就图的是个名气是个看头,吃是吃不饱肚子的。多点些素菜吧,也不行,人家会说你瞧不起人,不给面子,还说什么名人就是名人,不一样哦,平日里好酒好菜吃得多了,就想换换胃口。可你换胃口也不要专挑我们这一回呀,我们可是真心诚意请你哟,再不领情也总要点几个当家的菜吧。现在经济形势是不好,单位里讨账的整天象苍蝇一只只往里飞,围着你嗡嗡转个不停。可再穷也穷不了这顿饭啊。好不容易,五六个人七八个菜点好了,那喝点什么酒?茅台、五粮液假酒太多,小作坊的苞谷酒、高梁酒又不成敬意,就来点家乡的园林青。园林青这酒好。高度的喝了能助你“一举成功”,低度的喝了能滋阴补胃。亲不亲,故乡人;香不香,故乡酒嘛。满上一杯,也就二两,再不添了,我们各人自扫门前雪。再不能喝,二两没问题。其实,高家盛说看见红地毯就恶心,真正怕的就是这酒。蟹黄炖莲子,再怎么说也比乡下的清炒茄子入口。可高家盛对酒过敏。一两白酒、一瓶啤酒就能灌他个面红耳赤。为了应付这种难堪的场面,高家盛也编了一大串推托的词令:我喝了酒,面如肝色、心跳加速、四肢无力、头昏眼花,反正一条,喝是喝不了的,要让我多吃点菜,就别再提这个酒字。
回数多了,人们也都知道高家盛确实不胜酒力。那就请他去跳舞。请单位里的女同事作陪,现在已不时兴了,舞厅里满是涂脂抹粉、花枝招展的坐台小姐。台费也不算贵。一个晚上连小费带茶水钱也就七八十块,一回客请下来花个三五百不算多。那些有求于高家盛的单位也大都乐于安排这类活动,一来可以满足了一下自己的个人爱好,二来又可以借单位来客的名义也就是陪高家盛这位大记者的名义花公家的钱。还有一点,就是男人心中那点心照不宣的事。进了舞厅,挑上自己爽眼的小姐,包房一进,或者在《回家》的曲子婉转低徊之时,小姐的身子斜斜地靠过来,浓浓的香水味直往男人的鼻孔里钻,男人们也不妨大着胆子做点局部的小动作,那种感觉也还真让一些男人心驰神往、乐此不疲。
可还是这个高家盛,跳舞也没兴趣。人家不信,说当记者的还能不上舞厅,还会不喜欢跳舞,还会对《回家》的曲子没兴趣?高家盛说他说的是实话,对音乐的感觉天生就差,学倒是学过几回,可就是入不了门。一个四步,也就是象散步吧,学了三四回,才勉强不会老踩对方的脚。这么说,人家更不信,说你大记者那么长的专访都写得出来——那篇给制药厂厂长写的长篇通讯在省报一发,别说厂长本人着实地风光了一回,市人大代表、市特等劳模顺手就拿了回来,就连厂子里积压大半年的“治癣灵”也被抢购一空——这就说明你高家盛可不是一般的人。第一,聪明,智商高;第二,有洞察事物本质的敏锐观察力;第三,能高瞻远瞩地把握事物的内在联系。所以说,你说你不会跳舞,学也学不会是句客套话嘛,哪能呢?
高家盛有口莫辩。他心里清楚,舞跳得好,不是件坏事,现在的场面应酬也要会几步。从调到报社做记者的那天起,他就开始琢磨怎样适应都市的生活——襄水市是个十来万人口的小城,骑上自行车南北东西跑个来回也就个把小时,可与高家盛原来生活的林场镇相比,还是名副其实的都市,特别是到了晚上,天气晴朗的日子里,三三两两的人往街上一走,本来就不宽阔的街道也就热闹起来。商场的霓虹灯明明灭灭,舞厅茶楼的音乐忽隐忽现,诱惑你慢慢融入这轻歌曼舞的夜生活。在高家盛眼里,最初对都市夜生活的理解就是到舞厅跳舞,到茶楼喝茶,到市中心公园的卡拉OK地摊上一展歌喉--当然,这一切活动身边都不应该少了女人的陪伴,最好是一位暗恋自己多年又还未来得及表白的红颜知己。就是这么个念头,让高家盛在朋友们的怂恿下走进了茶楼、走进了舞厅。可不知为什么,当暗香阵阵的小姐们向他款款走来时,高家盛就不由得一阵紧张。他不敢抬头看那一头流云般飘散的长发,也不敢注视那一张张猩红的嘴唇。当小姐们口里亲热地叫着大哥往他腿上坐过来的时候,他会从骨子里发出一阵颤栗。其实他知道这些坐台女也都是逢场作戏,想能当晚尽快地“出台”,也想在结账时你的小费给得爽快点,其他的,倒没有什么不大正常的地方。高家盛听说过在舞厅里坐台的小姐你对她好点她就会心甘情愿跟你走的事,可他明知自己还没这个胆,也就不用担心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可就是唱唱歌、跳跳舞,高家盛也觉得被小姐拉进包房、拽进舞池的时候,舌头发麻,两腿也是僵硬的,手不知往哪放,更不敢直视小姐们那双火辣辣的眼睛。进了几回舞厅,一点长进也没有,次数一多,他便怀疑自己是不是天生的对音乐没有感觉,对音乐没有感觉,也就当然学不会什么伦巴与恰恰了。
可是,在人们的眼里,不能喝酒,不会跳舞,那还当个什么记者?
就有这么一次,地税局的办公室主任万清鹏请高家盛吃饭,万清鹏的一个同学和高家盛是老乡,万清鹏想在报纸上给顶头上司做个专访,可当时正开人大会,人大会一开就要涉及一些官员的换届,宣传部明确要求报纸暂停对一切个人的宣传。这是件为难的事,万清鹏便请上了高家盛的老乡作陪,求他想个办法。高家盛一听说是想作个人专访,自然是连连摆手,不行、不行,上头的规定硬得很。可万清鹏说,不管怎么样,饭是要吃的吧。吃完饭,万清鹏请高家盛去跳舞,高说不会,请他喊个相好的喝茶,高说没有,喊谁去?万清鹏又拉他去洗脚屋,高也不去,高家盛本来是对这些活动没兴趣,万清鹏却以为他不肯帮忙,就当着一桌人讲了个笑话:有个老头活了一百一十八岁,在村子里是“前无古人”的寿星。记者前去采访,问老人家长寿的秘诀。老人家沉默不语。记者便问:“您喝酒不?”老人回答:“不。”记者又问:“您抽烟不?”老人答:“不。”记者又问:“您打牌不?”老人又答:“不。”记者再问:“您找不找女人?”老人愤然答:“我一辈子没结婚!”记者听罢,将手中的采访本往地上一扔,也忿忿地说:“老不死的东西,美好的人生你一点也不会享受,你活这么大岁数做什么?还不早点死了算了!”笑话讲完,满桌的客人哄然大笑。高家盛知道万清鹏是在讥骂自己,有老乡在,又不好说什么,只好自我解嘲地说:“我是白活了几十年,怎么了?”
那回挨了万清鹏的骂,回到家里,高家盛心里憋闷了好一阵。他想:你万清鹏别在我面前摆谱,你求我的时候多着呢,我没什么求你的,不就是吃几顿饭?没了你万清鹏,就没人请我了?赌气归赌气,高家盛心里也受了一些触动,不会跳舞,没人陪你喝茶,就遭人奚落,就被人瞧不起,就说你不象个记者。看样子,还是什么都得学一学。
高家盛想到了李连玉。
李连玉是报社唯一的新闻硕士,还是一所名牌大学的新闻硕士。他在这家县级小报当记者,一待就是三四年,也没听说他想跳个槽,老老实实地做编辑,去年接受组织考验入了党,升了个编辑部主任,这一切他好象特别知足,而他妻子在大学毕业时就留在了省城,两地分居的日子一过三四年,不知情的人要么说他不会来事,多往省里跑几趟,托人送几个红包,不就省得这么牛郎织女的过了;要么说他有献身家乡新闻事业的奉献精神。论业务,他还真是报社的顶梁柱。高家盛心里清楚,李连玉之所以不愿挪个地方,不愿进省城和老婆团聚,他为的是一个人,当然是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是李连玉小时候的同学,一起在农村长大,一起考上了市里的重点高中。后来李连玉考进了省里一所大学的新闻学院,而这个女同学只考了个地区师专,毕业后回镇上当上了教师。这个女人高家盛见过两次。一次是有年过春节,报社决定停刊3天,初一、初二、初三三天放假。本来李连玉可以早一点赶回省城和家人吃顿团年饭,可腊月三十这天中午,李连玉校完了节前最后一版稿样,便要高家盛和他一起去乡下采访。高家盛摸头不是脑,大年三十采什么访?报社没派什么特殊任务呀?李连玉不说话,唬着脸只说了一句话:“你去不去?”高家盛没法,去呀。在报社,李连玉比高家盛来得早,学历更不在一个层次,好多事高家盛都靠李连玉罩着。就说发稿吧,每个记者都有任务,一个月上多少篇才能算完成任务,再多上几篇就可以拿奖金。高家盛进报社前是个“文学青年”,写小小说可以,搞通讯报道却不在行。幸好李连玉对他特别关照,稿子一字一句地改,版面往好的地方排。现在李连玉有事,高家盛只好作陪。
本来这是一次完全私人的行动,李连玉非要拉上高家盛,也有他自己的想法。大年三十往一个女同学家跑,而且自己的父母已去了省城,乡里没什么亲戚,那总得有个说法,一个人去更是不大合适。拉上高家盛一来多个伴就多了份借口,找起由头来也好开口一些;二来他也是想让人知道他为什么不回省城的原因。他不想让这件事弄得满城风雨,但老是一个人憋在心里,也不好受。他看准了高家盛,高家盛为人谨慎,让他知道自己的一些私事,他不会坏事。
李连玉的家住在离襄水市区六十多公里的一个偏远乡镇。李连玉考上市里的重点高中出来读书的时候,镇上还没有通车。往市里办事的人要沿襄河大堤骑二十公里的自行车,找个亲戚朋友家放车,再坐汽车到市里。要么,每次出门,乡里、镇上都约上十几个一块走,请一辆农用车或者哪家开上自己的“手扶”,到了有班车的地方再换车。有人说越是偏远的乡村,那里的女人越是生得水灵。这句话得到了应验,李连玉喜欢的这个女同学,就是一个象地里刚刚抽出的嫩葱一样水灵的女人。高家盛见到她的那一刻,也不由得怔住了:这是一个地地道道生在乡村、长在乡村的女人,外出读了三年师专,却没有都市女人的外向、泼辣与狡黠,她笑容浅戚,微微地抬起头和高家盛打招呼,又静静站在一旁看着李连玉和丈夫握手、说话;这是一个初为人母的乡村少妇,自然倾泻的头发散披在肩上。淡淡的眉,就象温晴的天空中一抹轻浅的云彩;眼睛明亮着,好象能和每一位与她亲近的人说话;嘴唇未加修饰,却泛出玫瑰般艳美的色彩;每一个部位都共同装饰着一张清丽而成熟、温软而典雅的脸;这是一位执鞭讲台的乡村女教师,那件浅紫色的棉衣合体地罩着她亭亭的身姿,一条黑色的长裤好象刚刚熨烫过一样,让她的身体更显得修长而充满风韵。如果在都市,就这份简朴的打扮,也能让许多白领丽人黯然失色;就这样一丝文静的笑容,也能让人感觉出她异于常人的涵养。一时间,高家盛不知所措,可他明白了李连玉为什么要在年三十长驱六十公里来到这偏僻的乡村,明白了他为什么离不开襄水这座小城。